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濰坊、威海等5市發佈人事任免!

近日,濟南、濰坊、威海、日照、菏澤人大常委會發布一批人事事項。

濟南

4月28日,濟南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任命:

袁淑玲、許國華為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副祕書長。

範芸、張生、韓清、衣光軍、魏玲、陳藝英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譚勇、王保新、宋新龍、孫久明、趙新、胡建民、胡曉麟、唐驍鵬、陶國榮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張笑劍、耿寶金、王靜、段剛、朱學君、趙偉、孫穎、楊燕、孟昌、孫立濤、程燕、侯亞軍、孫勤、宋婧、張紅廣、蔣萌、吳冠華、於金雙、李豔玲、魏忠慧、李多民、禚洪猛、楊曉芳、師慶泉、鄧瑩、景科、張紹軍、曹淑萍、李學倫、趙強、範豔芹、薛吉來、郭承志、閻麗、郭振道、趙雙民、陳繼娟、劉瑤、高強、孫媛媛、周金濤、劉文傳、陳晨、周進、李昌奎、劉磊、張光、顏景濤、高瑞昌、張慧、姚西翠、於相來、紀德強、單慧娟、侯存福、範華龍、亓民、郭霞、高海燕、靳彥、鄭衛東、董峰、玄曉陽、李傳學、呂瑩、魏軍、李翠紅、馬洪喜、尚念安、柳冬梅、孟凡玲、高紅、譚悅為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李虹為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宋建軍、鄒立秀為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閆瑋、劉曉林、陶思穎、潘玲、張富濤為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杜新雷為濟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段義青、郭振忠為濟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陳元剛、王晶為濟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徐向寧、宋希山、施冬義、劉濤、馬玉華為濟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趙業華、王躍進、馬玉華的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範華龍的濟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郭作花的濟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濰坊

4月25日,濰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根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桂春的提請,免去:

李俊傑的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張金川的濰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決定:

接受張學文同志辭去濰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濰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鍾耕民同志辭去濰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濰坊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濰坊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威海

4月19日,威海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根據威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決定任命:

劉昌清為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免去:

王麥壯的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威海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根據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錫友的提請,決定免去:

馬英川的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芮海波、陶全的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水清、王曉梅的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威海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根據威海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傅遜的提請,決定免去:

仇祝臣的威海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日照

4月29日,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根據李永紅市長的提請,決定免去:

鄭承傑的日照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根據主任會議的提請,任命:

張鋒為日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祕書長。

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根據韓敏檢察長的提請,任命:

鄭雲環、李志雲、牟文濤、武海英、姜懷洋為日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根據高益民院長的提請,任命:

王宗憶為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二庭庭長;

周濤為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二庭副庭長;

臧路潔為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信訪庭副庭長;

盛傑為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

免去:

周濤的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庭長職務。

菏澤

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根據菏澤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金慶的提請,於2019年4月29日任命:

劉建青為菏澤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王乾的菏澤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菏澤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根據菏澤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於2019年4月29日免去:

鄧露的菏澤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來源:濟南、濰坊、威海、日照、菏澤市人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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