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出臺退役士兵安置新政 最少40%進事業單位

青島 跳槽那些事兒 經濟 大眾網 2019-06-21

青島新聞網6月18日訊(見習記者 丁淑華 通訊員 張強)日前,青島市根據國家退役軍人部等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市退役軍人局會同10部(局、辦)聯合下發了貫徹落實實施意見。

圍繞退役士兵安置,《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任務和工作職責,同時,為確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工作安置到位,待遇落實到位,配套建立八項管理機制,全面提升退役士兵安置服務保障水平。

“1+8”管理機制的建立,初步構建起“人檔合一、無縫銜接、精準施措、各就各位”具有鮮明青島特色的退役軍人安置政策。本次政策創新提出了“雙向選擇”的安置方式,以及在各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成立黨組織等全新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為加強部門配合和協調,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市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保持密切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全市“一盤棋”。定期研究解決退役軍人安置工作中的遇到的問題,制定政策和措施,推進工作落實。

二是為解決“人盡其才”問題,提出了“公開選崗+人崗相適”安置辦法。在依法、陽光安置的基礎上,根據接收安置單位用人需求,兼顧退役軍人的專業特長,推行“公開選崗+人崗相適”的“雙向選擇”安置方式,在強化指令性安置的同時,允許接收安置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針對專業性強、急需(緊缺)人才崗位提出需求,實現“人盡其才,人事相宜”的安置目的。

三是為提高安置質量,建立規範崗位開發機制。規定事業單位安置人數應不低於當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數的40%;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要按照本企業全系統新招錄職工數量的5%核定年度接收計劃,其中管理、技術類崗位原則上不低於50%。

四是為預防管理“空擋”,建立社會保障和服務管理機制。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補助按時足額發放、社會保險及時接續。創新服務管理措施,在各級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成立黨組織,將待安置期間的退役士兵納入集中管理、教育、監督和服務,實施“無縫銜接”。

五是為強化工作落實,建立督查評價機制。將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情況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督查”類別管理,評價結果作為參加雙擁模範城、愛國擁軍模範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的重要條件,作為文明單位創建和社會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

六是為確保安置政策到位,建立跟蹤落實督導機制。對年度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企事業單位,實地督導、及時跟蹤,特別是退役士兵在崗位安置、合同簽訂、待遇保障等方面,是否按政策進行了落實。

七是為強化責任意識,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退役士兵安置不到位的單位,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約談督促、掛牌督辦、媒體曝光,責令限期整改。對拒絕接收退役士兵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務的部門和單位,處以罰款、暫緩辦理部分審批事項、取消雙擁先進單位、文明單位等稱號的評選資格,同時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實施違法失信聯合懲戒。

八是為加強輿論引導,建立宣傳引導機制。對在新崗位上成績突出的退役士兵,及時給予宣傳表揚;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工作成效顯著的行業、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推廣宣傳,弘揚社會正氣,讓退役士兵得到全社會尊崇。

據悉,下一步青島退役軍人局將分別制定相關工作細則,保障八項管理機制落實到位。同時,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材料、細化辦事指南,開展“一窗受理、多門受理、一次辦好”式服務,組織退役士兵集中報到、信息採集、保險接續、補助發放、組織關係轉接,讓退役士兵“只跑一次”辦好所有手續,在報到全過程感受貼心、暖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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