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干部潛逃27年後主動投案

清鎮 貴州 財會 溫州 湄潭檢察 2019-06-02

2月21日上午,一名特殊的來訪人走進貴州省清鎮市紀委監委信訪室,兩名早已等候多時的紀檢監察幹部迎了過去,“主動投案才是最正確的選擇!”這名特殊的來訪人是潛逃了近27年的貪汙犯罪嫌疑人陳煜昆。

1992年,清鎮市糧食局會計陳煜昆利用單位出納被抽調外出自己臨時頂崗的機會,將糧食局下屬結算中心、糧店等交來的錢截留下來。同年8月,陳煜昆攜帶6萬餘元公款潛逃。清鎮市人民檢察院隨即以涉嫌貪汙罪對陳煜昆立案偵查。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追逃小組,先後到廣東、海南等地實施抓捕,但一直未將其抓獲。

2018年1月,清鎮市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後,全面清理研判檢察機關移交線索。針對陳煜昆潛逃時間長,缺乏標準照、身份證號等基礎信息,網上追逃難度大等因素,市紀委監委重新部署了陳煜昆的追逃工作,決定在做好其家屬思想工作上尋找突破口。清鎮市紀委監委幹部多次與陳煜昆家屬溝通,宣傳國家寬嚴相濟、不枉不縱的政策,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希望家屬打消擔憂顧慮,積極敦促陳煜昆投案自首。

同時,清鎮市紀委監委大力開展案件查辦宣傳報道工作,將市監委成立後查辦的首起職務犯罪、首起指定管轄等一例例案件,通過網站、電視臺、報紙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報道,以此強力震懾類似陳煜昆等潛逃在外,心存僥倖、觀望猶豫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在震懾和感召下,陳煜昆終於做出了正確的選擇。2019年2月初,陳煜昆通過其家屬向清鎮市紀委監委表達了投案自首的願望;2月21日,陳煜昆在家人的陪同下如約前來投案自首。

陳煜昆到案後,清鎮市紀委監委召開專題會議,綜合考慮陳煜昆主動投案、認罪態度好、案情不復雜、沒有其他同案人等因素,決定嘗試採取不予留置的方式對案件進行調查。清鎮市紀委監委人性化、規範化的工作作風,讓陳煜昆深受感動。他不僅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而且主動向調查組提交了自己在浙江溫州的躲藏地點和證明人聯繫方式,積極配合調查。

然而,隨著調查的深入,調查人員發現當年案件卷宗中收集的證據,在全面性、完整性、證明力上和現在的證據標準都有相當大的差距,調查組必須重新調查取證。但是,陳煜昆攜款潛逃20多年間,清鎮市糧食局先後併入工信局、商務局、發改局,許多原始憑證不知所蹤,證人大多已經過世或年邁,調查取證一度陷入困境。

“陳煜昆潛逃27年後選擇投案自首,這是對紀檢監察機關的信任,我們要對當事人負責,要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和希望,再難也要儘快把案件事實調查清楚。”清鎮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的表態堅定了調查組克服困難的決心。

調查組迅速趕到溫州等地,向6家單位瞭解情況,走訪核實17人次,固定陳煜昆逃避抓捕的證據。另一方面,調查組輾轉查到原糧食局1992年會計憑證的存放地點,在100餘袋的會計資料中,花了兩週時間清理查找到涉案憑證。與此同時,通過證人找證人的方式,找到10餘名知情人員作證,最終查清了陳煜昆貪汙公款6萬餘元的事實。

目前,陳煜昆已退還全部贓款,案件已調查結束並進入審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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