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待遇

為順利完成象山縣機關事業單位過渡期內退休“中人”新老辦法待遇對比計發,近日,象山縣人力社保局機關社保辦根據上級要求,召集有關參保單位,向單位經辦人員詳細解讀了新老辦法計發政策,下發了新的待遇申領表。

所謂過渡期內退休“中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為平穩過渡,退休中人設置了十年的過渡期,即從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過渡期內,為保障退休中人的待遇高於老辦法,又不至於提高幅度太大,特制定保底限高原則,即新老辦法比對後,老辦法高於新辦法的,按老辦法計發待遇發放;老辦法低於新辦法的,差異數十年按每年遞增10個百分點比例計算後加老辦法待遇金額合併計發,即第一年(2014年10月-2015年12月)按差異數10%計入,2016年按差異數20%計入,以此類推,到2024年,按差異數100%計入待遇發放。

截至2017年8月,象山縣人力社保局共辦理退休“中人”695人,將從2017年10起按新標準計發退休待遇,補釦發待遇將在2017年11月發放到位,2017年9月起到齡退休的“中人”也將按新老辦法待遇對比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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