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園區的“翁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現予以曝光!

商丘 法律 民權縣 河南 信用記錄關愛日 民權縣人民法院 2019-07-13
商丘市梁園區的“翁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現予以曝光!

失信被執行人:翁軍

失信被執行人:翁軍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123011974****4012

戶籍所在地: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劉口鄉利劉路1號院

執行法院:民權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6萬元及其他費用

案件詳情:原告魏某某訴被告翁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民權縣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1421民初3973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翁軍自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原告魏某某借款60000元及利息(按月息2分計算,自2017年8月25日起計算至清償之日止),逾期加倍支付遲延履期間的債務利息,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共計1594元,履行期限屆滿後,被告仍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原告魏某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翁軍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翁軍仍拒不履行、拒不申報財產。該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翁軍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請立即向該院舉報。

聯繫人: 門法官 舉報電話:17603708580

【此信息獨家授權今日頭條發佈,未經許可,禁止複製、轉載;如需複製、轉載,請聯繫執行法院,自行復制、轉載需承擔法律責任】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