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沒變化 個稅為何前低後高?稅務局解疑:稅負未增加'

""工資沒變化 個稅為何前低後高?稅務局解疑:稅負未增加

圖說:個人所得稅諮詢宣傳專窗 採訪對象供圖

近期,上海市稅務部門12366熱線接到不少市民這樣的諮詢電話:“每個月工資都差不多,為什麼這個月扣除的個稅比上個月多了?”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執行半年來,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群體,每月工資差不多,但是月度納稅卻出現了“前低後高、逐漸增加”的現象。

“這是因為個人所得稅申報(扣繳)方式發生了變化。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個稅法,對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的申報方式,從原來的按月代扣代繳改為了累計預扣法,隨著累計收入的增加,適用的稅率從低到高,達到一定數額就會產生稅率跳檔,月度納稅也隨之增加。”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負責人解釋了原因。

什麼是稅率跳檔?目前在我國,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收入扣減免稅收入、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其應納稅所得額按照7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稅。也就是說,應納稅所得額超過部分按所對應的稅率級次分別計稅,這就是所謂的“稅率跳檔”。

我們可以通過案例計算進行驗證:假設納稅人甲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2萬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在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下,1月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元,適用3%稅率,以此類推,6月份累計應納稅所得額3.6萬元,仍按照3%計算,所以1-6月每月應預繳個稅180元;而到了7月份,累計應納稅所得額達到了4.2萬元,其中超過3.6萬元的部分,適用稅率“跳檔”到10%,所以7月份應預繳個稅600元,比之前幾個月多了420元。

對於新的計稅方式而產生“前低後高、逐漸增加”現象,是不是意味著稅負的增加?虹口區稅務局個人所得稅科科長程海燕給出了否定的答案,並用“兩個比較”作了進一步解釋說明。

一是兩種計稅方式比較。個稅改革前是按月計算,月度收入不變的前提下,每月稅額基本不變;新個稅法對綜合所得實行按月預繳,按年彙算累計計稅。而且新的計稅方式,對月度收入波動大、一些月份免稅額度不足扣除的中低收入群體來說,還可以拉低稅負。

二是個稅改革前後稅負比較。受“起徵點”和稅率調整、實施專項附加扣除等因素影響,個人所得稅改革減稅效應明顯。假設案例中的納稅人甲工資薪金一直未發生變化,他在2019年度需要繳納個稅為4680元,比上一年減少了7000多元。

中國圖書進出口上海公司財務經理陳薇也遇到了類似的困惑:“我們有員工35人,上半年每月扣繳的個稅基本持平,在工資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到了7月份,扣繳比上月增加了1.3萬元。”陳薇在諮詢過稅務部門後說,之前在稅務培訓中也瞭解到累計預扣法,現在經歷過才真正理解了,接下來要向其他同事做好宣傳輔導。

為宣傳落實個人所得稅改革,幫助對累計預扣法存在疑惑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上海市稅務部門通過“線上+線下”方式,舉辦專題政策培訓,上門走訪調研,開設諮詢專窗,點對點推送政策問答,開展重點精準輔導,讓廣大納稅人更安心、更放心地享受個人所得稅改革紅利。

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談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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