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險後保險公司居然拒賠,費用全自己出,憑什麼?老司機要注意啦'
Hi,我是智囊保的古月,專門為人民群眾解決保險問題~
後臺有不少老司機問古月“駕駛證過期後,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嗎?聽說有保險公司拒賠,費用全要司機自己承擔,這是真的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古月要提醒下各位老司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各位關心的問題,在早年就發生過不少,我選一個作為案例給大家。
01. 案情描述
北京田某,在A保險公司給自己的車子投保了交強險和機動車損失險、三責險等商業險保險。保障期限為1年,2014年5月28日生效至2015年5月27日結束。
Hi,我是智囊保的古月,專門為人民群眾解決保險問題~
後臺有不少老司機問古月“駕駛證過期後,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嗎?聽說有保險公司拒賠,費用全要司機自己承擔,這是真的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古月要提醒下各位老司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各位關心的問題,在早年就發生過不少,我選一個作為案例給大家。
01. 案情描述
北京田某,在A保險公司給自己的車子投保了交強險和機動車損失險、三責險等商業險保險。保障期限為1年,2014年5月28日生效至2015年5月27日結束。
在2014年11月11日,田某駕車出行不慎與其它車相撞,車輛受損。經判定,本次事故田某負全責。田某就本次事故產生的損失向承保的A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然而A保險公司對屬於商業險範疇的損失拒絕賠付,理由是本次事故情形屬於雙方保險條款裡的責任免除部分:
第十四條第(七)款第1項約定:駕駛人的駕駛證有效期已屆滿,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或對第三者、車上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原來田某在事故發生時駕駛證已過期,且保險公司對該條款進行了加黑加粗。
田某對此進行上訴,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最後判決:
- 某保險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田某交強險項下的保險金二千元;
- 駁回田某的其他訴求,保險公司不用對商業險項下的損失給予賠付。
Hi,我是智囊保的古月,專門為人民群眾解決保險問題~
後臺有不少老司機問古月“駕駛證過期後,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嗎?聽說有保險公司拒賠,費用全要司機自己承擔,這是真的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古月要提醒下各位老司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各位關心的問題,在早年就發生過不少,我選一個作為案例給大家。
01. 案情描述
北京田某,在A保險公司給自己的車子投保了交強險和機動車損失險、三責險等商業險保險。保障期限為1年,2014年5月28日生效至2015年5月27日結束。
在2014年11月11日,田某駕車出行不慎與其它車相撞,車輛受損。經判定,本次事故田某負全責。田某就本次事故產生的損失向承保的A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然而A保險公司對屬於商業險範疇的損失拒絕賠付,理由是本次事故情形屬於雙方保險條款裡的責任免除部分:
第十四條第(七)款第1項約定:駕駛人的駕駛證有效期已屆滿,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或對第三者、車上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原來田某在事故發生時駕駛證已過期,且保險公司對該條款進行了加黑加粗。
田某對此進行上訴,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最後判決:
- 某保險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田某交強險項下的保險金二千元;
- 駁回田某的其他訴求,保險公司不用對商業險項下的損失給予賠付。
02. 法院這麼判決是否合理?
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保險合同訂立時,保險人在投保單或者保險單等其他保險憑證上,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體、符號或者其他明顯標誌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履行了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提示義務。”
在這個案例中,A保險公司拒賠,保險公司有對相應的條款進行加黑加粗,田某認可投保時即已收到商業保險條款,所以法院會認為合同是有效的,保險公司對於免責條款也有依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盡到提示義務。
而且田某駕駛證過期了還駕駛機動車,違反了文章開頭提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03. 老司機們該怎樣規避這種情況?
定時檢查駕駛證,期滿換證。一般沒有人會像記結婚紀念日那樣將駕駛證有效期記住,我們可以定期檢查或者添加到備忘錄裡,到期前及時更換。
Hi,我是智囊保的古月,專門為人民群眾解決保險問題~
後臺有不少老司機問古月“駕駛證過期後,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嗎?聽說有保險公司拒賠,費用全要司機自己承擔,這是真的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古月要提醒下各位老司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各位關心的問題,在早年就發生過不少,我選一個作為案例給大家。
01. 案情描述
北京田某,在A保險公司給自己的車子投保了交強險和機動車損失險、三責險等商業險保險。保障期限為1年,2014年5月28日生效至2015年5月27日結束。
在2014年11月11日,田某駕車出行不慎與其它車相撞,車輛受損。經判定,本次事故田某負全責。田某就本次事故產生的損失向承保的A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然而A保險公司對屬於商業險範疇的損失拒絕賠付,理由是本次事故情形屬於雙方保險條款裡的責任免除部分:
第十四條第(七)款第1項約定:駕駛人的駕駛證有效期已屆滿,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或對第三者、車上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原來田某在事故發生時駕駛證已過期,且保險公司對該條款進行了加黑加粗。
田某對此進行上訴,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最後判決:
- 某保險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田某交強險項下的保險金二千元;
- 駁回田某的其他訴求,保險公司不用對商業險項下的損失給予賠付。
02. 法院這麼判決是否合理?
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保險合同訂立時,保險人在投保單或者保險單等其他保險憑證上,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體、符號或者其他明顯標誌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履行了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提示義務。”
在這個案例中,A保險公司拒賠,保險公司有對相應的條款進行加黑加粗,田某認可投保時即已收到商業保險條款,所以法院會認為合同是有效的,保險公司對於免責條款也有依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盡到提示義務。
而且田某駕駛證過期了還駕駛機動車,違反了文章開頭提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03. 老司機們該怎樣規避這種情況?
定時檢查駕駛證,期滿換證。一般沒有人會像記結婚紀念日那樣將駕駛證有效期記住,我們可以定期檢查或者添加到備忘錄裡,到期前及時更換。
期滿換證流程(一般可提前90天辦理),以深圳為例:
★一般所需資料:
- 身份證明原件;
- 駕駛人體檢報告(深圳市區級以上聯網醫院進行,6個月內有效);
- 三張白底一寸免冠相片,建議通過有資質的相館或自助設備獲取廣東省駕駛證數碼回執,有效期為六個月。
★其他資料:
- 境外人員(外國人、臺灣居民、澳門居民)需提供《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由深圳市所在地轄區派出所出具);持有本省核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免提供《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 內地居民因遷戶到香港,同時申請辦理變更證號業務的,須提供內地公安機關的註銷證明、香港民政事務署或者律師事務所開具的身份變更證明。
- 此業務可代辦。如代辦,須提供當事人的委託書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原件。
★辦事流程:
- 備齊資料,預約後到諮詢臺取號等待叫號受理。
- 可選擇自取或憑《業務受理回執》到郵政速遞處辦理郵寄。
如果發現自己駕駛證已過期或遺失,就不要駕駛出行,自覺規避風險,老司機車技再好也難免有翻車時候,而且這樣不符合交通法規。
全文完,感謝你的耐心閱讀。
有什麼想法或問題也歡迎評論或發消息給我,看到會回覆~
Hi,我是智囊保的古月,專門為人民群眾解決保險問題~
後臺有不少老司機問古月“駕駛證過期後,發生事故,保險公司會賠嗎?聽說有保險公司拒賠,費用全要司機自己承擔,這是真的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古月要提醒下各位老司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以及記分達到12分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各位關心的問題,在早年就發生過不少,我選一個作為案例給大家。
01. 案情描述
北京田某,在A保險公司給自己的車子投保了交強險和機動車損失險、三責險等商業險保險。保障期限為1年,2014年5月28日生效至2015年5月27日結束。
在2014年11月11日,田某駕車出行不慎與其它車相撞,車輛受損。經判定,本次事故田某負全責。田某就本次事故產生的損失向承保的A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然而A保險公司對屬於商業險範疇的損失拒絕賠付,理由是本次事故情形屬於雙方保險條款裡的責任免除部分:
第十四條第(七)款第1項約定:駕駛人的駕駛證有效期已屆滿,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或對第三者、車上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原來田某在事故發生時駕駛證已過期,且保險公司對該條款進行了加黑加粗。
田某對此進行上訴,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最後判決:
- 某保險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田某交強險項下的保險金二千元;
- 駁回田某的其他訴求,保險公司不用對商業險項下的損失給予賠付。
02. 法院這麼判決是否合理?
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保險合同訂立時,保險人在投保單或者保險單等其他保險憑證上,對保險合同中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體、符號或者其他明顯標誌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履行了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提示義務。”
在這個案例中,A保險公司拒賠,保險公司有對相應的條款進行加黑加粗,田某認可投保時即已收到商業保險條款,所以法院會認為合同是有效的,保險公司對於免責條款也有依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盡到提示義務。
而且田某駕駛證過期了還駕駛機動車,違反了文章開頭提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03. 老司機們該怎樣規避這種情況?
定時檢查駕駛證,期滿換證。一般沒有人會像記結婚紀念日那樣將駕駛證有效期記住,我們可以定期檢查或者添加到備忘錄裡,到期前及時更換。
期滿換證流程(一般可提前90天辦理),以深圳為例:
★一般所需資料:
- 身份證明原件;
- 駕駛人體檢報告(深圳市區級以上聯網醫院進行,6個月內有效);
- 三張白底一寸免冠相片,建議通過有資質的相館或自助設備獲取廣東省駕駛證數碼回執,有效期為六個月。
★其他資料:
- 境外人員(外國人、臺灣居民、澳門居民)需提供《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由深圳市所在地轄區派出所出具);持有本省核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免提供《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
- 內地居民因遷戶到香港,同時申請辦理變更證號業務的,須提供內地公安機關的註銷證明、香港民政事務署或者律師事務所開具的身份變更證明。
- 此業務可代辦。如代辦,須提供當事人的委託書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原件。
★辦事流程:
- 備齊資料,預約後到諮詢臺取號等待叫號受理。
- 可選擇自取或憑《業務受理回執》到郵政速遞處辦理郵寄。
如果發現自己駕駛證已過期或遺失,就不要駕駛出行,自覺規避風險,老司機車技再好也難免有翻車時候,而且這樣不符合交通法規。
全文完,感謝你的耐心閱讀。
有什麼想法或問題也歡迎評論或發消息給我,看到會回覆~
你可能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