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關於集中整治中心城區環境衛生和出店經營問題的若干意見》細則

三農 交通 潁河 環境汙染 周口日報 2017-06-16

中華龍都網訊(周口報業全媒體記者 李瑞才)昨日,記者從市城管辦瞭解到,為進一步淨化中心城區主次幹道及沙潁河兩岸河堤的市容環境秩序,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近日專門下發《關於集中整治中心城區環境衛生和出店經營問題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充分發揮各級城管隊伍主體作用,嚴明責任,實行精細化管理的同時,進一步有效調動中心城區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齊抓共管,建設美好家園。

《意見》要求各級城管部門要充實一線力量。城管隊員、環衛工人要全員上崗(一線定崗執勤率不少於95%),實行統一著裝,切實做到路上能見人、在管事、盡責任、出成效;要求各區對市容管理和清掃保潔工作,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定標準、定獎懲”的目標責任制,量化任務、明確責任、細化標準、落實獎懲。各區城管、環衛部門的公職人員要任主次幹道的路長,直接對所包路段的市容管理和清掃保潔具體負責;其他協管員和環衛工人也要定崗、定責到具體路段。實行網格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每條主次幹道要設置公示牌,路長、責任人、值勤時間、聯繫方式等向社會公開;要求中心城區嚴禁出店佔道經營。主次幹道兩側各類門店一律不得出店經營。流動攤點、早夜市必須在城管部門劃定的區域內,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範圍,限時限點經營,配置垃圾容器,及時收納各類垃圾,不亂潑亂倒汙水,無遺留垃圾和油漬汙染路面,做到攤走地淨;要求各區環衛部門按照吸塵、沖洗、機掃的作業流程,對主次幹道堅持每天至少2次機械清掃,並不間斷灑水、抑塵,主次幹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對機械化清掃覆蓋不到的街道、背街小巷、非機動車道、人行道、街頭遊園、綠化帶、道牙邊、交通護欄下等部位實施人工清掃,做到全天保潔;要求對城中村(棚戶區)、城鄉結合部、環城路沿線等清掃薄弱部位和盲區實現環境衛生管理全覆蓋,每個村(棚戶區)要配備5名左右的環衛工人,負責日常清掃保潔;環城道路全部納入機械清掃範圍;各類垃圾必須收集到指定地點,由各區環衛部門負責統一清運。堅決杜絕垃圾亂堆、垃圾圍城、清運不及時等問題;要求各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各自轄區所有主次幹道、街頭遊園、廣場都要按標準配齊垃圾箱等環衛設施(市區公園、濱河公園由市城管局配齊環衛設施)。各級財政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大力增加機械清掃裝備,科學規劃、逐步建全垃圾中轉設施。

《意見》還要求中心城區堅持實行市直及駐周單位分包路段制度。按照創建省級文明城市期間的分包責任,繼續對市區道路和沙潁河兩岸實行分包責任制,並保持較長時間不變。各責任單位都要明確3-5名工作人員,每天到責任路段值班,佩戴紅袖章,協助路長做好城管方面的有關工作;要求中心城區持續開展週五義務治髒活動,市直、駐周各單位要堅持每週五下午精心組織幹部職工到分包責任區域開展義務治髒治亂活動;要求市文明辦、共青團市委每週要組織1次志願者走上街頭、走入商戶、走近市民開展文明行為宣傳引導、城管法規宣傳教育、義務勞動等志願服務活動,倡導文明、傳遞友愛,激發社會正能量。

另外,我市中心城區還將嚴格督導檢查,強化責任落實,健全獎懲機制。由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辦、市城管辦、市愛衛辦抽調人員組成四個督查組,不間斷地對各區城管情況、路長和城管隊員及環衛工人的到位履職情況,各單位分包責任履行情況,城中村(棚戶區)和城鄉結合部的衛生保潔等情況進行督查,每天一發問題整改通知單,每週一通報督查情況,每月一評示範路段和最差路段(區域);對川匯區、經濟開發區、東新區、港區城市管理情況,城管隊員和環衛工人履職成效,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城市管理工作綜合考評。依據《周口市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辦法》的規定,對考核排名靠前的兩個區和排名最後的一個區做出相應的獎罰;並按每月一次評定的示範路段(區域)和最差路段(區域)為基本依據,對評為示範路段(區域)的路長、城管隊員和分包責任單位有關人員予以通報表揚、嘉獎,對被評為最差路段(區域)的上述單位和人員進行相應處罰,同時在市級新聞媒體、廣場電子屏上專門設立曝光臺和曝光欄,對評出的最差路段(區域)及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文明商戶,予以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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