居住美好生活(382)業委會換屆,近百萬元經費未移交

溫州 文化 跳槽那些事兒 老子 道德經 業委會科技 2019-05-30
居住美好生活(382)業委會換屆,近百萬元經費未移交


溫州東方大廈業委會換屆,一筆近百萬元的經費未移交。近日,通過五馬街道辦事處等多方努力,這筆經費被移交給新一屆業委會。

2012年12月東方大廈第四屆業委會期滿。之後,原業委會主任吳某沒有將大廈共用部位(高樓外立面廣告位出租等)收入的經費,移交給下屆業委會。大廈部分業主反映,共用部位收入一直存放在第四屆業委會的某一位成員個人賬戶中。有業主向相關部門反映了此事。

對於未移交近百萬元經費的原因,吳某說,“怕交給下屆被別人亂用。”

去年11月11日,東方大廈成立了第六屆業委會,第六屆業委會主任董先生說:“新一屆業委會成立後,就督促移交財務資金。但是吳某拒不移交,所以他請求五馬街道出面協調。”

五馬街道辦事處物管辦工作人員說,街道領導在獲知該情況後,馬上安排職能科室對此事進行了解,並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於去年12月16日向東方大廈第四屆業委會發出了《關於限期移交全體業主所有財物的通告》。但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東方大廈第四屆業委會沒有履行資金移交義務。

該工作人員說,街道物管辦、黎明西路社區的工作人員通過多種方式勸導釋法,分別找業委會成員談話,詳細說明利害關係。終於,他們的態度有了轉變。近日,吳某同意把結餘資金88萬多元和1萬多元利息移交給第六屆業委會。

五馬街道相關工作人員說,在物管工作的實踐中,小區業委會任期屆滿,屬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印章以及有關財務憑證、檔案等資料不移交的現象時有發生。街道通過耐心溝通、協調,成功處理東方大廈業委會資金門事件,既維護了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權威性,又為其他小區類似情況的處理提供了一個範本。

業委會科技認為:

鄰里和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孟子“鄉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一語深刻表述了鄰里友善相處、社會美滿和諧這一令人神往的意境。然而,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這一傳統美德在現代都市人的身上似乎再難覓蹤影。高樓大廈這一有形的物體不但阻擋了鄰里間親密交往,更成為阻隔人們心靈溝通的無形屏障,一個個家庭成了樓海中的孤島,同處一隅的鄰里卻互不相識,人們似乎早已習慣“不和陌生人說話”。老子《道德經》中“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不但是當時小國寡民生活狀態的生動寫照,更是對我們現代都市生活狀態的譴責。

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已經成為全國上下共同的目標。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社區是社會的基礎,打破鄰里隔膜屏障,構建和睦的鄰里關係既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更是對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揚。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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