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金協會:網貸逾期超半年可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時代財經APP記者 綜合

時代財經 7月5日訊,為規範深圳市網貸行業嚴重失信信息管理,加強對網貸行業嚴重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維護社會和金融秩序穩定,深圳金融監管局發佈《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深圳市網貸行業嚴重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聯合懲戒通知》)。

隨後,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也發佈《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失信懲戒操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和《關於加強深圳市網貸行業嚴重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工作的通知》解讀(以下簡稱《解讀》)。

《規範》中明確,網貸借款人符合逾期時間超過6個月,經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實提交財產申報資料情形的,可以認定為存在嚴重失信行為,可列入嚴重失信網貸借款人名單。

關於失信人資料報送方面,《規範》指出:網貸機構須將相關失信人名單在其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 7 個工作日,並填寫《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失信人信息表》及《承諾書》,若網貸機構收集受理的名單在其公示期間失信人無相關反饋,網貸機構將相關資料報至協會,協會檢查資料完整和規範後發放受理回執。

《解讀》中顯示,《聯合懲戒通知》的提出,有助於網貸機構對逾期客戶進行劃分、歸類,對失信行為早預防、早發現、早準備、早處理,對於提高清償率具有積極作用。加速了網貸行業失信懲戒有關工作進程,對於《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良心退出指引》起到了良好的補充作用,有利於網貸機構降低違約風險、提高清償率、穩定市場秩序。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失信懲戒操作規範》具體如下:

深圳互金協會:網貸逾期超半年可列入嚴重失信名單深圳互金協會:網貸逾期超半年可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