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數學,分解質因數,快速計算出一個合數有多少個因數

數學 文章 數字班 2019-04-06

前一篇文章我們介紹了,大於1的自然數按照因數個數來進行分類,可分為質數和合數。

由於質數只有1和它自己本身兩個因數。所以所有的質數之間最大的公因數是1。兩個質數的的最小公倍數就是它們的乘積。

這也是我們以後求多個數的最大公因數的判斷標準。用短除法短除之後所得的兩數必須互為質數。此時左邊半邊的質數相乘的積,就是這些數的最大公因數。

也正是由於質數的這個特點,所以說所有的合數可以寫成多個質數相乘的形式。

合數既然是多個質數相乘,我們怎麼知道一個合數,有多少個因數呢?

方法不唯一,當然最簡單、最原始的方法就是枚舉了。比如說,12有1,2,3,4,6,12等6個因數,在列舉的時候記得成對有序枚舉,這樣不會遺漏。

但這種方法僅限於這種因數個數比較少,可以把它一一列出來。一個合數比較大,它的因數個數就比較多了,這種方法顯然是不大可取的。比如說:360的因數有多少個,如果還按照枚舉的方法,可以是可以,只是效率就太低了。

我們可以藉助因數個數定理,快速地計算出一個合數有多少個因數,而且也能快速地將這些因數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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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特殊數分解質因數

在使用因數個數定理之前,我們有必要了解下質因數,以及分解質因數後的標準寫法。

如果一個質數是某個數的因數,那麼這個質數是這個數的質因數。如2、3就是6的質因數。

每個合數均可寫成幾個質數相乘的形式。如6=2×3。

將一個合數用若干質因數相乘的形式表示出來,叫做分解質因數。分解質因數一般採用短除法,結果務必寫成標準形式。

分解質因數後的結果要寫成質因數指數相乘的形式。比如說12分解質因數之後要寫成2的二次方乘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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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質因數要寫成標準形式


因數個數定理:因數個數=各個質因數指數加1的和連乘。

(1)分解質因數,寫成標準式。

(2)指數加1連乘。

我們以12為例,因為12的因數是由質因數2和3的個數來決定。可以是0個2和0個3,也可以是0個2和1個3組成……,以此類推。因為質因數2的最高指數是2,可以選擇0個、1個或2個,所以有3種選擇,質因數3的指數是1次方,有0個和1個兩種選擇,根據加乘原理,所以能得出它們有:(2+1)×(1+1)=3×2=6種可能。也就是說12有6個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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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數個數定理

那麼這些因數,怎麼求和呢?一個一個全部列出來太麻煩,因數和也有定理。分兩個步驟:(1)分解質因數,寫成標準式。

(2) 將每個質因數依次從1加至這個質因數的最高次冪求和,然後再將這些得到的和相乘。

照樣以12為例,它的所有因數和為:(1+2+4)×(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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