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移動:嚴格標準建立通信基站

通信 運營商 法律 刑法 齊魯網 2017-05-19

齊魯網威海5月16日(記者 滕佳蕾)繼續加大4G鐵塔基站投資,利用法律武器保護移動通信鐵塔基站安全,積極宣傳基站電磁輻射科普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關於印發《公用電信設施損壞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的通知(工信部聯電管〔2014〕372號)規定,損壞和破壞移動通信鐵塔基站的,按本通知要求進行賠償。

根據我國法規規定,移動通信基站建設必須符合《電磁輻射防護規定》與《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的要求,其中規定,電場強度只要小於每米12伏/米,或功率密度小於每平方釐米40微瓦,就是符合安全標準的,這個標準甚至比手機、電腦的輻射水平還低,因此不會對附近住戶的健康造成影響。

我國通信基站標準嚴格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其電場強度遠小於12伏/米,功率密度遠小於40微瓦/每平方釐米,在移動通信頻段(800mhz-2100mhz),我國制定的電磁輻射標準比國際非電離輻射推薦的標準嚴格11.25-26.25倍,我國通信基站輻射標準堪稱全球最嚴格的標準。(uw/cm2即微瓦/平方釐米)

事實上,我國公眾輻射限值設為40uw/cm2,比國際非電離輻射委員會和歐盟國家標準嚴格10倍以上,比澳大利亞標準也嚴格5倍。

2014年5月4日,中央電視臺《共同關注》新聞粉碎基站輻射謠言,基站輻射微乎其微,比國家標準輻射值還低了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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