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外聘臨時工、季節工是按勞務還是按工資處理等涉稅處理

社會保險 職場 高頓財稅 高頓財稅 2017-09-30

總結:外聘臨時工、季節工是按勞務還是按工資處理等涉稅處理

一、個人所得稅

企業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如與單位簽定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稅;否則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稅。(可以加高頓微信:gd20170912交流更多財稅知識。)

【例】企業僱傭一位保潔員,如按月付“報酬”,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稅;如按次付“報酬”,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稅。

二、企業所得稅

1.企業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如與單位簽定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企業僱用季節工、臨時工,沒有與單位簽定有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偶爾按次數發生的勞務),應按照勞務費支出的要求,並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作為“勞務費支出”的要求:個人向單位提供勞務服務,屬於增值稅範疇,應開具普票或專票(代理人勞務),同時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

(2)申請代開普票或專票時,要注意3萬元免徵增值稅(按次代開普票不超過3萬元)和增值稅起徵點的規定,各地的處理不一樣,有的地方執行3萬元免徵增值稅政策,有的地方執行增值稅起徵點的規定。

(3)對於需要勞務服務人員較多的單位,其發票開具問題應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

三、補充問題

企業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如與單位簽定有期限的勞動合同,有的省市地區要求單位承擔社會保險,有的省市地區不要求單位承擔社會保險。

未繳納社保的,不應限制企業所得稅扣除和按照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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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高頓財稅學院(ID:gaoduncaishui)講師陳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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