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

7月18日上午9時,長春市召開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聽證會。消費者11人;長春市人大代表、長春市政協委員、專家學者6人;政府部門4人;社會團體組織2人;經營者2人,共計25名社會各界代表到場參加聽證。聽證人3人,旁聽人5人一同出席。

"

7月18日上午9時,長春市召開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聽證會。消費者11人;長春市人大代表、長春市政協委員、專家學者6人;政府部門4人;社會團體組織2人;經營者2人,共計25名社會各界代表到場參加聽證。聽證人3人,旁聽人5人一同出席。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擬將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到3.04元/立方米

此次長春市天然氣調價依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發改委《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以及吉林省發改委《關於吉林省管道天然氣價格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遵循建立節約型社會的原則、公平負擔的原則以及建立上游價格上漲實行順價調整的聯動機制原則。擬將居民天然氣價格由現行的2.80元/立方米調整到3.04元/立方米,調價幅度8.57%。擬調整後的長春市居民天然氣價格與長春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和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的非居民天然氣價格3.06元/立方米、3.02元/立方米相比,價格基本持平。

"

7月18日上午9時,長春市召開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聽證會。消費者11人;長春市人大代表、長春市政協委員、專家學者6人;政府部門4人;社會團體組織2人;經營者2人,共計25名社會各界代表到場參加聽證。聽證人3人,旁聽人5人一同出席。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擬將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到3.04元/立方米

此次長春市天然氣調價依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發改委《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以及吉林省發改委《關於吉林省管道天然氣價格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遵循建立節約型社會的原則、公平負擔的原則以及建立上游價格上漲實行順價調整的聯動機制原則。擬將居民天然氣價格由現行的2.80元/立方米調整到3.04元/立方米,調價幅度8.57%。擬調整後的長春市居民天然氣價格與長春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和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的非居民天然氣價格3.06元/立方米、3.02元/立方米相比,價格基本持平。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建立對燃氣行業成本的監督約束機制

天然氣價格調整後,為保證居民正常用氣,將對低保戶採取補貼政策,擬對低保戶每月增加3元錢的補貼,確保低保戶不會因燃氣價格調整而影響正常生活。同時,建立對燃氣行業成本的監督約束機制。實行定期成本監審,嚴格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費用,強化成本不合理上漲的約束,督促企業壓縮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率,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消化部分漲價壓力。

"

7月18日上午9時,長春市召開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聽證會。消費者11人;長春市人大代表、長春市政協委員、專家學者6人;政府部門4人;社會團體組織2人;經營者2人,共計25名社會各界代表到場參加聽證。聽證人3人,旁聽人5人一同出席。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擬將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到3.04元/立方米

此次長春市天然氣調價依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發改委《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以及吉林省發改委《關於吉林省管道天然氣價格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遵循建立節約型社會的原則、公平負擔的原則以及建立上游價格上漲實行順價調整的聯動機制原則。擬將居民天然氣價格由現行的2.80元/立方米調整到3.04元/立方米,調價幅度8.57%。擬調整後的長春市居民天然氣價格與長春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和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的非居民天然氣價格3.06元/立方米、3.02元/立方米相比,價格基本持平。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建立對燃氣行業成本的監督約束機制

天然氣價格調整後,為保證居民正常用氣,將對低保戶採取補貼政策,擬對低保戶每月增加3元錢的補貼,確保低保戶不會因燃氣價格調整而影響正常生活。同時,建立對燃氣行業成本的監督約束機制。實行定期成本監審,嚴格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費用,強化成本不合理上漲的約束,督促企業壓縮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率,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消化部分漲價壓力。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問卷調查:四成市民表示能接受調價

17日,長春市消協公佈天然氣調價聽證會問卷調查情況報告。據統計,參加本次調查並填寫電子調查問卷有效問卷為3421份;訪談調查為689人。

據瞭解,使用天然氣每月消費支出在31元至50元間佔本次調查比例35.24%,支出在30元以下的為27.24%,支出在51元至70元間的佔比為20.81%,支出在91元至100元間的為4.81%,支出在100元以上的佔比為4.14%。對本次天然氣調價,有14.62%的市民選擇“能接受”,有25.57%的市民選擇“還能接受”,選擇“不能接受”調價的佔比為59.18%。

"

7月18日上午9時,長春市召開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聽證會。消費者11人;長春市人大代表、長春市政協委員、專家學者6人;政府部門4人;社會團體組織2人;經營者2人,共計25名社會各界代表到場參加聽證。聽證人3人,旁聽人5人一同出席。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擬將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到3.04元/立方米

此次長春市天然氣調價依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發改委《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以及吉林省發改委《關於吉林省管道天然氣價格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遵循建立節約型社會的原則、公平負擔的原則以及建立上游價格上漲實行順價調整的聯動機制原則。擬將居民天然氣價格由現行的2.80元/立方米調整到3.04元/立方米,調價幅度8.57%。擬調整後的長春市居民天然氣價格與長春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和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的非居民天然氣價格3.06元/立方米、3.02元/立方米相比,價格基本持平。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建立對燃氣行業成本的監督約束機制

天然氣價格調整後,為保證居民正常用氣,將對低保戶採取補貼政策,擬對低保戶每月增加3元錢的補貼,確保低保戶不會因燃氣價格調整而影響正常生活。同時,建立對燃氣行業成本的監督約束機制。實行定期成本監審,嚴格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費用,強化成本不合理上漲的約束,督促企業壓縮運營成本,提高經營效率,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消化部分漲價壓力。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問卷調查:四成市民表示能接受調價

17日,長春市消協公佈天然氣調價聽證會問卷調查情況報告。據統計,參加本次調查並填寫電子調查問卷有效問卷為3421份;訪談調查為689人。

據瞭解,使用天然氣每月消費支出在31元至50元間佔本次調查比例35.24%,支出在30元以下的為27.24%,支出在51元至70元間的佔比為20.81%,支出在91元至100元間的為4.81%,支出在100元以上的佔比為4.14%。對本次天然氣調價,有14.62%的市民選擇“能接受”,有25.57%的市民選擇“還能接受”,選擇“不能接受”調價的佔比為59.18%。

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擬漲價,由每立方米2.8元調整到3.04元

另外,長春市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服務總監宋延衛和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樑永祥針對市民們普遍關注的問題,第一時間給予解答。

為啥漲價? 漲價有什麼好處?

Q

為什麼漲價?漲價後有哪些好處?

A

整體價格調整對於用戶來講壓力並不是很大,資金收上來之後,用於企業未來的發展、保供能力的建設、老舊管網的改造。

價格漲了,服務如何?

Q

價格上漲,服務如何?

A

把服務工作做的更好。把所有的表具改換成物聯網表;免費為用戶提供安檢;管線建設使用新工藝、新管材。把工程品質和安全工作做好,從源頭抓起。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作者:李奐銳

編輯:馬賀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