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會被“特赦”嗎?蔡英文面臨難題

臺灣 法律 吳淑珍 政治 中國臺灣網 2017-06-08

臺灣《聯合報》6日發表社論指出,保外就醫的臺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在高調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引起矚目後,臺灣“高等法院”也將傳喚陳水扁到庭,確認陳水扁是否有就審能力,以決定停審的案件是否重啟審理。於此同時,赦陳水扁的聲浪順勢再起,不斷衝擊臺灣政治與“司法”的分際與防線。

蔡英文在島內民調低迷,內外交迫,增加了“陳水扁們”的政治操作空間;陳水扁在餐會上錄像談話,嗆臺當局一句“讓我講話,就會倒嗎?”,不啻直接挑戰蔡英文。而他恣意踩踏保外就醫的“紅線”,又對臺中監獄所提到醫學中心就診等改進項目,怒言“完全無法配合”,也形同羞辱“司法”。陳水扁“吃小英夠夠”,也“吃司法夠夠”,“陳水扁們”則側翼進擊,步步進逼,重點都在要求“特赦”。

該社論表示,面對陳水扁,蔡當局幾乎束手無策。尤其,正值蔡英文親自掛帥,力推“司法”改革之際,若徒有法而不執行,蔡當局若持續縱容陳水扁“吃司法夠夠”,試問有何立場去推動“司法改革”。

事實上,陳水扁是經“司法認證”的貪汙犯,目前被判刑確定的案件包括:龍潭購地弊案、陳敏燻人事關說案、二次金改元大並復華案、龍潭購地洗錢案等;扁妻吳淑珍也因前述案件及南港展覽館案被判有罪確定,只因身體因素未曾入獄服刑;其子陳致中夫婦也曾認罪,並承諾將18點7億元(新臺幣,下同)資產匯入特偵組指定賬戶。

該社論說,陳水扁服刑數年,以失智及帕金森症等為由獲准保外就醫,連帶使得有些尚未定案案件也跟著停審,包括二次金改並世華案、公務機要費案、洗錢案、侵佔機密文件案以及教唆偽證案等,這部分陳水扁有罪無罪還未定。

換言之,一方面,臺灣“司法”似乎只能接受陳水扁醫療團隊的節制,眼看著陳水扁保外、停審,還能趴趴走,使得司法的公信力與陳水扁醫療團隊俱下。另一方面,蔡英文則不斷遭到“陳水扁們”步步進逼,高呼“赦扁”,讓已經是劍拔弩張的政治議程,更掀波瀾。

該社論強調,馬英九任內,綠營以“化解社會對立”為由,要求特赦陳水扁;蔡英文掌政,“赦扁”問題反而成了燙手山芋。其中,有權力的考慮,有社會的情緒,也有“司法”的規範;更多的時候,三者交織夾纏。

臺當局領導人有“特赦權”,但“特赦”是針對判決確定的罪犯免其刑罰,罪行依舊在,也就是有罪定案,才有“特赦”可能,但陳水扁卻堅稱無罪。況且,陳水扁身上還有多案未審完,此時如何“特赦”?不過,民進黨完全執政,要為“赦扁”修改“赦免法”,其實也不成問題。但不見動靜,顯然另有考慮。

諷刺的是,臺中監獄對陳水扁欲有所規範,不但陳水扁反嗆,“陳水扁們”更群起直轟“法務部”,劍指蔡英文,臺灣“司法”威信受到挑戰;而臺灣“高等法院”傳陳水扁到庭,也有人認為是要早日審結各案,為“特赦”鋪墊,公信亦遭懷疑。就事論事,蔡英文的陳水扁案困境,解方就是回到法律,讓“司法”挺直腰桿。繼續縱容陳水扁以政治凌遲“司法”,那將是蔡英文親自推動的“司法改革”的最大羞辱!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