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寫《第一代》的主要目的,是儘可能多地蒐集“剎那即永恆”的歷史瞬間,我們無意把《第一代》製作成創業年代的“光榮榜”或“群英譜”,儘管講述者中不乏當年的英模。
因此,我們在選擇採訪對象時,首要的標準是“有故事”。我們希望通過親歷者的述說,儘可能真實地再現創業年代的自然環境、物質條件、社會氛圍、精神狀態、豪情壯舉、居家瑣事、微妙心理、獨特言行……
——克拉瑪依日報專刊《第一代》卷首語摘選
第 一 代頂 著 國 徽 咱 不 怕
陳進文 口述 本報記者 莫延蘭 記錄
陳進文
1933年出生,男,山西大同人。1949年4月參軍,1959年隨部隊轉業至克拉瑪依油田。先後任礦務局保衛處警察、克拉瑪依烏爾禾區派出所所長、克拉瑪依區天山派出所所長等。1990年離休。
抗美援朝老照片
我是克拉瑪依第一代警察。
1951年,我剛19歲,就參加了抗美援朝戰爭。我參加了幾次大小戰役,負過傷,在火線上入了黨,從通訊員提為排長。
1959年,我從青島部隊轉業到克拉瑪依。那一年,我們部隊至少有上千人轉業到克拉瑪依。
還沒到克拉瑪依,我就接到上級命令,被分配到石油局保衛處。
也就從那時起,我成了一名警察,一直到退休。
克拉瑪依老照片 克拉瑪依日報資料圖
蹲守車站抓到賊
當時石油局保衛處設在烏魯木齊,我們除了負責石油局的安保工作,同時作為石油局公安局的派出機構,負責明園片區的安保工作。那時,保衛處治安科總共只有5名警察,除去內勤等人員,真正幹刑警的只有兩個人。
那時的社會治安不像現在這麼複雜,案件種類那麼繁多。一般很少發生大案。偶爾發生的案件也以盜竊案為主。
可沒想到我剛上班沒多久,就碰上了一起大案。
當時,明園住著一位叫呂平的老處長。一天,他家失竊了,被盜5000元現金、4盒紙菸和一些其他物品。
5000元現金呀!那個年代普通人家能有幾百元都算不少了。因為金額特別巨大,這起案件很快被定性為特大案件。
為了破案,保衛處內部不知道開了多少次會,分析研究案情。大部分人都認定是熟人或內部人作案。要不是熟人,誰能知道他們家有這麼多錢呀!
我不這麼想。當時生活困難,烏魯木齊流動人口比較多,很有可能是流竄作案。
為了查找嫌疑人,我開始到處排查。那時,火車還沒有通到烏魯木齊,人們外出只能乘坐汽車。
烏魯木齊老照片
為了避免嫌疑人外逃,我就每天清晨騎著自行車到碾子溝汽車站去。
每天清晨,碾子溝汽車站人山人海、車流如織。要在這裡找到嫌疑犯,簡直就是大海撈針。
我連著去了三天,也沒有發現可疑人物。沒想到第四天,竟然真讓我遇到了嫌疑人。
那天,我就在車站裡轉悠。忽然看到一個年輕小夥子,剛剛理了發,身上穿著一件嶄新的衣服和一條顯然沒來得及換的舊褲子。
幹我們這行的都知道,嫌疑犯在作案後,通常會換裝。
於是,我就站在不遠處仔細觀察他。他買了一個雞蛋,不像大多數人專心吃,而是一邊敲,一邊東張西望。吃的時候,也是隨便咬了幾口,不管吃沒吃完就扔了。
當時生活困難,哪有人這樣浪費?再說,他老是東張西望,說明他心裡有鬼。
於是我快步走到他身邊,有意撞了他一下。就在我回頭說“對不起”的時候,我看到他衣服口袋裡有一盒紙菸,顏色和老處長家丟失的一模一樣。
最後經過檢查,那個小夥子還真是盜竊老處長家的罪犯。經過審問得知,這個來自甘肅的小夥子流竄作案,盜竊了鉅額現金,準備回老家,被我逮了個正著。
就這樣,我意外地破了一起大案。
後來一位領導得知我的破案經歷後說:“這個案破得太奇了,都能寫一部小說了。”
1961年,石油人進軍烏爾禾油田。 克拉瑪依日報資料圖
16年遇三次大案
1962年,石油局從烏魯木齊搬到克拉瑪依,我被分配到烏爾禾派出所當所長。
在舊社會,烏爾禾是一個土匪聚集和出沒的地方。那裡到處都是胡楊林和梭梭柴,看起來就像原始森林一樣。
到了我去的時候,烏爾禾人口也不到千人,都集中生活在一個很小的生活片區。到了晚上沒人敢出門,因為一出門,說不定就會遇上狼、狐狸等動物。
我們派出所只有4名民警。當時烏爾禾民風還算比較淳樸,民警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管家長裡短的小事,不是這家兩口子吵架了,就是那家老頭子喝多了耍酒瘋。
在我的印象裡,好像就發生過三次大案。兩次是盜竊,一次是情殺。
因為人少、地方小,烏爾禾公社只有一家商店。可就是這家商店,先後被盜了兩次。
我記得其中有一起發生在1963年10月左右。竊賊用一根鋼管在商店後牆上鑿了一個洞,然後從洞中進入,盜竊了價值2000元左右的商品。
第二天群眾報案後,我們趕到現場。現場遺留的唯一證據,就是那根鋼管。
我們通過鋼管,找到了盜竊嫌疑人,是一名公社社員。直到連續審問了兩天後,這名嫌疑人才承認是他做的案,並交代了贓物的去處。
一年後,這家商店再一次被盜,也及時破案了。
克拉瑪依六十年代老照片 克拉瑪依日報資料圖
現在想想,那時候人們生活實在太差了,剛好又趕上三年自然災害,大家經常飢一頓飽一頓的,要不是實在沒吃的,估計誰也不會鋌而走險干犯罪的事。所以發生盜竊案也算正常,倒是那起情殺案令我難忘。
大概是1963年的一天晚上,我正在派出所值班。因為供電緊張,當時烏爾禾只在白天供幾個小時的電。晚上則一片漆黑。
半夜,有人突然闖進了派出所。漆黑一片,我趕緊打開手電筒一看,一個人渾身是血。他邊捂著傷口邊說,有人要殺他。
等我跑到他家時,嫌疑犯已經跑了。
原來,這個人在百口泉工作。他的同事看上了他老婆,就和他老婆商量私奔。私奔前,他們就想把他殺了。
也恰好因為烏爾禾晚上沒電,嫌疑人闖進他家後,拿刀一陣亂砍,沒傷到他的要害部位。沒多久,嫌疑犯在外逃時被抓住了。
說起來,我在烏爾禾的16年時間裡,社會治安還比較好,發生的大案也都破了。作為警察,我盡到了職責。
克拉瑪依老照片 克拉瑪依日報資料圖
孤身闖到嫌犯家
1977年,我調到市區天山派出所任所長。
當時的克拉瑪依區只有兩個派出所,一個是天山派出所,一個是勝利派出所。這兩個派出所以友誼路為界,一個派出所管一邊。
我在天山派出所任所長期間,印象最深的就是破獲了一起盜竊案。
1987年,一個居民區的商店連續發生多起盜竊案,因為遲遲無法破案,老百姓怨氣很大,民警也承受了很大的壓力。
為了排查案件,我們騎著自行車挨家挨戶尋找線索。
一天,我在九公里附近排查案件時,一位市民告訴我,他看到一個小夥子推了輛摩托車,不走公路,順著戈壁灘往小拐方向去了。
這是一條重要線索——不久前,一家商店的一輛摩托車被人盜走了。
於是我和一位同事一起,趕緊往小拐方向走。等我們到了小拐,天已經黑了。為了能儘快排查出嫌疑人,我和同事兩個人分開尋找線索。
那天,為了尋找嫌疑人,我們連飯都沒顧得上吃,飢腸轆轆就開始一戶戶敲門瞭解情況。
等我排查了十幾戶以後,一位農民告訴我,旁邊人家的小夥子經常去克拉瑪依,花錢手腳大,好像有一輛摩托車。
這時已是深夜12時左右了。我一個人敲開了那戶人家的門。
進門後,我往四處看了看,看到一個塑料桶,和一家商店被盜竊的一模一樣。當時小夥子已經在隔壁房間睡了,他父母把我帶到了他們的房間。
為了能從小夥子的父母那裡瞭解更多線索,我給他們做了近兩個小時的工作。小夥子的父母終於告訴我,不久前小夥子推回家一輛摩托車,埋在了菜地裡。
這下可把我高興了,我趕緊離開他家,到小拐附近127團派出所給局裡打了一個電話,請他們儘快支援。
大概一個多小時後,局長親自帶著幾輛車來到小拐,人贓俱獲,將小夥子帶回了克拉瑪依。
經過審問後確定,克拉瑪依最近發生的多起盜竊案都是他乾的。
終於,這一系列盜竊案被成功破獲。
案件破了,我也能回家吃頓飯了。回到家裡,老婆問我:你一個人到嫌疑犯的家裡去,就不怕出啥事?
說實話,當警察這麼多年來,我什麼都不怕。
上世紀80年代,克拉瑪依打群架的特別多,那可都是帶著真傢伙的。別人不敢去勸架,我去。我不怕。
我是警察,我的頭上頂著國徽。如果我死了,我就是人民英雄。我有啥怕的!
圖文編輯 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