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質疑袁仲雪通過委託表決權轉讓軟控股份控制權原因:是否存在後續股權轉讓安排'

"

袁仲雪出讓軟控股份實控權事項很快引起了深交所注意。

"

袁仲雪出讓軟控股份實控權事項很快引起了深交所注意。

深交所質疑袁仲雪通過委託表決權轉讓軟控股份控制權原因:是否存在後續股權轉讓安排

8月9日,軟控股份對外披露《關於控股股東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暨實際控制人擬發生變更的公告》,軟控股份控股股東、實控人袁仲雪將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票1.45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5.56%)表決權委託給青島西灣不大軟件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灣軟件”)行使。

本次表決權委託完成後,西灣軟件將成為軟控股份單一擁有表決權份額最大的股東,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李兆年及楊浩湧。

對此,深交所首先要求軟控股份詳細說明本次交易的背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袁仲雪通過委託表決權方式轉讓公司控制權的原因。

其次,深交所要求軟控股份說明本次表決權委託是否有對價支付安排或其它類似安排。若有對價支付安排,說明對價支付情況及合理性。若沒有對價支付安排,說明無對價支付情況下,袁仲雪委託表決權的原因及合理性,袁仲雪如何保證自身權益,未來受託方行使表決權時與委託方利益發生衝突時的解決方案,是否存在因利益衝突收回表決權委託的可能性及合規性。委託方與受託方是否存在後續股權轉讓或其他安排。

同時,深交所要求西灣軟件結合自身目前的生產經營狀況、人員配置,權益變動完成後上市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決策方式及董事會席位構成等,說明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目的,實現對上市公司控制的方式,後續具體安排,包括進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計劃和增持資金來源、是否承諾12個月內不轉讓本次權益變動中受託表決權的權益、12個月後是否存在轉讓的可能及相關安排等。

由於本次協議簽署只涉及表決權委託,不存在股權實質性轉讓,深交所要求軟控股份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認定依據,以及相關方確保控制權穩定性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最後,深交所要求軟控股份說明本次協議簽署的委託方與受託方是否構成一致行動人,是否存在一致行動協議或安排,包括一致行動的時間期限、解除條件、未來減持計劃等。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述協議披露同日,袁仲雪就提出了股份減持計劃。公告顯示,袁仲雪及其控股的青島瑞元鼎輝控股有限公司共持有軟控股份1.51億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6.14%,其計劃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1867.97萬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

天眼查資料顯示,軟控股份成立於2000年,致力於橡膠行業應用軟件、信息化裝備的研發與創新,為輪胎企業提供軟硬結合、管控一體的智能化整體解決方案。

2018年,因商譽減值以及宏觀環境影響,軟控股份淨利潤出現了3.13億元虧損。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