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鎮街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查'

青島 法制 經濟 新聞 大眾網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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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在全國率先出臺鎮街法治政府建設專門《意見》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8月20日訊 為創新推進鎮街法治建設,加快推進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全貫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建立鎮街重大行政決策重大項目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指導監督機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市司法局局長萬振東介紹了《意見》的有關情況。

據介紹,《意見》是全國首個開展鎮街法治政府建設的專門制度。重在充分發揮新司法行政體制優勢,利用鎮街司法所專業力量,聚焦鎮街重大行政決策、重大項目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行為指導監督工作,建立審查監督機制,以進一步促進鎮街決策、執法行為、制度建設合法合規, 加快推進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全貫通”,從而有效減少糾紛爭議、促進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率先完成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標夯實基層基礎。

《意見》規定,凡涉及鎮街的重大行政決策、重大項目及可能引起重大社會影響的事項的決定,必須由司法所進行合法性審查,司法所應當對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法制審核等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進行指導監督。審查監督範圍包括:按照積極審慎的原則,目前主要圍繞鎮街重大行政決策、重大項目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兩項內容來開展工作,具體包括:提請區(市)政府全體會議或者區(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事項;提請以區(市)政府或者區(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文件;涉及鎮街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行政決策事項;涉及重大合作、招商引資、民商事等內容的協議;其他可能引起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進行合法性審查的事項;涉及鎮街職權範圍內的行政執法行為。審查監督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內容,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內容、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內容,行政執法指導監督主要內容。

據悉, 每個區(市)選擇鎮街總量30%-40%作為試點單位,下一步將適時全面推開。

(記者 戴 謙 通訊員 姜鵬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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