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人生第一份工作 經濟 業主心聲 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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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還要全額交費,看似不合理,但是現實中卻是事實!個人站在自認為公正的立場來簡單分析下這個問題,如願意評論請看完再評論,個人觀點供參考,謝謝!

第一:看評判標準是什麼?什麼機構判定物業公司服務差?如果小區物業費是0.35每平方,而評判標準按照按照3.5元的標準來評判,是不是明顯不對呢?所謂的性價比對評判的標準很重要,差不差應該由中立的機構來評判,這樣才能公平公正合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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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還要全額交費,看似不合理,但是現實中卻是事實!個人站在自認為公正的立場來簡單分析下這個問題,如願意評論請看完再評論,個人觀點供參考,謝謝!

第一:看評判標準是什麼?什麼機構判定物業公司服務差?如果小區物業費是0.35每平方,而評判標準按照按照3.5元的標準來評判,是不是明顯不對呢?所謂的性價比對評判的標準很重要,差不差應該由中立的機構來評判,這樣才能公平公正合理,對不對?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第二:看是否遵守合同約定,如果服務合同中涉及到的條款,服務公司都完全做到位。但是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部分,被當成評判標準,明顯對於服務企業不公平是不是?依照合同辦事的契約精神必須要遵從,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第三:看是個人認知還是多數業主認知?我們每天在自媒體都會看到,不少業主都在罵物業黑、罵物業壞,但是大家想想,你只是罵,有列舉真實有效的證據嗎?如果只是因為收費就罵,這樣肯定是不厚道的。如果你的罵只是為了取消物業服務,或者為了不交物業費的目的,這是不是有點耍流氓呢?自身素質也很重要,對不對?物業質量好不好,最好由第三方獨立機構公正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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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還要全額交費,看似不合理,但是現實中卻是事實!個人站在自認為公正的立場來簡單分析下這個問題,如願意評論請看完再評論,個人觀點供參考,謝謝!

第一:看評判標準是什麼?什麼機構判定物業公司服務差?如果小區物業費是0.35每平方,而評判標準按照按照3.5元的標準來評判,是不是明顯不對呢?所謂的性價比對評判的標準很重要,差不差應該由中立的機構來評判,這樣才能公平公正合理,對不對?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第二:看是否遵守合同約定,如果服務合同中涉及到的條款,服務公司都完全做到位。但是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部分,被當成評判標準,明顯對於服務企業不公平是不是?依照合同辦事的契約精神必須要遵從,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第三:看是個人認知還是多數業主認知?我們每天在自媒體都會看到,不少業主都在罵物業黑、罵物業壞,但是大家想想,你只是罵,有列舉真實有效的證據嗎?如果只是因為收費就罵,這樣肯定是不厚道的。如果你的罵只是為了取消物業服務,或者為了不交物業費的目的,這是不是有點耍流氓呢?自身素質也很重要,對不對?物業質量好不好,最好由第三方獨立機構公正評判!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第四:要證據齊全,公正評判,違背契約的服務質量差,業主當然可以對全額物業費提出異議。具體方法可以是業委會代表業主向物業公司抗議,提出整改,要求物業服務費打折。但是必須是證據齊全,以事實為依據說話,業主可以理直氣壯地提出物業費打折或者拒繳!

第五:業委會不作為的情況,現實中肯定有這樣的現象,業委會是大家選的(這裡只是針對公平選舉產生的業委會),代表多數人意見。但是由於業委會的身份和權限,要麼被物業公司打擊報復,要麼被腐蝕;如果業主都支持業委會成員的工作,壞物業公司哪裡敢打壓呢?如果都不支持,還覺得業委會就是應該全心全意服務,還不理解業委會工作,這樣是不是很容易不作為或者很容易被腐蝕呢?小區是大家的,不是業委會成員幾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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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還要全額交費,看似不合理,但是現實中卻是事實!個人站在自認為公正的立場來簡單分析下這個問題,如願意評論請看完再評論,個人觀點供參考,謝謝!

第一:看評判標準是什麼?什麼機構判定物業公司服務差?如果小區物業費是0.35每平方,而評判標準按照按照3.5元的標準來評判,是不是明顯不對呢?所謂的性價比對評判的標準很重要,差不差應該由中立的機構來評判,這樣才能公平公正合理,對不對?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第二:看是否遵守合同約定,如果服務合同中涉及到的條款,服務公司都完全做到位。但是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部分,被當成評判標準,明顯對於服務企業不公平是不是?依照合同辦事的契約精神必須要遵從,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第三:看是個人認知還是多數業主認知?我們每天在自媒體都會看到,不少業主都在罵物業黑、罵物業壞,但是大家想想,你只是罵,有列舉真實有效的證據嗎?如果只是因為收費就罵,這樣肯定是不厚道的。如果你的罵只是為了取消物業服務,或者為了不交物業費的目的,這是不是有點耍流氓呢?自身素質也很重要,對不對?物業質量好不好,最好由第三方獨立機構公正評判!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第四:要證據齊全,公正評判,違背契約的服務質量差,業主當然可以對全額物業費提出異議。具體方法可以是業委會代表業主向物業公司抗議,提出整改,要求物業服務費打折。但是必須是證據齊全,以事實為依據說話,業主可以理直氣壯地提出物業費打折或者拒繳!

第五:業委會不作為的情況,現實中肯定有這樣的現象,業委會是大家選的(這裡只是針對公平選舉產生的業委會),代表多數人意見。但是由於業委會的身份和權限,要麼被物業公司打擊報復,要麼被腐蝕;如果業主都支持業委會成員的工作,壞物業公司哪裡敢打壓呢?如果都不支持,還覺得業委會就是應該全心全意服務,還不理解業委會工作,這樣是不是很容易不作為或者很容易被腐蝕呢?小區是大家的,不是業委會成員幾個人的!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當然業主真的很齊心,完全可以召開業主大會來決定如何應對物業服務質量差,(換聘或者要求打折)。同時可以罷免不作為的業委會成員!所以,業委會的專業化很重要,全體業主的團結更加重要!

第六:小區是業主的,不是物業公司的;全體業主有義務維護自己的利益,更加有義務維護小區的治安、衛生和公共設施,所以自身素質提升也很重要。各地的《業主公約》示範文本都有明確的條款。如果保潔前腳打掃,個別業主後腳亂扔垃圾,你說這事能怪物業公司不?尊重別人是自身素質的體現,也能贏得別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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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還要全額交費,看似不合理,但是現實中卻是事實!個人站在自認為公正的立場來簡單分析下這個問題,如願意評論請看完再評論,個人觀點供參考,謝謝!

第一:看評判標準是什麼?什麼機構判定物業公司服務差?如果小區物業費是0.35每平方,而評判標準按照按照3.5元的標準來評判,是不是明顯不對呢?所謂的性價比對評判的標準很重要,差不差應該由中立的機構來評判,這樣才能公平公正合理,對不對?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第二:看是否遵守合同約定,如果服務合同中涉及到的條款,服務公司都完全做到位。但是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部分,被當成評判標準,明顯對於服務企業不公平是不是?依照合同辦事的契約精神必須要遵從,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第三:看是個人認知還是多數業主認知?我們每天在自媒體都會看到,不少業主都在罵物業黑、罵物業壞,但是大家想想,你只是罵,有列舉真實有效的證據嗎?如果只是因為收費就罵,這樣肯定是不厚道的。如果你的罵只是為了取消物業服務,或者為了不交物業費的目的,這是不是有點耍流氓呢?自身素質也很重要,對不對?物業質量好不好,最好由第三方獨立機構公正評判!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第四:要證據齊全,公正評判,違背契約的服務質量差,業主當然可以對全額物業費提出異議。具體方法可以是業委會代表業主向物業公司抗議,提出整改,要求物業服務費打折。但是必須是證據齊全,以事實為依據說話,業主可以理直氣壯地提出物業費打折或者拒繳!

第五:業委會不作為的情況,現實中肯定有這樣的現象,業委會是大家選的(這裡只是針對公平選舉產生的業委會),代表多數人意見。但是由於業委會的身份和權限,要麼被物業公司打擊報復,要麼被腐蝕;如果業主都支持業委會成員的工作,壞物業公司哪裡敢打壓呢?如果都不支持,還覺得業委會就是應該全心全意服務,還不理解業委會工作,這樣是不是很容易不作為或者很容易被腐蝕呢?小區是大家的,不是業委會成員幾個人的!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當然業主真的很齊心,完全可以召開業主大會來決定如何應對物業服務質量差,(換聘或者要求打折)。同時可以罷免不作為的業委會成員!所以,業委會的專業化很重要,全體業主的團結更加重要!

第六:小區是業主的,不是物業公司的;全體業主有義務維護自己的利益,更加有義務維護小區的治安、衛生和公共設施,所以自身素質提升也很重要。各地的《業主公約》示範文本都有明確的條款。如果保潔前腳打掃,個別業主後腳亂扔垃圾,你說這事能怪物業公司不?尊重別人是自身素質的體現,也能贏得別人的尊重!

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業主須要全額交物業費嗎?業主該如何應對?

第七:如果業委會夠專業,業主夠齊心,自治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自治包含薪酬制,業主自治等多種形式,無論哪種物業管理形式都是須要有規則約定雙方權責,按照規則行事,小區才能變成“家園,”如果都只是考慮自己的利益,不顧集體利益,那麼結果可以想象!

小區的問題關係到所有業主,看似簡單,實際十分複雜!業主心聲認為:物業公司只是兵,而業主的小區是營盤;有利益時能招到兵,無利可圖的營盤就只能剩下髒亂差!最後的結果是房子貶值,有錢的業主身份變成“曾經”的業主,無經濟實力的業主只能繼續守著髒亂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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