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該跳槽?當你老闆這樣做的時候,千萬不要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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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該跳槽?當你老闆這樣做的時候,千萬不要猶豫

李哥剛當上公司人事部的經理,本來他雄心壯志,勵志要幹出一番大事業,為自己好好打拼。可現實卻讓他碰了一鼻子灰。

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這李哥剛上任,火都還沒燒起來呢,就被澆滅了。這到底怎麼回事兒呢?

原來這問題就出在李哥的頂頭上司大老闆上面。雖然說他們是一個小公司,總共也就那麼幾十個人,但好歹也算是有分級:老闆、經理等職位也都分工明確。可是這老闆就是不給任何人表現的機會。

就比如說這次,老闆大手一揮說咱們招點人進來吧。李哥轉頭寫好了招聘廣告,剛想發出去,老闆過來橫插一腳,說你這文案寫得這不行,那不行,改吧。

好不容易改好了,上門應聘的還挺多。李哥剛想自己先“海選”一遍,挑幾個能力拔尖的出來再讓老闆定奪。結果老闆大手一揮,自己親自上陣當面試官。弄得李哥毫無用武之地,只能站在旁邊端茶倒水。不管小到寫廣告還是大到寫策劃案,老闆都要來“湊個熱鬧”。

老闆這麼一攪和,其他員工自然不敢隨意施展才華,都要順著老闆的意思來。長此以往,誰都沒有興趣做事了,反正每次一開會討論,不管誰提出什麼樣的意見和創新,最後老闆都會來一錘定音,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誰還會動腦子去想創意想好點子呢?反正到最後也不會被採納。久而久之,公司員工的積極性越來越差,整天工作也是無所事事,混日子一般。

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局面呢?歸根結底就是這家公司的老闆不懂洛伯定理。

洛伯定理是什麼?

洛伯定理是由美國管理學家洛伯提出的。

“對於一個經理人來說,最要緊的不是你在場時的情況,而是你不在場時發生了什麼。"

意思就是,如果一個老闆獨斷專權,只想讓下屬聽你的,那麼當你不在身邊的時候他們就不知道聽誰的了。

總得來說,洛伯定理對管理公司有著以下三點好處:

1.能夠讓員工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更強

一個懂得洛伯定理的老闆,才會關注員工的個人使命感。員工應該承擔的責任就讓他承擔起來,作為老闆,不是要抓著他的手去做事,而是要讓他勇敢地犯錯。

舉個例子,一個蛋糕店的學徒剛學習做蛋糕,老闆為了避免出錯浪費材料,就讓學徒在一旁看著自己配原料做蛋糕,還手把手地教他做了一遍。就這麼幾天下來,老闆在旁邊指導這學徒做了一次蛋糕,看他做的還不錯也就放心了。

這時候來了一個蛋糕的訂單,老闆有事出門,就交給這個學徒去做。誰知道這學徒一個人在蛋糕房裡就慌了手腳,糖也不知道放多少,奶油也不知道怎麼抹。

到最後交給客戶的成品慘不忍睹。如果這個老闆一開始就讓員工自己按照配方摸索、試錯,讓他自己動腦學習,或許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2.解放自身,不用操心瑣碎事務

作為領導人,擁有一個已經稍具規模的公司的時候,關注的就不再是今天的招聘廣告如何寫,而是應該把目光放到如何經營公司,規劃公司未來方向上去。

如果每天都像上面李哥的老闆一樣,還親自去當面試官,操心公司的大小事務,那麼這個公司也遲早會變成老闆一個人的“獨角戲”。

3.在眾人的努力下,公司才會越來越好

在古時候,就算你是皇帝,也得有丞相幫忙處理朝廷事務。有個勤勞的皇帝他偏偏不信邪,他覺得丞相這個職位就是吃乾飯的。自己打下來的江山,憑什麼要和丞相分?

於是這個皇帝取消了丞相制度,從此他可以說是矜矜業業,每天處理朝中大小事務,包攬丞相分內之事,可沒多久他就吃不消了,力不從心。這個皇帝他叫朱元璋。

身為一個老闆,也要有自己的得力助手,有一批能幹的領導人,來幫助自己共同管理公司,而不是一個人獨攬大權。眾人拾柴火焰高,一個人的力量始終是不及一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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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該跳槽?當你老闆這樣做的時候,千萬不要猶豫

李哥剛當上公司人事部的經理,本來他雄心壯志,勵志要幹出一番大事業,為自己好好打拼。可現實卻讓他碰了一鼻子灰。

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這李哥剛上任,火都還沒燒起來呢,就被澆滅了。這到底怎麼回事兒呢?

原來這問題就出在李哥的頂頭上司大老闆上面。雖然說他們是一個小公司,總共也就那麼幾十個人,但好歹也算是有分級:老闆、經理等職位也都分工明確。可是這老闆就是不給任何人表現的機會。

就比如說這次,老闆大手一揮說咱們招點人進來吧。李哥轉頭寫好了招聘廣告,剛想發出去,老闆過來橫插一腳,說你這文案寫得這不行,那不行,改吧。

好不容易改好了,上門應聘的還挺多。李哥剛想自己先“海選”一遍,挑幾個能力拔尖的出來再讓老闆定奪。結果老闆大手一揮,自己親自上陣當面試官。弄得李哥毫無用武之地,只能站在旁邊端茶倒水。不管小到寫廣告還是大到寫策劃案,老闆都要來“湊個熱鬧”。

老闆這麼一攪和,其他員工自然不敢隨意施展才華,都要順著老闆的意思來。長此以往,誰都沒有興趣做事了,反正每次一開會討論,不管誰提出什麼樣的意見和創新,最後老闆都會來一錘定音,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誰還會動腦子去想創意想好點子呢?反正到最後也不會被採納。久而久之,公司員工的積極性越來越差,整天工作也是無所事事,混日子一般。

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局面呢?歸根結底就是這家公司的老闆不懂洛伯定理。

洛伯定理是什麼?

洛伯定理是由美國管理學家洛伯提出的。

“對於一個經理人來說,最要緊的不是你在場時的情況,而是你不在場時發生了什麼。"

意思就是,如果一個老闆獨斷專權,只想讓下屬聽你的,那麼當你不在身邊的時候他們就不知道聽誰的了。

總得來說,洛伯定理對管理公司有著以下三點好處:

1.能夠讓員工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更強

一個懂得洛伯定理的老闆,才會關注員工的個人使命感。員工應該承擔的責任就讓他承擔起來,作為老闆,不是要抓著他的手去做事,而是要讓他勇敢地犯錯。

舉個例子,一個蛋糕店的學徒剛學習做蛋糕,老闆為了避免出錯浪費材料,就讓學徒在一旁看著自己配原料做蛋糕,還手把手地教他做了一遍。就這麼幾天下來,老闆在旁邊指導這學徒做了一次蛋糕,看他做的還不錯也就放心了。

這時候來了一個蛋糕的訂單,老闆有事出門,就交給這個學徒去做。誰知道這學徒一個人在蛋糕房裡就慌了手腳,糖也不知道放多少,奶油也不知道怎麼抹。

到最後交給客戶的成品慘不忍睹。如果這個老闆一開始就讓員工自己按照配方摸索、試錯,讓他自己動腦學習,或許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2.解放自身,不用操心瑣碎事務

作為領導人,擁有一個已經稍具規模的公司的時候,關注的就不再是今天的招聘廣告如何寫,而是應該把目光放到如何經營公司,規劃公司未來方向上去。

如果每天都像上面李哥的老闆一樣,還親自去當面試官,操心公司的大小事務,那麼這個公司也遲早會變成老闆一個人的“獨角戲”。

3.在眾人的努力下,公司才會越來越好

在古時候,就算你是皇帝,也得有丞相幫忙處理朝廷事務。有個勤勞的皇帝他偏偏不信邪,他覺得丞相這個職位就是吃乾飯的。自己打下來的江山,憑什麼要和丞相分?

於是這個皇帝取消了丞相制度,從此他可以說是矜矜業業,每天處理朝中大小事務,包攬丞相分內之事,可沒多久他就吃不消了,力不從心。這個皇帝他叫朱元璋。

身為一個老闆,也要有自己的得力助手,有一批能幹的領導人,來幫助自己共同管理公司,而不是一個人獨攬大權。眾人拾柴火焰高,一個人的力量始終是不及一群人的。

什麼時候該跳槽?當你老闆這樣做的時候,千萬不要猶豫

怎麼做才能運用洛伯定理,能夠讓自己不在場的時候也井然有序?

要想讓自己不在場的時候,員工也能夠把各種事務處理好,能交給你一個滿意的結果。那麼就要懂得運用以下三個辦法。

1.定製完善的規章制度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學校需要規章制度才能夠規範學生的行為,公司也同樣需要規章制度才能夠提醒員工他的職責所在。

小李是一家全國知名品牌電腦的員工,他有一次回老家,老家街上也開了這個電腦品牌的授權店,他到那家店去嘮嘮嗑。

結果剛坐下來沒多久,就有一家人提著電腦過來,小李一看正是自己公司的牌子。這家人說:“電腦不知道怎麼的就壞了,但這電腦是在外頭城市買的,看你這有同品牌店,就過來看看能不能修。”

本來這家店的老闆是拒絕的,雖然自己是全國連鎖店,但自己偷個懶也無可厚非,反正公司也不會知道。藉口把這家人打發走就行了,省事兒。

但小李二話不說就接過電腦幫他們檢查維修起來,一直到修好送走那家人。這家店主十分不解:“你又不是在上班時間,明明就可以在旁邊不做聲的。為什麼還要耗費精力幫他們修電腦呢?你又沒有好處。”

小李解釋:“不管我是不是在工作八小時期間。我作為咱們電腦品牌的一員,看到顧客有了問題就應該負責起來。這是我作為公司人的職責,不能夠讓別人提起咱們電腦品牌就說這家公司售後特別差。我會於心不安的。”

2.放權給員工

在一個企業當中,適當放權給員工去做事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一個員工只能在你的指示下做事,那麼一旦你無法下達指示的時候,他們就會慌了手腳。

比如一個培訓學校想培養一個助教老師當主教。這個學校的校長非常開明,他覺得要想培養出一個優秀的主教老師,那就不應該是按照她的模板去上課。

於是校長就讓助教老師挑戰自己:從現在開始你一個人上課,我就不在教室裡了。現在你就是主教老師,想想主教老師要怎麼上課,你就怎麼上課。不要害怕自己講錯,放心大膽地去講課,就算講得不好,我也給你兜著。

就這樣,助教老師自己磨鍊,獨立上了幾次課之後,水平有了飛快的進步。很快就能夠獨當一面,順利地晉級為主教老師。

如果這個校長沒有放權給助教老師,還是讓助教老師跟著她學習上課,那這個助教老師肯定不會成長得如此飛速。所以,適當放權給自己的員工,讓他們獨立大膽地去做事,會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3.適當分權,讓企業走得更遠

如果一個公司,只有老闆一個人獨攬大權,那麼他的心思必然不是在公司的前景發展上,而是在公司目前的瑣碎事務上。

要是這個公司老闆懂得分權,把權利交給自己得力的部下,自己只需要驗收結果。那麼管理整個公司的員工便不費力氣。

漢代有一位宰相,在外出巡視的時候,遇到了一宗殺人案件,他沒有去開堂審理,並不理會。後來在路邊看到一頭牛在不停地大喘氣,他就停下來仔細地調查詢問。同行的人都感到特別奇怪,就問宰相:“為什麼你不關心人命關天的案件卻關心這路邊的牛呢?”

宰相回答說:“殺人案件自然有地方官去處理調查,他們會重視這件事。而牛大喘氣,是異常情況,可能會引發瘟疫。地方官可能不太會注意這種小細節。”

這個故事叫做“吳牛問喘”。故事中的宰相在視察民情的時候,對待重大的殺人案件懂得不去幹涉地方官的權力,全權交給地方官處理。這就是一個好的領導人,懂得分權,自己坐在什麼位置就做什麼事,不過多地干涉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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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該跳槽?當你老闆這樣做的時候,千萬不要猶豫

李哥剛當上公司人事部的經理,本來他雄心壯志,勵志要幹出一番大事業,為自己好好打拼。可現實卻讓他碰了一鼻子灰。

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這李哥剛上任,火都還沒燒起來呢,就被澆滅了。這到底怎麼回事兒呢?

原來這問題就出在李哥的頂頭上司大老闆上面。雖然說他們是一個小公司,總共也就那麼幾十個人,但好歹也算是有分級:老闆、經理等職位也都分工明確。可是這老闆就是不給任何人表現的機會。

就比如說這次,老闆大手一揮說咱們招點人進來吧。李哥轉頭寫好了招聘廣告,剛想發出去,老闆過來橫插一腳,說你這文案寫得這不行,那不行,改吧。

好不容易改好了,上門應聘的還挺多。李哥剛想自己先“海選”一遍,挑幾個能力拔尖的出來再讓老闆定奪。結果老闆大手一揮,自己親自上陣當面試官。弄得李哥毫無用武之地,只能站在旁邊端茶倒水。不管小到寫廣告還是大到寫策劃案,老闆都要來“湊個熱鬧”。

老闆這麼一攪和,其他員工自然不敢隨意施展才華,都要順著老闆的意思來。長此以往,誰都沒有興趣做事了,反正每次一開會討論,不管誰提出什麼樣的意見和創新,最後老闆都會來一錘定音,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誰還會動腦子去想創意想好點子呢?反正到最後也不會被採納。久而久之,公司員工的積極性越來越差,整天工作也是無所事事,混日子一般。

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局面呢?歸根結底就是這家公司的老闆不懂洛伯定理。

洛伯定理是什麼?

洛伯定理是由美國管理學家洛伯提出的。

“對於一個經理人來說,最要緊的不是你在場時的情況,而是你不在場時發生了什麼。"

意思就是,如果一個老闆獨斷專權,只想讓下屬聽你的,那麼當你不在身邊的時候他們就不知道聽誰的了。

總得來說,洛伯定理對管理公司有著以下三點好處:

1.能夠讓員工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更強

一個懂得洛伯定理的老闆,才會關注員工的個人使命感。員工應該承擔的責任就讓他承擔起來,作為老闆,不是要抓著他的手去做事,而是要讓他勇敢地犯錯。

舉個例子,一個蛋糕店的學徒剛學習做蛋糕,老闆為了避免出錯浪費材料,就讓學徒在一旁看著自己配原料做蛋糕,還手把手地教他做了一遍。就這麼幾天下來,老闆在旁邊指導這學徒做了一次蛋糕,看他做的還不錯也就放心了。

這時候來了一個蛋糕的訂單,老闆有事出門,就交給這個學徒去做。誰知道這學徒一個人在蛋糕房裡就慌了手腳,糖也不知道放多少,奶油也不知道怎麼抹。

到最後交給客戶的成品慘不忍睹。如果這個老闆一開始就讓員工自己按照配方摸索、試錯,讓他自己動腦學習,或許就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2.解放自身,不用操心瑣碎事務

作為領導人,擁有一個已經稍具規模的公司的時候,關注的就不再是今天的招聘廣告如何寫,而是應該把目光放到如何經營公司,規劃公司未來方向上去。

如果每天都像上面李哥的老闆一樣,還親自去當面試官,操心公司的大小事務,那麼這個公司也遲早會變成老闆一個人的“獨角戲”。

3.在眾人的努力下,公司才會越來越好

在古時候,就算你是皇帝,也得有丞相幫忙處理朝廷事務。有個勤勞的皇帝他偏偏不信邪,他覺得丞相這個職位就是吃乾飯的。自己打下來的江山,憑什麼要和丞相分?

於是這個皇帝取消了丞相制度,從此他可以說是矜矜業業,每天處理朝中大小事務,包攬丞相分內之事,可沒多久他就吃不消了,力不從心。這個皇帝他叫朱元璋。

身為一個老闆,也要有自己的得力助手,有一批能幹的領導人,來幫助自己共同管理公司,而不是一個人獨攬大權。眾人拾柴火焰高,一個人的力量始終是不及一群人的。

什麼時候該跳槽?當你老闆這樣做的時候,千萬不要猶豫

怎麼做才能運用洛伯定理,能夠讓自己不在場的時候也井然有序?

要想讓自己不在場的時候,員工也能夠把各種事務處理好,能交給你一個滿意的結果。那麼就要懂得運用以下三個辦法。

1.定製完善的規章制度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學校需要規章制度才能夠規範學生的行為,公司也同樣需要規章制度才能夠提醒員工他的職責所在。

小李是一家全國知名品牌電腦的員工,他有一次回老家,老家街上也開了這個電腦品牌的授權店,他到那家店去嘮嘮嗑。

結果剛坐下來沒多久,就有一家人提著電腦過來,小李一看正是自己公司的牌子。這家人說:“電腦不知道怎麼的就壞了,但這電腦是在外頭城市買的,看你這有同品牌店,就過來看看能不能修。”

本來這家店的老闆是拒絕的,雖然自己是全國連鎖店,但自己偷個懶也無可厚非,反正公司也不會知道。藉口把這家人打發走就行了,省事兒。

但小李二話不說就接過電腦幫他們檢查維修起來,一直到修好送走那家人。這家店主十分不解:“你又不是在上班時間,明明就可以在旁邊不做聲的。為什麼還要耗費精力幫他們修電腦呢?你又沒有好處。”

小李解釋:“不管我是不是在工作八小時期間。我作為咱們電腦品牌的一員,看到顧客有了問題就應該負責起來。這是我作為公司人的職責,不能夠讓別人提起咱們電腦品牌就說這家公司售後特別差。我會於心不安的。”

2.放權給員工

在一個企業當中,適當放權給員工去做事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一個員工只能在你的指示下做事,那麼一旦你無法下達指示的時候,他們就會慌了手腳。

比如一個培訓學校想培養一個助教老師當主教。這個學校的校長非常開明,他覺得要想培養出一個優秀的主教老師,那就不應該是按照她的模板去上課。

於是校長就讓助教老師挑戰自己:從現在開始你一個人上課,我就不在教室裡了。現在你就是主教老師,想想主教老師要怎麼上課,你就怎麼上課。不要害怕自己講錯,放心大膽地去講課,就算講得不好,我也給你兜著。

就這樣,助教老師自己磨鍊,獨立上了幾次課之後,水平有了飛快的進步。很快就能夠獨當一面,順利地晉級為主教老師。

如果這個校長沒有放權給助教老師,還是讓助教老師跟著她學習上課,那這個助教老師肯定不會成長得如此飛速。所以,適當放權給自己的員工,讓他們獨立大膽地去做事,會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3.適當分權,讓企業走得更遠

如果一個公司,只有老闆一個人獨攬大權,那麼他的心思必然不是在公司的前景發展上,而是在公司目前的瑣碎事務上。

要是這個公司老闆懂得分權,把權利交給自己得力的部下,自己只需要驗收結果。那麼管理整個公司的員工便不費力氣。

漢代有一位宰相,在外出巡視的時候,遇到了一宗殺人案件,他沒有去開堂審理,並不理會。後來在路邊看到一頭牛在不停地大喘氣,他就停下來仔細地調查詢問。同行的人都感到特別奇怪,就問宰相:“為什麼你不關心人命關天的案件卻關心這路邊的牛呢?”

宰相回答說:“殺人案件自然有地方官去處理調查,他們會重視這件事。而牛大喘氣,是異常情況,可能會引發瘟疫。地方官可能不太會注意這種小細節。”

這個故事叫做“吳牛問喘”。故事中的宰相在視察民情的時候,對待重大的殺人案件懂得不去幹涉地方官的權力,全權交給地方官處理。這就是一個好的領導人,懂得分權,自己坐在什麼位置就做什麼事,不過多地干涉下屬。

什麼時候該跳槽?當你老闆這樣做的時候,千萬不要猶豫

一個好的領導人必然要懂得洛伯定理,如果你公司的領導只想獨攬大權,不給你用武之地,那就只能做好跳槽的準備,良禽擇木而棲,去尋找自己的另一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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