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瑣事稻地歌廳內抄起水果刀就扎人,多大仇?

水果 法律 社會 燕趙都市報冀東版 2017-06-07

5月19日10時許,唐山市路南公安分局稻地派出所接薄某報警稱,5月18日22時許,其丈夫張某在稻地鎮某練歌城內因瑣事與王某發生口角,後被王某用刀刺傷。接報後,路南警方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指令稻地派出所組織精幹警力深挖線索、落地核查,通過比對、辨認,迅速查明嫌疑人身份王某,當日對王某涉嫌故意傷害案件立案偵查,並上網追逃,同步開展受害人張某傷情鑑定。

5月31日,經法醫鑑定,張某傷情為重傷二級。傷情就是命令,辦案民警聞令出擊,當天數次傳喚嫌疑人王某,但王某態度蠻橫、拒不到案,辦案民警果斷展開抓捕。辦案民警通過大量走訪、細緻摸排,發現王某在豐南區某村出租房居住,6月1日12時許,辦案民警循跡追蹤、精準出擊,成功在王某在其租住的房屋內成功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王曉軍交代了5月18日在稻地鎮某歌城大廳內與受害人張某因瑣事發生口角,後用水果刀將張某刺傷的犯罪事實。(通訊員 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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