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律最新:這5種情況下,取消失業金領取資格!

2019法律最新:這5種情況下,取消失業金領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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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對於企業勞動者來說都不陌生,就算沒有領取過,但社保裡面就包含這一項,每一位勞動者都是知道失業保險的,但並非所有人都知道失業金該怎麼用,很多勞動者都以為失業金就是失業以後沒收入的時間都可以領取。這樣的想法不全對,失業金的確是在勞動者非自願失業後為了保證其生活最低標準的一種社會保障,但並非沒工作就可以一直領取,以下種情況下,將停止失業金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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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過領取時限

並非失業了就可以一直領取失業金,失業金的領取有最高時限,超過了這個時間還沒有找到新工作的勞動者也將停止發放失業金。根據我國《社會保障法》的相關規定,社保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的,最多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金;累計繳費年限在5~10年的,最多可以領取18個月的失業金;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0年的,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2、註銷賬戶

這裡指的不是註銷失業保險賬戶,而是由於領取人出國定居或者失蹤、死亡等註銷其社保賬戶。由於失業保險是社保的其中一項,社保賬戶註銷後,自然相關的五險都無法使用了,失業金自然而然的就會停止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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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就業

失業金當然是給失業了的人生活補助,再就業以後就有收入來源了,自然失業金就無權再領取了。這裡的就業,除了入職新的單位外,還有參軍等形式。

4、服刑

在領取失業金期間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是因為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或拘役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都無權領取失業金。

5、退休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意味著到了不需要工作的時候,這時候失業是不需要再進行失業保障了,繳納滿了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在退休後享受養老金待遇,就算是有穩定收入的人。不管是因為達到退休年齡而沒有工作,還是在失業領取失業金期間達到退休年齡,都將在達到退休年齡的次月起失去領取失業金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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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的領取其實並不像大家想象中那麼隨意,有很多要求,事業勞動者達不到要求的話根本就無法申請到失業金。比如說勞動者不能是自己自願離職的,離職時繳納失業保險要滿一定的年限,並且領取失業保險時也要積極找工作、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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