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曝光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生物技術 法制 社會 寧夏安全 寧夏安全 2017-09-14
寧夏曝光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有關要求,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對近期兩起典型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予以曝光。希望全區各地、各部門和各類企業引以為戒,認真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和自治區十二次黨代會各項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和安全環境。

寧夏騰格里金沙海旅遊有限公司“5·03”高處墜落較大事故案例

2017年5月3日11時50分許,中衛市沙波頭區寧夏騰格里金沙海旅遊有限公司玻璃、木板吊橋工程項目木板吊橋橋面板鋪設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為依法嚴肅查處事故,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調查組,提級調查本起事故。8月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批覆了《中衛市沙波頭區寧夏騰格里金沙海旅遊有限公司“5·03”高處墜落較大事故調查報告》,中衛市沙坡頭區寧夏騰格里金沙海旅遊有限公司“5·03”高處墜落較大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意見。按照事項管理權限由各有關部門和中衛市人民政府依法對新鄉市三鑫體育遊樂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馮桂榮,施工現場負責人皇甫真國,事故工程項目實際投資人孫曉龍追究刑事責任;對寧夏騰格里金沙海旅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劉成錄,副總經理兼工程部經理申靜華分別處以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四十和9000元罰款;對中衛市旅遊發展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範家宏,旅遊執法大隊隊長李興洲進行行政問責。責成中衛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向中衛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並在全市通報批評。同時,依法對事故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新鄉市三鑫體育遊樂設備有限公司,事故單位寧夏騰格里金沙海旅遊有限公司分別處以65萬元和60萬元的罰款。

這起高處墜落較大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重大損失,教訓深刻。暴露出景區民營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安全意識、法律意識以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淡薄,景區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缺失,行業部門監管乏力等突出問題。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事故調查組向中衛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四個方面的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要求中衛市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堅決防止此類事故發生。

寧夏金海陽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26”爆炸事故案例

2017年7月26日,位於平羅縣“寧夏精細化工基地”的寧夏金海陽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單氰胺生產裝置積液罐發生爆炸事故,事故導致2人死亡、2人受傷。

7月26日10點30分左右,寧夏金海陽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單氰胺車間將4號生產線停車後對設備管線進行改造,然後繼續進行蒸發濃縮,操作工關閉真空泵、蒸發器、打料泵等設備,並將其單氰胺液體臨時存放在4號積液罐內。12點20分,當班班長帶領兩名職工準備將4號積液罐的料液調入1號、2號生產線的冷凍鍋進行儲存。現場一名操作工、一名中控工到4號積液罐處準備連接臨時管線時,4號積液罐突然發生爆炸,2人經搶救無效死亡,2名救援人員輕傷。

發生事故的單氰胺生產車間屬該企業“年產15800噸氰胺下游衍生物及硫醚三甲胺產品深加工”建設項目一期,於2016年6月6日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在沒有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的情況下開工建設,並於2016年底基本建成,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初步認定這是一起典型的違法建設、非法生產和違章指揮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寧夏曝光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