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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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崔西 編輯鍾十五

8月5日,港商黃家仁在廣州病逝。77歲的他在生命的最後,依然沒能等來捲入9年的判決。

2010年4月,汕頭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黃家仁,在以“涉嫌職務侵佔”為由被汕頭金平公安局刑事拘留28天后,再次被人舉報涉嫌職務侵佔。

知情人士透露,兩次舉報均與該公司監事陳蓮卿的兒子、汕頭市政協常委楊育城有關。幾位受訪者告訴每日人物,黃家仁生前曾多次表示,楊育城的目的是要用官司拖死自己,獨吞友信地產的財產。

2018年12月31日,龍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友信房地產及黃家仁無罪。但隨後經楊育城申請,龍湖區檢察院向汕頭中院提出了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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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崔西 編輯鍾十五

8月5日,港商黃家仁在廣州病逝。77歲的他在生命的最後,依然沒能等來捲入9年的判決。

2010年4月,汕頭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黃家仁,在以“涉嫌職務侵佔”為由被汕頭金平公安局刑事拘留28天后,再次被人舉報涉嫌職務侵佔。

知情人士透露,兩次舉報均與該公司監事陳蓮卿的兒子、汕頭市政協常委楊育城有關。幾位受訪者告訴每日人物,黃家仁生前曾多次表示,楊育城的目的是要用官司拖死自己,獨吞友信地產的財產。

2018年12月31日,龍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友信房地產及黃家仁無罪。但隨後經楊育城申請,龍湖區檢察院向汕頭中院提出了抗訴。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黃家仁一審判決後給龍湖法院送去錦旗/圖源受訪者

2019年6月12日,二審開庭。儘管黃家仁的家人和律師多次向法院反映要求加快審理,黃家仁還是在二審判決前離開了世界。

截至發稿,黃家仁方依然在等待汕頭中院的通知。據黃家仁的律師趙紹華透露,二審不會再次開庭。

或與公司併購有關,六旬房產總經理釋放當日再被舉報

2002年,黃家仁從廣東省國投汕頭公司總經理的職位上退休,次年被返聘,61歲的他成為了汕頭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黃家仁的律師劉柏純告訴每日人物,2010年3月11日,汕頭市金平公安接到楊育城的報案,以“職務侵佔罪”將黃家仁刑事拘留。

舉報信稱,“友信房地產的24套房產在2009年底前均被出售”,但“近千萬元並未進入公司賬戶”,而是被黃家仁等四人“佔為己有”。

楊育城是友信房地產公司的監事陳蓮卿的兒子,此時還任汕頭市政協常委,其本人在公司沒有股份。黃家仁則是該公司的總經理。

2006年左右,楊育城曾表示要收購友邦貿易,想成為友信地產的大股東。當時年近70歲的黃家仁表示同意。但因楊育城只付了一半的錢款,無法整個收購,僅持有了友邦貿易50%的股份,由其母親陳蓮卿作為受益人。

據黃家仁2010年9月向廣東省公安廳遞交的一份舉報材料顯示,此次報案的證據是“10張不明來歷、仿冒簽名偽造的銀行領款憑證”。關押黃家仁的澄海區看守所因“發現不應當拘留”,在28天后將其釋放。

但在被釋放的前一天,楊育城以其母陳蓮卿的名義,向時任汕頭龍湖區委李耿堅書記和龍湖公安分局,以同樣的罪名舉報了有黃家仁在內的四人。

該舉報信顯示,李耿堅批示“請奕華同志落實有關部門調處”後,時任龍湖區公安局局長的詹奕華將友信地產財產查封后立案,打算在黃家仁被釋放的當日將其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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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崔西 編輯鍾十五

8月5日,港商黃家仁在廣州病逝。77歲的他在生命的最後,依然沒能等來捲入9年的判決。

2010年4月,汕頭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黃家仁,在以“涉嫌職務侵佔”為由被汕頭金平公安局刑事拘留28天后,再次被人舉報涉嫌職務侵佔。

知情人士透露,兩次舉報均與該公司監事陳蓮卿的兒子、汕頭市政協常委楊育城有關。幾位受訪者告訴每日人物,黃家仁生前曾多次表示,楊育城的目的是要用官司拖死自己,獨吞友信地產的財產。

2018年12月31日,龍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友信房地產及黃家仁無罪。但隨後經楊育城申請,龍湖區檢察院向汕頭中院提出了抗訴。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黃家仁一審判決後給龍湖法院送去錦旗/圖源受訪者

2019年6月12日,二審開庭。儘管黃家仁的家人和律師多次向法院反映要求加快審理,黃家仁還是在二審判決前離開了世界。

截至發稿,黃家仁方依然在等待汕頭中院的通知。據黃家仁的律師趙紹華透露,二審不會再次開庭。

或與公司併購有關,六旬房產總經理釋放當日再被舉報

2002年,黃家仁從廣東省國投汕頭公司總經理的職位上退休,次年被返聘,61歲的他成為了汕頭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黃家仁的律師劉柏純告訴每日人物,2010年3月11日,汕頭市金平公安接到楊育城的報案,以“職務侵佔罪”將黃家仁刑事拘留。

舉報信稱,“友信房地產的24套房產在2009年底前均被出售”,但“近千萬元並未進入公司賬戶”,而是被黃家仁等四人“佔為己有”。

楊育城是友信房地產公司的監事陳蓮卿的兒子,此時還任汕頭市政協常委,其本人在公司沒有股份。黃家仁則是該公司的總經理。

2006年左右,楊育城曾表示要收購友邦貿易,想成為友信地產的大股東。當時年近70歲的黃家仁表示同意。但因楊育城只付了一半的錢款,無法整個收購,僅持有了友邦貿易50%的股份,由其母親陳蓮卿作為受益人。

據黃家仁2010年9月向廣東省公安廳遞交的一份舉報材料顯示,此次報案的證據是“10張不明來歷、仿冒簽名偽造的銀行領款憑證”。關押黃家仁的澄海區看守所因“發現不應當拘留”,在28天后將其釋放。

但在被釋放的前一天,楊育城以其母陳蓮卿的名義,向時任汕頭龍湖區委李耿堅書記和龍湖公安分局,以同樣的罪名舉報了有黃家仁在內的四人。

該舉報信顯示,李耿堅批示“請奕華同志落實有關部門調處”後,時任龍湖區公安局局長的詹奕華將友信地產財產查封后立案,打算在黃家仁被釋放的當日將其抓捕。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舉報信上的批示/圖源受訪者

此時的黃家仁已返回香港。黃家仁的女兒黃波告訴每日人物,那時黃家仁的身體非常不好,一直有糖尿病和心臟病,在被釋放後還曾因眼底出血短暫失明。

黃家仁在生前遞交的舉報材料中做出迴應,指責陳蓮卿的舉報完全不屬實。他表示,公司未能進行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的原因,是此前楊育城以代位債權人的身份將友信地產告上了法庭,導致公司財產被凍結。

友信房地產有限公司的股份分為兩部分:黃家仁作為總經理,代友信地產的老員工持有10%的股份,另外90%屬於汕頭市友邦貿易有限公司,陳蓮卿和溫晉鎂是友邦貿易的兩位自然人股東,各持股50%。溫晉鎂是友邦貿易和友信地產的法人,也是黃家仁的妻子。

友信地產在2019年7月的一封對詹奕華的舉報信中稱,2012年4月,廣東省公安廳接到黃家仁的舉報後開展了對此事的調查,認為售出24套房產的所得均已入公司賬戶,去向清楚。

但當時的龍湖區公安局沒有撤案,並多次派人和黃家仁談判,要求讓利給楊育城。該舉報信中提到,楊育城曾放話:“不讓利就讓龍湖區公安局再抓人。”

經濟糾紛變成刑事案件,八年等待換來一審無罪判決

截止到二審開庭,這一案件距立案已經超過九年。

對這一起久拖不決的案件,楊育城的二審代理律師古少棟向每日人物表示,該案歷時九年之久,根本原因是黃家仁在立案後一直“滯留香港”。

案件調查審理期間,黃家仁多次由家人陪同往返香港和廣州,並多次當面與龍湖公安、廣東省公安廳溝通。

龍湖區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16年12月15日,龍湖公安刑事拘留黃家仁,次日採取了取保候審。這也是龍湖公安在2010年5月立案以來,對黃家仁採取的唯一一次行動。

在7年多的偵查後,2017年底,偵查機關將案件移送到龍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但此時“起訴意見書、甚至連職務侵佔的數額和基本證據都無法確定”。後來,又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後,龍湖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5月29日向龍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此時,距2010年5月立案,已過去8年了。這一年,黃家仁76歲。

這八年間,楊育城一邊舉報黃家仁涉嫌職務侵佔,一邊向汕頭中院起訴,要求解散友信地產,但被汕頭中院駁回。

“一個本質是經濟糾紛的職務侵佔罪,查了八年,還是沒查清楚他(黃家仁)到底佔了多少錢、佔了誰的錢,”黃家仁的助理何光偉曾多次對龍湖公安表達不滿。

在何光偉的眼裡,黃家仁“很耿直”。二人在2012年因此案相識。何光偉當時是時代週報的記者,幾年後去了財經,後在2017初辭去了媒體的工作。同年底,得知黃家仁的案件依然沒有結果,何光偉感到“非常震驚”。於是同意黃家仁的委託,幫黃家仁和公司處理該案。

立案八年後,黃家仁和友信地產終於等來了結果。判決書顯示,2018年12月30日,龍湖區人民法院因“指控黃家仁犯職務侵佔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一審判處黃家仁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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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崔西 編輯鍾十五

8月5日,港商黃家仁在廣州病逝。77歲的他在生命的最後,依然沒能等來捲入9年的判決。

2010年4月,汕頭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黃家仁,在以“涉嫌職務侵佔”為由被汕頭金平公安局刑事拘留28天后,再次被人舉報涉嫌職務侵佔。

知情人士透露,兩次舉報均與該公司監事陳蓮卿的兒子、汕頭市政協常委楊育城有關。幾位受訪者告訴每日人物,黃家仁生前曾多次表示,楊育城的目的是要用官司拖死自己,獨吞友信地產的財產。

2018年12月31日,龍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友信房地產及黃家仁無罪。但隨後經楊育城申請,龍湖區檢察院向汕頭中院提出了抗訴。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黃家仁一審判決後給龍湖法院送去錦旗/圖源受訪者

2019年6月12日,二審開庭。儘管黃家仁的家人和律師多次向法院反映要求加快審理,黃家仁還是在二審判決前離開了世界。

截至發稿,黃家仁方依然在等待汕頭中院的通知。據黃家仁的律師趙紹華透露,二審不會再次開庭。

或與公司併購有關,六旬房產總經理釋放當日再被舉報

2002年,黃家仁從廣東省國投汕頭公司總經理的職位上退休,次年被返聘,61歲的他成為了汕頭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黃家仁的律師劉柏純告訴每日人物,2010年3月11日,汕頭市金平公安接到楊育城的報案,以“職務侵佔罪”將黃家仁刑事拘留。

舉報信稱,“友信房地產的24套房產在2009年底前均被出售”,但“近千萬元並未進入公司賬戶”,而是被黃家仁等四人“佔為己有”。

楊育城是友信房地產公司的監事陳蓮卿的兒子,此時還任汕頭市政協常委,其本人在公司沒有股份。黃家仁則是該公司的總經理。

2006年左右,楊育城曾表示要收購友邦貿易,想成為友信地產的大股東。當時年近70歲的黃家仁表示同意。但因楊育城只付了一半的錢款,無法整個收購,僅持有了友邦貿易50%的股份,由其母親陳蓮卿作為受益人。

據黃家仁2010年9月向廣東省公安廳遞交的一份舉報材料顯示,此次報案的證據是“10張不明來歷、仿冒簽名偽造的銀行領款憑證”。關押黃家仁的澄海區看守所因“發現不應當拘留”,在28天后將其釋放。

但在被釋放的前一天,楊育城以其母陳蓮卿的名義,向時任汕頭龍湖區委李耿堅書記和龍湖公安分局,以同樣的罪名舉報了有黃家仁在內的四人。

該舉報信顯示,李耿堅批示“請奕華同志落實有關部門調處”後,時任龍湖區公安局局長的詹奕華將友信地產財產查封后立案,打算在黃家仁被釋放的當日將其抓捕。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舉報信上的批示/圖源受訪者

此時的黃家仁已返回香港。黃家仁的女兒黃波告訴每日人物,那時黃家仁的身體非常不好,一直有糖尿病和心臟病,在被釋放後還曾因眼底出血短暫失明。

黃家仁在生前遞交的舉報材料中做出迴應,指責陳蓮卿的舉報完全不屬實。他表示,公司未能進行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的原因,是此前楊育城以代位債權人的身份將友信地產告上了法庭,導致公司財產被凍結。

友信房地產有限公司的股份分為兩部分:黃家仁作為總經理,代友信地產的老員工持有10%的股份,另外90%屬於汕頭市友邦貿易有限公司,陳蓮卿和溫晉鎂是友邦貿易的兩位自然人股東,各持股50%。溫晉鎂是友邦貿易和友信地產的法人,也是黃家仁的妻子。

友信地產在2019年7月的一封對詹奕華的舉報信中稱,2012年4月,廣東省公安廳接到黃家仁的舉報後開展了對此事的調查,認為售出24套房產的所得均已入公司賬戶,去向清楚。

但當時的龍湖區公安局沒有撤案,並多次派人和黃家仁談判,要求讓利給楊育城。該舉報信中提到,楊育城曾放話:“不讓利就讓龍湖區公安局再抓人。”

經濟糾紛變成刑事案件,八年等待換來一審無罪判決

截止到二審開庭,這一案件距立案已經超過九年。

對這一起久拖不決的案件,楊育城的二審代理律師古少棟向每日人物表示,該案歷時九年之久,根本原因是黃家仁在立案後一直“滯留香港”。

案件調查審理期間,黃家仁多次由家人陪同往返香港和廣州,並多次當面與龍湖公安、廣東省公安廳溝通。

龍湖區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16年12月15日,龍湖公安刑事拘留黃家仁,次日採取了取保候審。這也是龍湖公安在2010年5月立案以來,對黃家仁採取的唯一一次行動。

在7年多的偵查後,2017年底,偵查機關將案件移送到龍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但此時“起訴意見書、甚至連職務侵佔的數額和基本證據都無法確定”。後來,又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後,龍湖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5月29日向龍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此時,距2010年5月立案,已過去8年了。這一年,黃家仁76歲。

這八年間,楊育城一邊舉報黃家仁涉嫌職務侵佔,一邊向汕頭中院起訴,要求解散友信地產,但被汕頭中院駁回。

“一個本質是經濟糾紛的職務侵佔罪,查了八年,還是沒查清楚他(黃家仁)到底佔了多少錢、佔了誰的錢,”黃家仁的助理何光偉曾多次對龍湖公安表達不滿。

在何光偉的眼裡,黃家仁“很耿直”。二人在2012年因此案相識。何光偉當時是時代週報的記者,幾年後去了財經,後在2017初辭去了媒體的工作。同年底,得知黃家仁的案件依然沒有結果,何光偉感到“非常震驚”。於是同意黃家仁的委託,幫黃家仁和公司處理該案。

立案八年後,黃家仁和友信地產終於等來了結果。判決書顯示,2018年12月30日,龍湖區人民法院因“指控黃家仁犯職務侵佔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一審判處黃家仁無罪。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無罪判決書/圖源受訪者

何光偉當時也旁聽了一審。他向每日人物回憶,一審開庭時,檢察院的起訴書狀上顯示黃家仁侵佔了公司的四十多套房產。“我一共就二十多套房子,哪來的四十?”黃家仁當場提出了異議。讓何光偉不解的是,檢察官當庭表示要跟黃家仁溝通,修改起訴狀。

這次無罪判決,被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收錄在了當年“全國十大無罪辯護經典案例”中。入選理由為:“本案是一起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的典型案件,從立案偵查到一審宣判耗時接近九年,涉案民營企業遭受了重大損失。”

一審判決後,楊育城在12月31日向龍湖區檢察院申請,要求檢察院對無罪判決進行抗訴。抗訴生效,二審於2019年6月12日在汕頭中院開庭。

九年未果企業人去樓空,千萬元被扣至今未還

何光偉回憶,二審開庭當天,出庭檢察官表示“如果楊育城不申請,我們肯定不會抗訴。”

二審開庭時,楊育城的代理律師古少棟在法庭上呵斥黃家仁是“必須要依法打擊的犯罪分子”,並建議法院立即對其收押。這讓黃家仁當場非常氣憤,庭後回酒店就臥床不起。每日人物就此向古少棟求證時,對方未正面回答該問題。

7月,黃家仁被下達了病危通知書。儘管多次與法院溝通,要求儘快審理,汕頭中院依然沒能在黃家仁去世之前作出判決。

8月5日,黃家仁在廣州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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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崔西 編輯鍾十五

8月5日,港商黃家仁在廣州病逝。77歲的他在生命的最後,依然沒能等來捲入9年的判決。

2010年4月,汕頭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黃家仁,在以“涉嫌職務侵佔”為由被汕頭金平公安局刑事拘留28天后,再次被人舉報涉嫌職務侵佔。

知情人士透露,兩次舉報均與該公司監事陳蓮卿的兒子、汕頭市政協常委楊育城有關。幾位受訪者告訴每日人物,黃家仁生前曾多次表示,楊育城的目的是要用官司拖死自己,獨吞友信地產的財產。

2018年12月31日,龍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友信房地產及黃家仁無罪。但隨後經楊育城申請,龍湖區檢察院向汕頭中院提出了抗訴。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黃家仁一審判決後給龍湖法院送去錦旗/圖源受訪者

2019年6月12日,二審開庭。儘管黃家仁的家人和律師多次向法院反映要求加快審理,黃家仁還是在二審判決前離開了世界。

截至發稿,黃家仁方依然在等待汕頭中院的通知。據黃家仁的律師趙紹華透露,二審不會再次開庭。

或與公司併購有關,六旬房產總經理釋放當日再被舉報

2002年,黃家仁從廣東省國投汕頭公司總經理的職位上退休,次年被返聘,61歲的他成為了汕頭友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黃家仁的律師劉柏純告訴每日人物,2010年3月11日,汕頭市金平公安接到楊育城的報案,以“職務侵佔罪”將黃家仁刑事拘留。

舉報信稱,“友信房地產的24套房產在2009年底前均被出售”,但“近千萬元並未進入公司賬戶”,而是被黃家仁等四人“佔為己有”。

楊育城是友信房地產公司的監事陳蓮卿的兒子,此時還任汕頭市政協常委,其本人在公司沒有股份。黃家仁則是該公司的總經理。

2006年左右,楊育城曾表示要收購友邦貿易,想成為友信地產的大股東。當時年近70歲的黃家仁表示同意。但因楊育城只付了一半的錢款,無法整個收購,僅持有了友邦貿易50%的股份,由其母親陳蓮卿作為受益人。

據黃家仁2010年9月向廣東省公安廳遞交的一份舉報材料顯示,此次報案的證據是“10張不明來歷、仿冒簽名偽造的銀行領款憑證”。關押黃家仁的澄海區看守所因“發現不應當拘留”,在28天后將其釋放。

但在被釋放的前一天,楊育城以其母陳蓮卿的名義,向時任汕頭龍湖區委李耿堅書記和龍湖公安分局,以同樣的罪名舉報了有黃家仁在內的四人。

該舉報信顯示,李耿堅批示“請奕華同志落實有關部門調處”後,時任龍湖區公安局局長的詹奕華將友信地產財產查封后立案,打算在黃家仁被釋放的當日將其抓捕。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舉報信上的批示/圖源受訪者

此時的黃家仁已返回香港。黃家仁的女兒黃波告訴每日人物,那時黃家仁的身體非常不好,一直有糖尿病和心臟病,在被釋放後還曾因眼底出血短暫失明。

黃家仁在生前遞交的舉報材料中做出迴應,指責陳蓮卿的舉報完全不屬實。他表示,公司未能進行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的原因,是此前楊育城以代位債權人的身份將友信地產告上了法庭,導致公司財產被凍結。

友信房地產有限公司的股份分為兩部分:黃家仁作為總經理,代友信地產的老員工持有10%的股份,另外90%屬於汕頭市友邦貿易有限公司,陳蓮卿和溫晉鎂是友邦貿易的兩位自然人股東,各持股50%。溫晉鎂是友邦貿易和友信地產的法人,也是黃家仁的妻子。

友信地產在2019年7月的一封對詹奕華的舉報信中稱,2012年4月,廣東省公安廳接到黃家仁的舉報後開展了對此事的調查,認為售出24套房產的所得均已入公司賬戶,去向清楚。

但當時的龍湖區公安局沒有撤案,並多次派人和黃家仁談判,要求讓利給楊育城。該舉報信中提到,楊育城曾放話:“不讓利就讓龍湖區公安局再抓人。”

經濟糾紛變成刑事案件,八年等待換來一審無罪判決

截止到二審開庭,這一案件距立案已經超過九年。

對這一起久拖不決的案件,楊育城的二審代理律師古少棟向每日人物表示,該案歷時九年之久,根本原因是黃家仁在立案後一直“滯留香港”。

案件調查審理期間,黃家仁多次由家人陪同往返香港和廣州,並多次當面與龍湖公安、廣東省公安廳溝通。

龍湖區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2016年12月15日,龍湖公安刑事拘留黃家仁,次日採取了取保候審。這也是龍湖公安在2010年5月立案以來,對黃家仁採取的唯一一次行動。

在7年多的偵查後,2017年底,偵查機關將案件移送到龍湖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但此時“起訴意見書、甚至連職務侵佔的數額和基本證據都無法確定”。後來,又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後,龍湖區人民檢察院於2018年5月29日向龍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此時,距2010年5月立案,已過去8年了。這一年,黃家仁76歲。

這八年間,楊育城一邊舉報黃家仁涉嫌職務侵佔,一邊向汕頭中院起訴,要求解散友信地產,但被汕頭中院駁回。

“一個本質是經濟糾紛的職務侵佔罪,查了八年,還是沒查清楚他(黃家仁)到底佔了多少錢、佔了誰的錢,”黃家仁的助理何光偉曾多次對龍湖公安表達不滿。

在何光偉的眼裡,黃家仁“很耿直”。二人在2012年因此案相識。何光偉當時是時代週報的記者,幾年後去了財經,後在2017初辭去了媒體的工作。同年底,得知黃家仁的案件依然沒有結果,何光偉感到“非常震驚”。於是同意黃家仁的委託,幫黃家仁和公司處理該案。

立案八年後,黃家仁和友信地產終於等來了結果。判決書顯示,2018年12月30日,龍湖區人民法院因“指控黃家仁犯職務侵佔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一審判處黃家仁無罪。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無罪判決書/圖源受訪者

何光偉當時也旁聽了一審。他向每日人物回憶,一審開庭時,檢察院的起訴書狀上顯示黃家仁侵佔了公司的四十多套房產。“我一共就二十多套房子,哪來的四十?”黃家仁當場提出了異議。讓何光偉不解的是,檢察官當庭表示要跟黃家仁溝通,修改起訴狀。

這次無罪判決,被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收錄在了當年“全國十大無罪辯護經典案例”中。入選理由為:“本案是一起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的典型案件,從立案偵查到一審宣判耗時接近九年,涉案民營企業遭受了重大損失。”

一審判決後,楊育城在12月31日向龍湖區檢察院申請,要求檢察院對無罪判決進行抗訴。抗訴生效,二審於2019年6月12日在汕頭中院開庭。

九年未果企業人去樓空,千萬元被扣至今未還

何光偉回憶,二審開庭當天,出庭檢察官表示“如果楊育城不申請,我們肯定不會抗訴。”

二審開庭時,楊育城的代理律師古少棟在法庭上呵斥黃家仁是“必須要依法打擊的犯罪分子”,並建議法院立即對其收押。這讓黃家仁當場非常氣憤,庭後回酒店就臥床不起。每日人物就此向古少棟求證時,對方未正面回答該問題。

7月,黃家仁被下達了病危通知書。儘管多次與法院溝通,要求儘快審理,汕頭中院依然沒能在黃家仁去世之前作出判決。

8月5日,黃家仁在廣州病逝。

七旬總經理涉嫌職務侵佔被告八年,一審無罪,二審未判決前病逝

黃家仁妻女在汕頭中院前/圖源受訪者

​一審的無罪判決結果,並沒有為黃家仁和友信地產帶來安寧。

自2010年黃家仁被拘留開始,龍湖區公安局先後對友信地產的近30名員工進行傳喚、調查。九年來,友信地產幾近破產,沒人上班。

同時,在案件調查、審理過程中,龍湖區公安局查封了友信地產近8000平米的房產,並從公司賬上划走了房產拍賣所得的一千多萬元,至今未還。

同樣沒能等來的,是一顆人工心臟。女兒黃波說,爸爸希望等二審判下來,再做換心臟的手術。

截至發稿,黃家仁方依然在等待汕頭中院的通知。據黃家仁的律師趙紹華透露,二審不會再次開庭,案件也許已經進入討論或寫裁定書的環節。

“十年前和現在是不一樣的,我有信心能還父親清白。”對此,黃波依然很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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