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錢存入銀行,哪怕是存入定期都可以隨時出去,只是以活期計息罷了。那麼為什麼購買保險之後不能隨時支取現金呢?
呃……保險也有可以隨時支取的,比如購買的是萬能險,保險合同仍然有效,而現金價值部分可隨時支取。
銀行定期轉活期再支取,它的過程是結束定期存款協議,然後以活期計息支取現金(損失定期利息);保險也一樣可以結束保險合同,隨時支取現金價值部分資金(損失初始費用,或者說損失保費中的保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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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錢存入銀行,哪怕是存入定期都可以隨時出去,只是以活期計息罷了。那麼為什麼購買保險之後不能隨時支取現金呢?
呃……保險也有可以隨時支取的,比如購買的是萬能險,保險合同仍然有效,而現金價值部分可隨時支取。
銀行定期轉活期再支取,它的過程是結束定期存款協議,然後以活期計息支取現金(損失定期利息);保險也一樣可以結束保險合同,隨時支取現金價值部分資金(損失初始費用,或者說損失保費中的保障費用)。
人壽保險一般將保費為兩部分,一部分作為保障支出,保險人不發生意外(如生病,意外事故等),那這部分錢歸保險公司所有(該部分錢是在保障中消耗掉的)。另外一部分則為現金價值,即交給保險公司進行投資理財,收益多少則是投保人所得。
當然了,保險不單單隻有人壽保險,還有財產保險、信用保險、責任保險和津貼型保險等等。保險它是一種保障機制,更注重的是保障,而不是現金價值部分的理財。
也就是說,保費它本身就不屬於單純的投資資金,也就不能說存入。如果是存入的話,最起碼不會消減掉一部分作為保障費用。
就拿一般的人壽保險來說,我們在買一份保險的時候,首先業務員在首年有較高的提成,而這提成來自保費,也就是說第一年你交的保費主要去向是被業務員提傭和保障資金(也可以理解為初始費用),剩餘的資金才進入現金價值進行投資理財。
既然現金價值不等於所交保費,那麼怎麼能說是存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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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錢存入銀行,哪怕是存入定期都可以隨時出去,只是以活期計息罷了。那麼為什麼購買保險之後不能隨時支取現金呢?
呃……保險也有可以隨時支取的,比如購買的是萬能險,保險合同仍然有效,而現金價值部分可隨時支取。
銀行定期轉活期再支取,它的過程是結束定期存款協議,然後以活期計息支取現金(損失定期利息);保險也一樣可以結束保險合同,隨時支取現金價值部分資金(損失初始費用,或者說損失保費中的保障費用)。
人壽保險一般將保費為兩部分,一部分作為保障支出,保險人不發生意外(如生病,意外事故等),那這部分錢歸保險公司所有(該部分錢是在保障中消耗掉的)。另外一部分則為現金價值,即交給保險公司進行投資理財,收益多少則是投保人所得。
當然了,保險不單單隻有人壽保險,還有財產保險、信用保險、責任保險和津貼型保險等等。保險它是一種保障機制,更注重的是保障,而不是現金價值部分的理財。
也就是說,保費它本身就不屬於單純的投資資金,也就不能說存入。如果是存入的話,最起碼不會消減掉一部分作為保障費用。
就拿一般的人壽保險來說,我們在買一份保險的時候,首先業務員在首年有較高的提成,而這提成來自保費,也就是說第一年你交的保費主要去向是被業務員提傭和保障資金(也可以理解為初始費用),剩餘的資金才進入現金價值進行投資理財。
既然現金價值不等於所交保費,那麼怎麼能說是存入呢?
現金價值部分資金去向是投資理財,而投資為了提高收益,那麼它的流動資金就會較少,將大部分的資金投向有收益的有價證券。
如果現金價值部分可以隨時存取,那麼保險公司必須保留較大的現金資產,以備人們隨時贖回,即會減少投資資金,從而影響到整體收益。這也是萬能險現金價值收益偏低的主要原因。
當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一旦存取自由,那麼行情不好的時候(如投向股票,下同),人們就會大量的贖回,現金流不足,保險公司就得賤賣手中標的,形成新的一輪虧損,進一步促使人們大量贖回,最終形成惡性循環,投保人的現金價值部分資金就會陷入深淵。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理財產品有固定期限和最大贖回限額的主要原因。
而銀行活期的利息基本可以忽略不計(抵不過CPI,實際利率為負),現金流比較充足。如果你存的是可轉讓定期存單(CDs),那也是有期限的,不能提前支取,僅能通過貨幣市場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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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錢存入銀行,哪怕是存入定期都可以隨時出去,只是以活期計息罷了。那麼為什麼購買保險之後不能隨時支取現金呢?
呃……保險也有可以隨時支取的,比如購買的是萬能險,保險合同仍然有效,而現金價值部分可隨時支取。
銀行定期轉活期再支取,它的過程是結束定期存款協議,然後以活期計息支取現金(損失定期利息);保險也一樣可以結束保險合同,隨時支取現金價值部分資金(損失初始費用,或者說損失保費中的保障費用)。
人壽保險一般將保費為兩部分,一部分作為保障支出,保險人不發生意外(如生病,意外事故等),那這部分錢歸保險公司所有(該部分錢是在保障中消耗掉的)。另外一部分則為現金價值,即交給保險公司進行投資理財,收益多少則是投保人所得。
當然了,保險不單單隻有人壽保險,還有財產保險、信用保險、責任保險和津貼型保險等等。保險它是一種保障機制,更注重的是保障,而不是現金價值部分的理財。
也就是說,保費它本身就不屬於單純的投資資金,也就不能說存入。如果是存入的話,最起碼不會消減掉一部分作為保障費用。
就拿一般的人壽保險來說,我們在買一份保險的時候,首先業務員在首年有較高的提成,而這提成來自保費,也就是說第一年你交的保費主要去向是被業務員提傭和保障資金(也可以理解為初始費用),剩餘的資金才進入現金價值進行投資理財。
既然現金價值不等於所交保費,那麼怎麼能說是存入呢?
現金價值部分資金去向是投資理財,而投資為了提高收益,那麼它的流動資金就會較少,將大部分的資金投向有收益的有價證券。
如果現金價值部分可以隨時存取,那麼保險公司必須保留較大的現金資產,以備人們隨時贖回,即會減少投資資金,從而影響到整體收益。這也是萬能險現金價值收益偏低的主要原因。
當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一旦存取自由,那麼行情不好的時候(如投向股票,下同),人們就會大量的贖回,現金流不足,保險公司就得賤賣手中標的,形成新的一輪虧損,進一步促使人們大量贖回,最終形成惡性循環,投保人的現金價值部分資金就會陷入深淵。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理財產品有固定期限和最大贖回限額的主要原因。
而銀行活期的利息基本可以忽略不計(抵不過CPI,實際利率為負),現金流比較充足。如果你存的是可轉讓定期存單(CDs),那也是有期限的,不能提前支取,僅能通過貨幣市場轉讓。
因此,從存在形式上來說,保險產品和銀行存款有一定互通的特性,只是他們主要的對應產品不同罷了。比如保險產品大多數不能隨時支取,而存款產品大多數可以隨時支取。
還有的是,存款人將錢存入銀行是與銀行建立債權債務關係,而投保人購買保險是與保險公司建立資產信託關係,這兩者存在根本性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