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區停車收費為何標準不一?

天虹商場 民生 社會 井岡山報融媒體 2017-06-15

原標題:市區停車收費為何標準不一? 市物價局權威答疑,如遇收費亂象可向12358投訴

吉安市區停車收費為何標準不一?

市中心城區某商場,車輛駛入停車場。

近期,不少市民向本報反映,市中心城區不少地方停車要收費,但收取費標準不一,且沒有正規的收費票據。那麼,停車收費存在哪些亂象?費用是否合理?近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採訪。

現象一沿江路:路邊停車位也收費?

市民郭先生向記者反映,9日晚,他把車停在市中心城區沿江路,停了不到半個小時,就有一名女士過來收取停車費2元。當郭先生詢問對方是哪個單位負責收取停車費時,對方沒有回答,但堅持要郭先生繳納停車費。“她當時一直要我交錢,我問她是哪個單位的,她不回答,稱交了錢就有發票。交了錢後,她也就是給我一個停車收據,根本不是發票。”

對於此事,郭先生表示很不理解:“路邊停車位屬於公共資源,應該是可以合理自由停放的免費車位,為什麼還要收費呢?”

現象二大型商場:收費後未提供發票

在採訪中,也有不少市民向記者反映,一些大型商場或賓館,停車收費後並沒有提供發票。

市民楊女士告訴記者,她一般將車停放在市中心城區天虹商場和萊斯百貨的停車場。在天虹商場,有無會員卡導致停車費用是不一樣的;而萊斯百貨前半個小時免收停車費,兩小時內為3元,之後多1個小時多1元。每次停車繳費後,收費人員均沒有提供相關發票。

無獨有偶,市民秦先生也遇到了同樣的事。10日,秦先生前往吉州區陽明東路附近一家大酒店辦事,並把車停在該酒店的停車場。半個小時後,秦先生從停車場出來,該停車場收取了他10元的費用,且沒有給他任何的停車發票。

現象三青石街:收費票據不規範

“我就是停了一會兒,就收了5元錢的停車費,給我的收據還是去年的。”12日下午,市民吳茜對記者說道。

當天上午,吳茜到吉州區青石街附近辦事,並將車停在了停車場內,對方收取了她5元的停車費,給了她一張名為“吉安市軍分區招待所停車場專用收據”,收據上蓋的收款公章是“吉安市軍分區招待所停車場”,而收據的日期為2015年,只是有人用筆改成了2016年。“這個停車收據明顯不正規,如果要收取費用,也應該向車主提供專用的停車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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