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解讀手球爭議判罰:國安手球該判點,蘇寧點球判得冤

本輪中超,手球可謂是搶足了眼球。還是再來看一遍現行的手球規則吧。

規則解讀手球爭議判罰:國安手球該判點,蘇寧點球判得冤

手球包括了故意用手和胳膊接觸球的動作。

以下的情況必須要考慮:

手向球運動(而不是球向手);

球和對方運動員之間的距離(無法預料的來球);

手的位置與是否犯規無必然關係。

結合規則我們再來看本輪比賽爭議比較大的兩個手球判罰。

首先看廣州恆大和北京國安的這場天王山之戰中,于大寶的手球。根據動圖,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當對手開出的角球到了禁區以後,于大寶先用腿準備解圍這個球,但放下的手臂碰到了皮球。

規則解讀手球爭議判罰:國安手球該判點,蘇寧點球判得冤

那根據規則需要考慮的情況來看,首先,于大寶的手臂是明顯的向球的方向運動,也就是所謂的“手打球”。其次,此球是否為無法預料的來球呢?于大寶先用腿來解圍,緊接著,由於自己的解圍失誤,才導致手放下的時候打到了球。所以我認為于大寶是有時間來躲避這個來球的。更何況,這次手球讓國安隊在禁區內的防守獲得了利益。結合以上幾點,我認為這個球該是一個點球。

規則解讀手球爭議判罰:國安手球該判點,蘇寧點球判得冤

當然,當值主裁克拉滕伯格在觀看Var之後決定不吹罰點球也有他的理由,他認為于大寶的手臂是緊挨身體的。所以說,這個球不吹罰也可以理解。但接下來的這次點球吹罰,就無論如何也難說得通了。

規則解讀手球爭議判罰:國安手球該判點,蘇寧點球判得冤

江蘇蘇寧與大連一方的比賽進行到第84分鐘,蘇寧隊的田依濃在禁區內手球,主裁判王哲在查看過Var之後決定判罰點球。我們來看動圖,大連隊開出任意球到禁區,蘇寧隊的阿不都海米提解圍,把球踢到了田依濃的手上。

規則解讀手球爭議判罰:國安手球該判點,蘇寧點球判得冤

我們來看判罰需要考慮的條件。首先,這次手球,是防守隊員解圍將球踢到隊友手上的,所以說是一次“球打手”。其次,從畫面上可以看到海米提解圍的地點距離田依濃的位置實際上是很近的,在球速這麼快的情況下,後者不可能有反應時間躲避這個球,這應當是一粒“無法預料的來球”。

另外,在禁區內判罰手球的時候如果僅僅依靠以上的考慮條件往往會顯得太過簡單粗暴了,所以裁判一般還會遵循獲益原則,也就是說防守方有沒有在這次手球中獲利。但蘇寧隊的這次手球是來自於海米提的解圍,如果沒有田依濃在,這個球是會被踢出禁區的,防守方顯然無法從這個手球上獲利。

規則解讀手球爭議判罰:國安手球該判點,蘇寧點球判得冤

很多朋友的爭議點是在於,田依濃的手張開,擴大了自己的防守範圍,可是別忘了第三條考慮因素,手的位置與是否犯規並無必然聯繫。所以說,王哲的這次判罰實在是無法被理解和接受的。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