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網2019”提醒!你隨手發到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可能違法了!'

微信 刑法 法律 微博 傳染病 民法 騰訊QQ 青島網警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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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體時代,微博、微信、等應用越來越廣泛,網絡上各類信息層出不窮,謠言有時被瘋傳。

“兒童被拐賣”?“食用鹽可致命了”?你隨手在網絡中發佈的信息,很可能一不小心就違法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什麼是謠言?

謠言,指的是沒有相應事實基礎,卻被捏造出來並通過一定手段推動傳播的言論。謠言分為多種類型,不同的謠言觸犯的法律規定不同,其行為的性質有所區別,應受的處罰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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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體時代,微博、微信、等應用越來越廣泛,網絡上各類信息層出不窮,謠言有時被瘋傳。

“兒童被拐賣”?“食用鹽可致命了”?你隨手在網絡中發佈的信息,很可能一不小心就違法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什麼是謠言?

謠言,指的是沒有相應事實基礎,卻被捏造出來並通過一定手段推動傳播的言論。謠言分為多種類型,不同的謠言觸犯的法律規定不同,其行為的性質有所區別,應受的處罰也不一樣。


“淨網2019”提醒!你隨手發到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可能違法了!


傳播謠言的法律責任

如果當事人在主觀意識上能判斷該消息是謠言或是虛假信息,不管是原創還是轉發,也不管是通過QQ、微信、微博、論壇還是通過公眾號、網站傳播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分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

民事責任

即如果散佈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侵犯了法人的商譽的,依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行政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事責任

如果散佈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如,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網絡空間並非法外之地

希望廣大網民自覺抵制網絡謠言

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做一名文明、守法、傳播正能量的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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