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保薦人違規觸發強監管 證監會上交所聯合處罰情況罕見

來源:證券日報

主持人呂江濤:近日,交控科技的招股說明書、審核問詢函等註冊申請相關文件遭到擅自修改的新聞引起了投資者的廣泛關注。對於此事件發生的原因,以及保薦機構應吸取哪些教訓,本報採訪了多位專家,推出相關的解讀。

本報記者 蘇詩鈺

中介機構作為資本市場的“看門人”責任重大。在近期召開的中國上市公司協會2019年年會暨第二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上,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表示,保薦承銷、審計評估、法律服務等中介機構要歸位盡責,切實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嚴格履行核查驗證、專業把關等法定職責,督促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真實披露。對於執業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甚至與上市公司等相關主體串通違規的,實行一案雙查,決不姑息。

近日,上交所在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中發現,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保薦代表人,中金公司的萬久清、莫鵬兩人違規改動招股說明書、審核問詢函等註冊申請相關文件。對於這種嚴重違規操作的行徑,證監會與上交所均對其開出罰單,對中金公司另行採取了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

5月22日,崑崙資管中心首席宏觀分析師張瑋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證監會和上交所“聯合處罰”的情況實屬罕見。中介機構受處罰,往往是因為企業申請材料內容不實,存在虛假記載或審核疏漏。對於保薦機構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履行勤勉盡責、審慎核查的義務,保證招股說明書和保薦書的內容真實性。其次,還要發揮投行職能,真正挖掘保薦企業的市場價值、協助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張瑋表示,對於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其它中介機構而言,不僅要保證審計報告、法律意見書的真實可靠,更要在企業首次發行上市和上市後的存續期內持續監督、嚴格規範,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性,發揮自身的專業優勢和監督責任。

中郵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研究官尚震宇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靠中介機構行業自律、勤勉盡責非常重要。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今年以來,發審委共審核了37家公司的首發申請,其中,33家企業獲得通過,4家被否,通過率為89.19%,審核節奏放緩。按機構劃分來看,涉及4家券商,其各有一家所承辦的公司審核未獲通過。

張瑋表示,中介機構是企業IPO上市的“領路人”。中介機構所出示的招股說明書、保薦書,以及審計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申請材料,不僅是監管機構註冊或審核時對企業基本情況的重要考量,更是廣大投資者對價值判斷的重要依據。對此,中介機構不僅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和職業操守,更要克忠職守、勤勉盡責。

尚震宇表示,為有效監管,監管層強有力的處罰十分重要。對於嚴重違法違規的中介機構,延長禁業期限、鉅額經濟處罰乃至協助追究刑事責任等監管措施都是完全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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