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打假人”近2萬元購買電動車 起訴商家索要3倍賠償

跳槽那些事兒 法律 西安 三秦都市報 2019-05-12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今天上午,西安市新城區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並首次在發佈年度典型案件的基礎上,再次創新評選了“為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十大案例”並向社會公佈,以案釋法。

新城法院年度典型案件發佈

發佈會上,三秦都市報記者看到,十大典型案件中包含掃黑除惡、電信詐騙、拒執罪等熱點案件,也有民間借貸、人身保護令、醫療損害賠償等老百姓關心的法律案件,還有保理糾紛、請求宣告死亡異議申請等疑難案件。

“職業打假人”近2萬元購買電動車 起訴商家索要3倍賠償

發佈會現場

新城法院院長姚建軍介紹,此次所發佈的典型案件,是新城法院從2018年所審結的14707件案件中評選出的。除對基本案情進行回放外,法院特地歸納提煉了案件的裁判要旨,並通過法官說法、法官點評,全方位地展示裁判的事實和法律依據。這些案件集中展示了過去一年新城法官通過依法審判案件,為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所付出的不懈努力。

女子因遭家暴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被告人駱小弟等1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告人魏孝龍、宋軍輝等34人電信詐騙、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張社民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西安陽光長纓酒店與馮某某等8人租賃合同糾紛系列執行案;李德紅與阮楊、廖小平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張某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其餘詳見三秦網)等入選新城法院“201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其中,張某某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因案件的特殊性,引起了記者的注意。申請人張某某與被申請人袁某系夫妻關係,張某某曾因丈夫嚴重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經常對其惡言惡語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未獲支持。之後,袁某又多次對張某某進行辱罵毆打。2018年12月4日,張某某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被申請人對其實施家庭暴力。新城法院經審理,支持了張某某的這一訴求。

對於此案,法官點評稱,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簽發是對申請人未來可能遭受人身安全損害的一種保護,是對被申請人實施禁止事項的一種威懾和阻卻。該案的裁判,旗幟鮮明地表明瞭人民法院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人身安全的決心。

“職業打假人”購買電動車 企圖“打假”獲利

“為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十大案例”包括,被告單位西安市春和堂醫藥有限公司、被告人郭文孝銷售假藥案;被告人李燕如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金藝公司與贛商公司施工合同糾紛案等案件(其餘詳見三秦網)。這些案件中,一起“職業打假人”試圖用打假牟利的案子頗為引人關注。

2015年9月,孫某某在太華電動車市場“酷電經銷部”購買價值1.98萬元的“蒙德新希望電動車”一輛,後以酷電經銷部在電動車促銷活動中存在虛假宣傳,且這一不實宣傳對其構成商業欺詐為由,將該經銷部告到了法院,要求判令其退還購貨款1.98萬元並3倍賠償5.94萬元,西安太華電動自行車批發市場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新城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孫某某所提供的售後服務憑證等證據,不能認定被告酷電經銷部對原告存在欺詐,致使原告與之簽訂買賣合同。該經銷部使用的“歡樂開學季,史上最低價”的宣傳廣告,也未提供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信息。遂判決駁回孫某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就此案說法稱,職業打假人,通常是指以打假作為牟利手段的職業群體。他們故意大量買入自認為存在問題的商品,要求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本案原告孫某某就屬於人們常說的“職業打假人”。職業打假人自出現以來,對於增強消費者的權利意識,鼓勵百姓運用懲罰性賠償機制打假,打擊經營者的違法侵權行為,產生了一定積極作用。但這種“知假買假”的牟利性打假,嚴重違背誠信原則,無視司法權威,浪費司法資源,其負面影響也日益凸顯。此案的審結,對逐步限制職業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淨化市場經營秩序,讓消費者能夠獲得更多安全感,具有一定的現實指導意義。

文圖 三秦都市報記者 張晴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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