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擬對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徵意見

深交所 IPO 法律 股票 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2017-06-16

中國證券網訊 據深交所6月15日消息,深交所擬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業務辦理指南》(以下簡稱《辦理指南》)進行配套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實施細則》指出,採取網下發行方式的,發行相關事宜由主承銷商及上市公司自行組織實施,主承銷商可以向參與發行的單一投資者收取不超過人民幣 50 萬元的申購保證金。採取網上發行方式的,主承銷商根據發行規模合理設置單個賬戶網上申購上限;投資者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出現三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六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的只數合併計算。

《辦理指南》提出,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70%情形,發行人或主承銷商可在 T+3 當日向本所提出中止發行的申請,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應對可能發生此情形時向本所提出中止發行申請的法律主體進行約定,募集說明書與發行公告應載明相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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