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以辦理貸款為名實施詐騙獲刑'

深圳 銀行 唐榮 法制日報 廣東 光明網 2019-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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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網深圳9月11日電 記者唐榮 通訊員賴秋曉 近日,記者從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瞭解到,一男子朱某以辦理租車貸款為名詐騙他人財產,該院以詐騙罪對朱某提起公訴,法院一審認定罪名成立,對朱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2016年11月,朱某結識被害人羅某,並向羅某謊稱有銀行內部的貸款渠道。後羅某尋求朱某為其11名個人客戶辦理銀行貸款,朱某聲稱需要預收每人480元作為貸款前期費用。自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羅某以微信轉賬方式共向朱某支付5280元。朱某在收到上述款項後,未辦理任何貸款,亦未退還費用,之後失聯。

據悉,朱某還於2017年5月、7月、10月以相同手段騙取他人錢財共計30200元。

檢察官提醒:市民應提高法律意識,切勿盲目相信他人通過關係辦理業務的謊言,務必要選擇正規貸款機構辦理貸款,切勿隨意將私人財產交給他人,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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