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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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裹小腳在文人墨客們眼裡,竟發展成了一門學問,叫做“蓮學”。

三寸金蓮,是對女人小腳的文雅稱呼。古代很長時間裡,時興裹小腳,名曰“纏足”。而一些文人墨客,不吝筆墨對女人的小腳歌頌之,顯示出一種畸形的審美觀。用人為的力量,把女人的腳裹成畸形,是對女人的摧殘,是男權社會裡“男尊女卑”現象的突出表現。一些文人墨客歌頌“小腳”,對這一醜惡現象推波助瀾,以醜為美,甚至以女人的小腳鞋子為酒器,噁心至極。中國女人裹小腳的做法,是傳統文化的糟粕,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打著發揚傳統文化的美名,辦什麼“女德班”,試圖恢復“裹小腳”的做法,是大開歷史倒車,必將被時代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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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裹小腳在文人墨客們眼裡,竟發展成了一門學問,叫做“蓮學”。

三寸金蓮,是對女人小腳的文雅稱呼。古代很長時間裡,時興裹小腳,名曰“纏足”。而一些文人墨客,不吝筆墨對女人的小腳歌頌之,顯示出一種畸形的審美觀。用人為的力量,把女人的腳裹成畸形,是對女人的摧殘,是男權社會裡“男尊女卑”現象的突出表現。一些文人墨客歌頌“小腳”,對這一醜惡現象推波助瀾,以醜為美,甚至以女人的小腳鞋子為酒器,噁心至極。中國女人裹小腳的做法,是傳統文化的糟粕,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打著發揚傳統文化的美名,辦什麼“女德班”,試圖恢復“裹小腳”的做法,是大開歷史倒車,必將被時代唾棄。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花木蘭替父從軍那會,還沒有裹小腳習俗呢,所以才可以“男扮女裝”衝殺戰場。試想如果花木蘭裹著一雙三寸金蓮的小腳出現在男人的隊伍裡卻不被發現,這些男人們莫不都是瞎子。再有,跨馬掄刀也是不可能的。商代的婦好也是一位巾幗英雄,那時候也不可能“裹小腳”,否則豈能將凶猛的雅利安人擋於國門之外。

對於裹小腳起源於哪個朝代,有始自大禹王的妻子塗山氏說,有始自商紂王的妃子妲己說,有始自刺殺隋煬帝楊廣的吳月娘說,有始自唐朝楊貴妃說,有始自五代南唐李後主的舞女窅娘說,但大量的史料和考古證據表明,宋代以前,中國的女子是不纏足的。史學界大多認為,女人纏足始自北宋,興於南宋,一直到新中國才徹底滅絕。明朝陶宗儀先生撰寫的《輟耕錄》認為,纏足在“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也就是說,北宋的熙寧、元豐年間已有纏足現象,但婦女纏足的是少數。所以我們可以推斷,楊門女將上戰場抗遼時,還沒有時興纏足呢,楊家將的女英雄們沒有纏足,才可以衝上戰場,與遼兵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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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裹小腳在文人墨客們眼裡,竟發展成了一門學問,叫做“蓮學”。

三寸金蓮,是對女人小腳的文雅稱呼。古代很長時間裡,時興裹小腳,名曰“纏足”。而一些文人墨客,不吝筆墨對女人的小腳歌頌之,顯示出一種畸形的審美觀。用人為的力量,把女人的腳裹成畸形,是對女人的摧殘,是男權社會裡“男尊女卑”現象的突出表現。一些文人墨客歌頌“小腳”,對這一醜惡現象推波助瀾,以醜為美,甚至以女人的小腳鞋子為酒器,噁心至極。中國女人裹小腳的做法,是傳統文化的糟粕,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打著發揚傳統文化的美名,辦什麼“女德班”,試圖恢復“裹小腳”的做法,是大開歷史倒車,必將被時代唾棄。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花木蘭替父從軍那會,還沒有裹小腳習俗呢,所以才可以“男扮女裝”衝殺戰場。試想如果花木蘭裹著一雙三寸金蓮的小腳出現在男人的隊伍裡卻不被發現,這些男人們莫不都是瞎子。再有,跨馬掄刀也是不可能的。商代的婦好也是一位巾幗英雄,那時候也不可能“裹小腳”,否則豈能將凶猛的雅利安人擋於國門之外。

對於裹小腳起源於哪個朝代,有始自大禹王的妻子塗山氏說,有始自商紂王的妃子妲己說,有始自刺殺隋煬帝楊廣的吳月娘說,有始自唐朝楊貴妃說,有始自五代南唐李後主的舞女窅娘說,但大量的史料和考古證據表明,宋代以前,中國的女子是不纏足的。史學界大多認為,女人纏足始自北宋,興於南宋,一直到新中國才徹底滅絕。明朝陶宗儀先生撰寫的《輟耕錄》認為,纏足在“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也就是說,北宋的熙寧、元豐年間已有纏足現象,但婦女纏足的是少數。所以我們可以推斷,楊門女將上戰場抗遼時,還沒有時興纏足呢,楊家將的女英雄們沒有纏足,才可以衝上戰場,與遼兵作戰。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晚清纏足婦人

宋朝的儒學發展到理學階段,成為朝廷的官方哲學。以理學為基礎,女人的社會地位越發低下,徹底成為男人的附庸。女人為什麼裹小腳?理學便是其理論基礎。而決不是靠一兩個故事就可以流傳下來的。後人總結女人裹小腳的原因所在,認為必有它深厚的社會基礎和現實需要。究其原因,有多種說法:第一是禁錮女人的需要,裹了小腳,女人就可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了,因為女人行動不便;第二是家庭狀況炫富的需要。裹了小腳,就不能去田間勞作了。所以裹小腳的家庭,一般是富裕的家庭;第三紡織業發達,有利於女人在家裡從事紡織的需要。女人裹了小腳,行動不便,只能在家從事紡織業;最重要的是,女人最先“裹小腳”,決不是女人最先自願的,而是男人“強迫”的。理學是“三從四德”的極致,女人裹小腳成了當時的道德律令,不裹不行,不裹就被男人甚至其他女人們恥笑,因此不得不裹之,哪怕忍受著極大的痛苦。

男人的畸形審美和助“性”需要

在男權社會裡,男人是天,女人是地。而“天”是管著“地”的。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到了宋朝理學盛行時達到頂峰。所謂“女為悅己者容”,男人的審美觀直接影響了女人的生活。宋代的男人,對於女人的審美,不得不說有點畸形。男人將女人的腳,作為陰道、乳房之外的第三性器官而審美,這種病態的心理直接導致了女人的纏足。

萬事道法自然,女人“天足”不管大小,都是自然生成的,豈有以小為美,大就不美的歪理。何況,裹腳形成的三寸金蓮,是用人為的手段造成的,腳都被裹成了畸形,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但在那個時代,包括蘇東坡、秦少游等著名文人在內的男人們,對此卻津津樂道,詩詞詠之。不能不說那個時代的審美觀太畸形了,女人社會地位低下已根深蒂固,滲透到了基因裡面。人們認為女人社會地位低是非常自然的事,就像一加一等於二一樣是個真理。詩歌史上詠小腳的詩比比皆是,唐朝杜牧詩“細尺裁量約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蘇東坡詠纏足詩:“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秦少游也有“腳上鞋兒四寸羅”的“佳句”。不得不說,文人們對女人纏足,從社會輿論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從北宋發展到南宋末年,“遂以大足為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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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裹小腳在文人墨客們眼裡,竟發展成了一門學問,叫做“蓮學”。

三寸金蓮,是對女人小腳的文雅稱呼。古代很長時間裡,時興裹小腳,名曰“纏足”。而一些文人墨客,不吝筆墨對女人的小腳歌頌之,顯示出一種畸形的審美觀。用人為的力量,把女人的腳裹成畸形,是對女人的摧殘,是男權社會裡“男尊女卑”現象的突出表現。一些文人墨客歌頌“小腳”,對這一醜惡現象推波助瀾,以醜為美,甚至以女人的小腳鞋子為酒器,噁心至極。中國女人裹小腳的做法,是傳統文化的糟粕,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打著發揚傳統文化的美名,辦什麼“女德班”,試圖恢復“裹小腳”的做法,是大開歷史倒車,必將被時代唾棄。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花木蘭替父從軍那會,還沒有裹小腳習俗呢,所以才可以“男扮女裝”衝殺戰場。試想如果花木蘭裹著一雙三寸金蓮的小腳出現在男人的隊伍裡卻不被發現,這些男人們莫不都是瞎子。再有,跨馬掄刀也是不可能的。商代的婦好也是一位巾幗英雄,那時候也不可能“裹小腳”,否則豈能將凶猛的雅利安人擋於國門之外。

對於裹小腳起源於哪個朝代,有始自大禹王的妻子塗山氏說,有始自商紂王的妃子妲己說,有始自刺殺隋煬帝楊廣的吳月娘說,有始自唐朝楊貴妃說,有始自五代南唐李後主的舞女窅娘說,但大量的史料和考古證據表明,宋代以前,中國的女子是不纏足的。史學界大多認為,女人纏足始自北宋,興於南宋,一直到新中國才徹底滅絕。明朝陶宗儀先生撰寫的《輟耕錄》認為,纏足在“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也就是說,北宋的熙寧、元豐年間已有纏足現象,但婦女纏足的是少數。所以我們可以推斷,楊門女將上戰場抗遼時,還沒有時興纏足呢,楊家將的女英雄們沒有纏足,才可以衝上戰場,與遼兵作戰。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晚清纏足婦人

宋朝的儒學發展到理學階段,成為朝廷的官方哲學。以理學為基礎,女人的社會地位越發低下,徹底成為男人的附庸。女人為什麼裹小腳?理學便是其理論基礎。而決不是靠一兩個故事就可以流傳下來的。後人總結女人裹小腳的原因所在,認為必有它深厚的社會基礎和現實需要。究其原因,有多種說法:第一是禁錮女人的需要,裹了小腳,女人就可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了,因為女人行動不便;第二是家庭狀況炫富的需要。裹了小腳,就不能去田間勞作了。所以裹小腳的家庭,一般是富裕的家庭;第三紡織業發達,有利於女人在家裡從事紡織的需要。女人裹了小腳,行動不便,只能在家從事紡織業;最重要的是,女人最先“裹小腳”,決不是女人最先自願的,而是男人“強迫”的。理學是“三從四德”的極致,女人裹小腳成了當時的道德律令,不裹不行,不裹就被男人甚至其他女人們恥笑,因此不得不裹之,哪怕忍受著極大的痛苦。

男人的畸形審美和助“性”需要

在男權社會裡,男人是天,女人是地。而“天”是管著“地”的。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到了宋朝理學盛行時達到頂峰。所謂“女為悅己者容”,男人的審美觀直接影響了女人的生活。宋代的男人,對於女人的審美,不得不說有點畸形。男人將女人的腳,作為陰道、乳房之外的第三性器官而審美,這種病態的心理直接導致了女人的纏足。

萬事道法自然,女人“天足”不管大小,都是自然生成的,豈有以小為美,大就不美的歪理。何況,裹腳形成的三寸金蓮,是用人為的手段造成的,腳都被裹成了畸形,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但在那個時代,包括蘇東坡、秦少游等著名文人在內的男人們,對此卻津津樂道,詩詞詠之。不能不說那個時代的審美觀太畸形了,女人社會地位低下已根深蒂固,滲透到了基因裡面。人們認為女人社會地位低是非常自然的事,就像一加一等於二一樣是個真理。詩歌史上詠小腳的詩比比皆是,唐朝杜牧詩“細尺裁量約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蘇東坡詠纏足詩:“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秦少游也有“腳上鞋兒四寸羅”的“佳句”。不得不說,文人們對女人纏足,從社會輿論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從北宋發展到南宋末年,“遂以大足為恥”。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纏足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裹小腳在文人墨客們眼裡,竟發展成了一門學問,叫做“蓮學”。並出版了一批“蓮學專著”,如《採菲錄》、《葑菲閒談》等。“專家”認為,女人的小腳有助“性”作用,“纖足足底的凹隙合成孔洞,可作‘非法出精’(插入陰莖)的工具”,也即把小腳當成陰道使用了。清代的李漁就曾著書立說認為“選足一事,求窄小,則一目瞭然……柔者無骨,愈親愈耐撫摸,此用之在夜者也”,說白了就是起到激發性慾的作用;小腳還有審美功能,這種畸形的審美認為經過纏足的小腳併兼女人全身之美:“如肌膚白膩,眉兒之彎秀,玉指之尖,乳峰之圓,口角之小,脣色之紅,私處之祕,兼而有之,而氣息亦勝腋下胯下香味”,這種審美真是畸形到極致,也不知所謂的“專家”怎麼研究出來的。經過纏足的小腳除了病態的畸形和臭味,到底有什麼可欣賞的呢?

這種畸形審美觀認為,女人的小腳從大小上,分為金蓮、銀蓮、鐵蓮三種,三寸以內為金蓮,四寸以內為銀蓮,大於四寸為鐵蓮;從肥瘦上也有要求,不能太胖、太瘦,要勻稱適度;從膚色上要求更高,要求白、嫩、細,並且力求長得周正,左右腳均勻對稱,不能走形。他們把女人經過纏足的腳當作褻玩的道具,津津樂道加以品味,絲毫沒有考慮女人的感受。女人在他們眼裡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可以按他們的要求行動的工具。

女人“以醜為美”觀念轉變和婚嫁需求

男人們如此對待女人也還罷了,更可怕的是,在男人們的強權壓制下,女人們的思想也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到了宋朝末期,女人們也都以不纏足為恥。

女人們為何這樣做,還是“女為悅己者容”思想作怪。男人的審美觀畸形了,女人便以這種畸形的審美觀迎合之。就象現代的高跟鞋一樣,本來女人穿著是不舒服的,但為了顯示高雅,不得不有意為之。到了家中,是不是高跟鞋統統扔到一邊,穿上平底鞋或者拖鞋舒服舒服呢?或者乾脆打赤腳,再不受那種高跟的束縛。在宋、元、明、清長達千年的時間裡裹小腳,其實和穿高跟鞋是一個道理,男人們欣賞,女人們便群起而裹之。不再顧及裹小腳是否有傷身體,是否行動不便,她們反倒認為,本來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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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裹小腳在文人墨客們眼裡,竟發展成了一門學問,叫做“蓮學”。

三寸金蓮,是對女人小腳的文雅稱呼。古代很長時間裡,時興裹小腳,名曰“纏足”。而一些文人墨客,不吝筆墨對女人的小腳歌頌之,顯示出一種畸形的審美觀。用人為的力量,把女人的腳裹成畸形,是對女人的摧殘,是男權社會裡“男尊女卑”現象的突出表現。一些文人墨客歌頌“小腳”,對這一醜惡現象推波助瀾,以醜為美,甚至以女人的小腳鞋子為酒器,噁心至極。中國女人裹小腳的做法,是傳統文化的糟粕,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打著發揚傳統文化的美名,辦什麼“女德班”,試圖恢復“裹小腳”的做法,是大開歷史倒車,必將被時代唾棄。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花木蘭替父從軍那會,還沒有裹小腳習俗呢,所以才可以“男扮女裝”衝殺戰場。試想如果花木蘭裹著一雙三寸金蓮的小腳出現在男人的隊伍裡卻不被發現,這些男人們莫不都是瞎子。再有,跨馬掄刀也是不可能的。商代的婦好也是一位巾幗英雄,那時候也不可能“裹小腳”,否則豈能將凶猛的雅利安人擋於國門之外。

對於裹小腳起源於哪個朝代,有始自大禹王的妻子塗山氏說,有始自商紂王的妃子妲己說,有始自刺殺隋煬帝楊廣的吳月娘說,有始自唐朝楊貴妃說,有始自五代南唐李後主的舞女窅娘說,但大量的史料和考古證據表明,宋代以前,中國的女子是不纏足的。史學界大多認為,女人纏足始自北宋,興於南宋,一直到新中國才徹底滅絕。明朝陶宗儀先生撰寫的《輟耕錄》認為,纏足在“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也就是說,北宋的熙寧、元豐年間已有纏足現象,但婦女纏足的是少數。所以我們可以推斷,楊門女將上戰場抗遼時,還沒有時興纏足呢,楊家將的女英雄們沒有纏足,才可以衝上戰場,與遼兵作戰。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晚清纏足婦人

宋朝的儒學發展到理學階段,成為朝廷的官方哲學。以理學為基礎,女人的社會地位越發低下,徹底成為男人的附庸。女人為什麼裹小腳?理學便是其理論基礎。而決不是靠一兩個故事就可以流傳下來的。後人總結女人裹小腳的原因所在,認為必有它深厚的社會基礎和現實需要。究其原因,有多種說法:第一是禁錮女人的需要,裹了小腳,女人就可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了,因為女人行動不便;第二是家庭狀況炫富的需要。裹了小腳,就不能去田間勞作了。所以裹小腳的家庭,一般是富裕的家庭;第三紡織業發達,有利於女人在家裡從事紡織的需要。女人裹了小腳,行動不便,只能在家從事紡織業;最重要的是,女人最先“裹小腳”,決不是女人最先自願的,而是男人“強迫”的。理學是“三從四德”的極致,女人裹小腳成了當時的道德律令,不裹不行,不裹就被男人甚至其他女人們恥笑,因此不得不裹之,哪怕忍受著極大的痛苦。

男人的畸形審美和助“性”需要

在男權社會裡,男人是天,女人是地。而“天”是管著“地”的。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到了宋朝理學盛行時達到頂峰。所謂“女為悅己者容”,男人的審美觀直接影響了女人的生活。宋代的男人,對於女人的審美,不得不說有點畸形。男人將女人的腳,作為陰道、乳房之外的第三性器官而審美,這種病態的心理直接導致了女人的纏足。

萬事道法自然,女人“天足”不管大小,都是自然生成的,豈有以小為美,大就不美的歪理。何況,裹腳形成的三寸金蓮,是用人為的手段造成的,腳都被裹成了畸形,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但在那個時代,包括蘇東坡、秦少游等著名文人在內的男人們,對此卻津津樂道,詩詞詠之。不能不說那個時代的審美觀太畸形了,女人社會地位低下已根深蒂固,滲透到了基因裡面。人們認為女人社會地位低是非常自然的事,就像一加一等於二一樣是個真理。詩歌史上詠小腳的詩比比皆是,唐朝杜牧詩“細尺裁量約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蘇東坡詠纏足詩:“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秦少游也有“腳上鞋兒四寸羅”的“佳句”。不得不說,文人們對女人纏足,從社會輿論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從北宋發展到南宋末年,“遂以大足為恥”。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纏足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裹小腳在文人墨客們眼裡,竟發展成了一門學問,叫做“蓮學”。並出版了一批“蓮學專著”,如《採菲錄》、《葑菲閒談》等。“專家”認為,女人的小腳有助“性”作用,“纖足足底的凹隙合成孔洞,可作‘非法出精’(插入陰莖)的工具”,也即把小腳當成陰道使用了。清代的李漁就曾著書立說認為“選足一事,求窄小,則一目瞭然……柔者無骨,愈親愈耐撫摸,此用之在夜者也”,說白了就是起到激發性慾的作用;小腳還有審美功能,這種畸形的審美認為經過纏足的小腳併兼女人全身之美:“如肌膚白膩,眉兒之彎秀,玉指之尖,乳峰之圓,口角之小,脣色之紅,私處之祕,兼而有之,而氣息亦勝腋下胯下香味”,這種審美真是畸形到極致,也不知所謂的“專家”怎麼研究出來的。經過纏足的小腳除了病態的畸形和臭味,到底有什麼可欣賞的呢?

這種畸形審美觀認為,女人的小腳從大小上,分為金蓮、銀蓮、鐵蓮三種,三寸以內為金蓮,四寸以內為銀蓮,大於四寸為鐵蓮;從肥瘦上也有要求,不能太胖、太瘦,要勻稱適度;從膚色上要求更高,要求白、嫩、細,並且力求長得周正,左右腳均勻對稱,不能走形。他們把女人經過纏足的腳當作褻玩的道具,津津樂道加以品味,絲毫沒有考慮女人的感受。女人在他們眼裡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可以按他們的要求行動的工具。

女人“以醜為美”觀念轉變和婚嫁需求

男人們如此對待女人也還罷了,更可怕的是,在男人們的強權壓制下,女人們的思想也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到了宋朝末期,女人們也都以不纏足為恥。

女人們為何這樣做,還是“女為悅己者容”思想作怪。男人的審美觀畸形了,女人便以這種畸形的審美觀迎合之。就象現代的高跟鞋一樣,本來女人穿著是不舒服的,但為了顯示高雅,不得不有意為之。到了家中,是不是高跟鞋統統扔到一邊,穿上平底鞋或者拖鞋舒服舒服呢?或者乾脆打赤腳,再不受那種高跟的束縛。在宋、元、明、清長達千年的時間裡裹小腳,其實和穿高跟鞋是一個道理,男人們欣賞,女人們便群起而裹之。不再顧及裹小腳是否有傷身體,是否行動不便,她們反倒認為,本來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晚清纏足女性

裹小腳還影響到當時的婚嫁,古代男人和女人婚嫁前,一般是很少見面的。結婚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一打聽對方是一雙大腳,完全可以影響到婚姻。大腳女人,是田間婦女的形象,而小腳女人,是大家閨秀的形象。挑選女人,第一看腳,第二才看臉。形成當時的習慣。

令人奇怪的是,少數民族也接受了漢族女人裹小腳的習俗。比如宋時的金人,滅宋的蒙古人,滅明的清人。金人、蒙古人、清人是不裹小腳的,他們都來自草原牧場,習慣了遊牧生活,裹小腳影響生活。這些少數民族為什麼不反對漢人裹小腳,也是欣賞的需要。另外,漢人女人裹小腳,行動不便,更有利於他們的統治。清人起初是禁止漢人裹小腳的,最早的禁纏足,是從清人開始的。不過漢人自己轉不過彎來,堅持纏足。清人看管不了,只好解禁任其發展了。對於男人,留髮不留頭,殺了不少反清“頑固”分子;對於女人,纏足不纏足,倒沒有執行的那麼徹底,故有“男降女不降”的說法。其實漢人女子早該“降”了,纏足如此痛苦,為何堅持自己受罪呢?

堅決反對“纏足”之風死灰復燃

其實早在元朝,蒙古女人是不纏足的,在清朝,滿族女人也是不纏足的。這就是蒙古人和滿人比漢人婦女的高明之處。現在我們研究“蓮學”,是為了反纏足,認識裹小腳的變態、畸形、齷齪之處,而不是重蹈覆轍,使裹小腳的惡習死灰復燃。現在有些人辦一些所謂的“女德班”,試圖恢復女人纏足,並歸納女人纏足的驗收標準為“小、瘦、尖、彎、香、軟、正”,並傳授“品蓮”的學問,所謂的“嗅、吸、舐、咬、吞、食、搔、捏、捻、承、索、脫、剝、纏、洗、剪、磨、拭、塗、暖、擁、扶、懸、肩、排、推、玩、弄……”,有的將女人的鞋子當酒器使用,以臭為香,為醜為美,這應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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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裹小腳在文人墨客們眼裡,竟發展成了一門學問,叫做“蓮學”。

三寸金蓮,是對女人小腳的文雅稱呼。古代很長時間裡,時興裹小腳,名曰“纏足”。而一些文人墨客,不吝筆墨對女人的小腳歌頌之,顯示出一種畸形的審美觀。用人為的力量,把女人的腳裹成畸形,是對女人的摧殘,是男權社會裡“男尊女卑”現象的突出表現。一些文人墨客歌頌“小腳”,對這一醜惡現象推波助瀾,以醜為美,甚至以女人的小腳鞋子為酒器,噁心至極。中國女人裹小腳的做法,是傳統文化的糟粕,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打著發揚傳統文化的美名,辦什麼“女德班”,試圖恢復“裹小腳”的做法,是大開歷史倒車,必將被時代唾棄。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女人“纏足”之風始自宋朝

在宋朝以前,女人是很少有纏足現象的。花木蘭替父從軍那會,還沒有裹小腳習俗呢,所以才可以“男扮女裝”衝殺戰場。試想如果花木蘭裹著一雙三寸金蓮的小腳出現在男人的隊伍裡卻不被發現,這些男人們莫不都是瞎子。再有,跨馬掄刀也是不可能的。商代的婦好也是一位巾幗英雄,那時候也不可能“裹小腳”,否則豈能將凶猛的雅利安人擋於國門之外。

對於裹小腳起源於哪個朝代,有始自大禹王的妻子塗山氏說,有始自商紂王的妃子妲己說,有始自刺殺隋煬帝楊廣的吳月娘說,有始自唐朝楊貴妃說,有始自五代南唐李後主的舞女窅娘說,但大量的史料和考古證據表明,宋代以前,中國的女子是不纏足的。史學界大多認為,女人纏足始自北宋,興於南宋,一直到新中國才徹底滅絕。明朝陶宗儀先生撰寫的《輟耕錄》認為,纏足在“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也就是說,北宋的熙寧、元豐年間已有纏足現象,但婦女纏足的是少數。所以我們可以推斷,楊門女將上戰場抗遼時,還沒有時興纏足呢,楊家將的女英雄們沒有纏足,才可以衝上戰場,與遼兵作戰。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晚清纏足婦人

宋朝的儒學發展到理學階段,成為朝廷的官方哲學。以理學為基礎,女人的社會地位越發低下,徹底成為男人的附庸。女人為什麼裹小腳?理學便是其理論基礎。而決不是靠一兩個故事就可以流傳下來的。後人總結女人裹小腳的原因所在,認為必有它深厚的社會基礎和現實需要。究其原因,有多種說法:第一是禁錮女人的需要,裹了小腳,女人就可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了,因為女人行動不便;第二是家庭狀況炫富的需要。裹了小腳,就不能去田間勞作了。所以裹小腳的家庭,一般是富裕的家庭;第三紡織業發達,有利於女人在家裡從事紡織的需要。女人裹了小腳,行動不便,只能在家從事紡織業;最重要的是,女人最先“裹小腳”,決不是女人最先自願的,而是男人“強迫”的。理學是“三從四德”的極致,女人裹小腳成了當時的道德律令,不裹不行,不裹就被男人甚至其他女人們恥笑,因此不得不裹之,哪怕忍受著極大的痛苦。

男人的畸形審美和助“性”需要

在男權社會裡,男人是天,女人是地。而“天”是管著“地”的。女人是男人的附庸,到了宋朝理學盛行時達到頂峰。所謂“女為悅己者容”,男人的審美觀直接影響了女人的生活。宋代的男人,對於女人的審美,不得不說有點畸形。男人將女人的腳,作為陰道、乳房之外的第三性器官而審美,這種病態的心理直接導致了女人的纏足。

萬事道法自然,女人“天足”不管大小,都是自然生成的,豈有以小為美,大就不美的歪理。何況,裹腳形成的三寸金蓮,是用人為的手段造成的,腳都被裹成了畸形,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但在那個時代,包括蘇東坡、秦少游等著名文人在內的男人們,對此卻津津樂道,詩詞詠之。不能不說那個時代的審美觀太畸形了,女人社會地位低下已根深蒂固,滲透到了基因裡面。人們認為女人社會地位低是非常自然的事,就像一加一等於二一樣是個真理。詩歌史上詠小腳的詩比比皆是,唐朝杜牧詩“細尺裁量約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蘇東坡詠纏足詩:“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秦少游也有“腳上鞋兒四寸羅”的“佳句”。不得不說,文人們對女人纏足,從社會輿論上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從北宋發展到南宋末年,“遂以大足為恥”。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纏足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裹小腳在文人墨客們眼裡,竟發展成了一門學問,叫做“蓮學”。並出版了一批“蓮學專著”,如《採菲錄》、《葑菲閒談》等。“專家”認為,女人的小腳有助“性”作用,“纖足足底的凹隙合成孔洞,可作‘非法出精’(插入陰莖)的工具”,也即把小腳當成陰道使用了。清代的李漁就曾著書立說認為“選足一事,求窄小,則一目瞭然……柔者無骨,愈親愈耐撫摸,此用之在夜者也”,說白了就是起到激發性慾的作用;小腳還有審美功能,這種畸形的審美認為經過纏足的小腳併兼女人全身之美:“如肌膚白膩,眉兒之彎秀,玉指之尖,乳峰之圓,口角之小,脣色之紅,私處之祕,兼而有之,而氣息亦勝腋下胯下香味”,這種審美真是畸形到極致,也不知所謂的“專家”怎麼研究出來的。經過纏足的小腳除了病態的畸形和臭味,到底有什麼可欣賞的呢?

這種畸形審美觀認為,女人的小腳從大小上,分為金蓮、銀蓮、鐵蓮三種,三寸以內為金蓮,四寸以內為銀蓮,大於四寸為鐵蓮;從肥瘦上也有要求,不能太胖、太瘦,要勻稱適度;從膚色上要求更高,要求白、嫩、細,並且力求長得周正,左右腳均勻對稱,不能走形。他們把女人經過纏足的腳當作褻玩的道具,津津樂道加以品味,絲毫沒有考慮女人的感受。女人在他們眼裡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可以按他們的要求行動的工具。

女人“以醜為美”觀念轉變和婚嫁需求

男人們如此對待女人也還罷了,更可怕的是,在男人們的強權壓制下,女人們的思想也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到了宋朝末期,女人們也都以不纏足為恥。

女人們為何這樣做,還是“女為悅己者容”思想作怪。男人的審美觀畸形了,女人便以這種畸形的審美觀迎合之。就象現代的高跟鞋一樣,本來女人穿著是不舒服的,但為了顯示高雅,不得不有意為之。到了家中,是不是高跟鞋統統扔到一邊,穿上平底鞋或者拖鞋舒服舒服呢?或者乾脆打赤腳,再不受那種高跟的束縛。在宋、元、明、清長達千年的時間裡裹小腳,其實和穿高跟鞋是一個道理,男人們欣賞,女人們便群起而裹之。不再顧及裹小腳是否有傷身體,是否行動不便,她們反倒認為,本來就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晚清纏足女性

裹小腳還影響到當時的婚嫁,古代男人和女人婚嫁前,一般是很少見面的。結婚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一打聽對方是一雙大腳,完全可以影響到婚姻。大腳女人,是田間婦女的形象,而小腳女人,是大家閨秀的形象。挑選女人,第一看腳,第二才看臉。形成當時的習慣。

令人奇怪的是,少數民族也接受了漢族女人裹小腳的習俗。比如宋時的金人,滅宋的蒙古人,滅明的清人。金人、蒙古人、清人是不裹小腳的,他們都來自草原牧場,習慣了遊牧生活,裹小腳影響生活。這些少數民族為什麼不反對漢人裹小腳,也是欣賞的需要。另外,漢人女人裹小腳,行動不便,更有利於他們的統治。清人起初是禁止漢人裹小腳的,最早的禁纏足,是從清人開始的。不過漢人自己轉不過彎來,堅持纏足。清人看管不了,只好解禁任其發展了。對於男人,留髮不留頭,殺了不少反清“頑固”分子;對於女人,纏足不纏足,倒沒有執行的那麼徹底,故有“男降女不降”的說法。其實漢人女子早該“降”了,纏足如此痛苦,為何堅持自己受罪呢?

堅決反對“纏足”之風死灰復燃

其實早在元朝,蒙古女人是不纏足的,在清朝,滿族女人也是不纏足的。這就是蒙古人和滿人比漢人婦女的高明之處。現在我們研究“蓮學”,是為了反纏足,認識裹小腳的變態、畸形、齷齪之處,而不是重蹈覆轍,使裹小腳的惡習死灰復燃。現在有些人辦一些所謂的“女德班”,試圖恢復女人纏足,並歸納女人纏足的驗收標準為“小、瘦、尖、彎、香、軟、正”,並傳授“品蓮”的學問,所謂的“嗅、吸、舐、咬、吞、食、搔、捏、捻、承、索、脫、剝、纏、洗、剪、磨、拭、塗、暖、擁、扶、懸、肩、排、推、玩、弄……”,有的將女人的鞋子當酒器使用,以臭為香,為醜為美,這應是我們堅決反對的。

不忍直視!從古代三寸金蓮纏足陋習談古代的畸形審美觀

晚清纏足女性

漢人反纏足,是從清末開始的。光緒皇帝頒發禁纏足詔書:“令各省督撫,飭地方官勸誘士庶,光緒十五年所生女子至今十歲者,無得裹足”,維新運動的領導者康有為先生是反纏足的先驅,他認為“最駭笑取辱者,莫如婦女裹足一事。臣竊深恥之。”,另一位洋務運運的領導人張之洞認為纏足可導致“母氣不足”,孫中山先生則認為纏足“惡習流傳,歷千百歲,害家凶國,莫此為甚”。從清末到民國,從皇帝、總統到大臣,在中國興起了轟轟烈烈的反纏足運動。但真正的纏足滅絕,是在新中國成立後。

纏足是典型的中國特色,西方人是不存在纏足的。所以八國聯軍進中國,一些傳教士們是最先反對中國人纏足的。纏足是文明進程中的糟粕,是束縛婦女的繩索。女人只要有女權獨立思想,就應該旗幟鮮明的反纏足。解開裹腳布,才可放飛自我。(陸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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