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這種操作?吃“霸王餐”反倒向飯店索賠4萬?這個判決判得漂亮'

跳槽那些事兒 經濟 北青網 2019-08-23
"

來源:新聞夜航

一幫好友到飯店吃宵夜

趁店員不備竟集體逃單

更曲折的是

其中一人在逃脫追趕時摔傷

還將飯店老闆告上了法庭

要求賠償醫藥費

01

男子吃“霸王餐”後逃跑

摔成輕傷索賠4萬元

前不久,張某和朋友一行6人到飯店吃夜宵。酒足飯飽後,看到店裡人頭湧動,老闆應接不暇的樣子,幾人動起了歪心思,趁店員不備,6人先後快速離開飯店。發現不對勁的店員趕緊向老闆彙報了情況,老闆在後面緊急追趕。

老闆一路追著逃單的張某,一邊撥打了報警電話,還電話通知了自己的丈夫高某。丈夫趕到後,吃霸王餐的張某怕被抓,拼命向前衝,一不小心就摔倒受傷了,追他的高某也在追趕時摔倒。隨後警察趕到,送張某去醫院接受治療。

事後,張某住院了11天,花醫療費6848元。經鑑定,其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沒成想,出院後,張某將飯店老闆夫婦二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賠償自己的醫藥費4萬多元。

02

法院駁回男子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等一行6人在店中就餐,每人都有支付餐費的義務,就餐完畢後應主動支付餐費。但張某一行6人就餐完畢後卻不打招呼不結賬,自行離開,主觀上存在過錯。

老闆見張某等拒絕結賬,先打110報警,後打丈夫高某電話,尋求多方救助,處置恰當,無任何過錯。在逃跑過程中張某是自己摔倒受傷的,飯店老闆高某與張某無任何身體接觸,沒有侵權行為,無任何過錯,不應承擔責任。

逃單者張某要求兩被告賠償其醫療費等共計4萬多元,於情不合、於理不通、於法無據,應予駁回。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張某的訴訟請求。張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真是世界之大

無奇不有

這個判決

幹得漂亮

小編來普法

吃霸王餐後果很嚴重!

毫無疑問,吃霸王餐肯定是違法的。

如果商家報案,逃單者將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逃單行為擾亂了商家正常的經濟經營秩序,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逃單者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