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市民花5萬元買車位卻發現無法入庫 想退款遭拒絕

社會 中國江蘇網 2017-06-09

中國江蘇網6月8日訊 一個月前,市民黃某繳納定金5000元,搶購了一個總價5萬多元的車庫,實地觀察時卻發現,該車庫“先天不足”,車輛無法正常入庫。昨天,新北區消協三井分會圓滿調解了這起購買小區停車庫的消費糾紛。

工作人員瞭解到,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在於:開發商是否告知消費者,該車庫不同於其它車庫,在購買前,消費者是否充分了解該車庫的情況。開發商認為,消費者在購買車庫前,售樓小姐已介紹相關情況,且所售車庫均為面積一致的產權車庫,他們並無過錯。但消費者認為,這個車庫位於邊緣地區,且一側有捲簾門,侵佔車庫面積,導致汽車無法正常停放,開發商應當將可能影響車輛入庫的具體情況告知。

消協認為,消法規定了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因此,對於可能影響到車輛停入的車庫,開發商應當當場與消費者確認其是否同意購買,並將該項內容列入合同。正是由於開發商的疏忽,沒有介紹銷售車庫的真實情況,導致消費者產生了誤解。經消協人員調解,開發商同意退還定金5000元。

新北消協提醒消費者,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雙方最好將車庫細則寫進合同。如果消費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時,車位和房屋是一併購進的,消費者應該和開發商就車位的範圍、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圖。消費者如果先買房再買車位,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合同。購買前最好現場確認,將買車位的合同另行備案。

(金怡婷 莊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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