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還領失業保險 順德一男子14月騙保2萬元

佛山順德一名男子在重新就業後卻故意瞞報情況,以此騙取失業保險金,最終落得刑事拘留的苦果。今日,順德區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通報了這一案件。

據瞭解,4月2日,順德區民政人社局向順德區公安局北滘派出所移送了這一案件。北滘派出所經過調查,於4月16日在倫教街道某工廠內將正在上班的嫌疑人沈某(男,38歲,湖北人)抓獲。

經審訊,沈某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據其交代,其於2016年8月13日不幸失業,幾天後就到順德區社保基金管理局北滘辦事處辦理了失業保險領取手續。當年9月份沈某已重新就業,但刻意隱瞞了該事實,繼續每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累計領取了14個月,合計約2萬元。

目前,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據瞭解,沈某將面臨最高3年有期徒刑的刑罰。順德區民社部門提醒廣大市民:為了自己前程,為了家庭幸福,切莫通過非法手段騙取社保基金待遇,否則迎來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法條鏈接: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徵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同時,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工作還領失業保險 順德一男子14月騙保2萬元

嫌疑人被抓獲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王名潤 通訊員:順民社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王名潤 通訊員:順民社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鄧瀟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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