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三農 農業保險 農業 種植業 金融界 2017-06-08

本報訊 新華社5月31日受權播發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意見》提出,綜合運用多種政策工具,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規模經營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機制,更好發揮帶動農民進入市場、增加收入、建設現代農業的引領作用。

《意見》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銜接、與國家財力增長相適應的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和政策落實與績效評估機制,構建框架完整、措施精準、機制有效的政策支持體系,不斷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適應市場能力和帶動農民增收致富能力,進一步提高農業質量效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意見》要求,發揮政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引導作用,包括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元融合發展、多路徑提升規模經營水平、多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機制、多形式提高發展質量;建立健全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政策體系,包括完善財政稅收政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金融信貸服務、擴大保險支持範圍、鼓勵拓展營銷市場、支持人才培養引進等。

“擴大保險支持範圍”方面,《意見》提出,鼓勵地方建立政府相關部門與農業保險機構數據共享機制。在糧食主產省開展適度規模經營農戶大災保險試點,調整部分財政救災資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險覆蓋面和理賠標準。落實農業保險保額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創新“基本險+附加險”產品,實現主要糧食作物保障水平涵蓋地租成本和勞動力成本。推廣農房、農機具、設施農業、漁業、制種保險等業務。積極開展天氣指數保險、農產品價格和收入保險、“保險+期貨”、農田水利設施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試點。研究出臺對地方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的中央財政以獎代補政策。逐步建立專業化農業保險機構隊伍,提高保險機構為農服務水平,簡化業務流程,搞好理賠服務。支持保險機構對龍頭企業到海外投資農業提供投融資保險服務。擴大保險資金支農融資試點。穩步開展農民互助合作保險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互助合作保險模式。完善農業再保險體系和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為農業保險提供持續穩定的再保險保障。

《意見》還要求,培育多元化農業服務主體,探索建立農技指導、信用評價、保險推廣、產品營銷於一體的公益性、綜合性農業公共服務組織。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直報系統,點對點對接信貸、保險和補貼等服務,探索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對符合條件的靈活確定貸款期限,簡化審批流程,對正常生產經營、信用等級高的可以實行貸款優先等措施。

《意見》強調,健全政策落實機制。要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鼓勵各地採取安排專兼職人員、招收大學生村官等多種途徑,充實基層經營管理工作力量,保障必要工作條件,確保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各項工作抓細抓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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