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學院2019年高職招考招生章程

為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確保我校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招生工作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學校全稱、地址及辦學類型

第一條學校全稱:三明學院 (國標代碼:11311)

第二條學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荊東路25號

第三條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第四條辦學類型:公辦省屬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三明學院。符合我校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章學費標準及有關要求

第六條2019年高職招考指導性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彙總公佈為準。

第八條考生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九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條各招生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錄取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原則。

第十二條中職生成績分報考類別,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投檔分相同時,先同等優先、再按文考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文考單科成績排列的先後順序為:專業基礎知識、語文、數學、英語。中職生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須合格。

第十三條學校執行福建省教育廳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的錄取照顧政策。

第十四條學校高職招考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四章監督措施和申訴辦法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諮詢服務、錄取結果、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均對外公開。學校在監察審計處設立招生監察組,監督電話:0598-8399682,8397066。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六條為確保生源質量,新生入學後,我校將對新生檔案材料進行復核和身體健康狀況複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學校具有健全的資助體系,設有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學費減免等多個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或就學地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金(250—400元/人/月)。同時,學校還實行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幫扶政策。

第十八條高職招考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入學校其他專業學習。

第十九條諮詢聯繫方式、錄取結果公佈及網址

招生諮詢電話:0598-8399860

通訊地址:三明市荊東路25號,三明學院招生與就業處,郵政編碼:365004

學校網址:http://www.fjsmu.cn

錄取結果將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錄取結果查詢網頁及三明學院招生信息網頁(http://zjc.fjsmu.edu.cn/_t1344/main.psp)查詢。

第二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三明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負責解釋。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三 明 學 院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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