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普利特 宏源證券 深交所 材料科學 證券時報 2017-06-04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 2017-025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會議通知於2017年5月25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

2、本次董事會於2017年6月2日在上海市青浦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本公司一樓會議室,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3、本次董事會應到董事7名,實到董事7名。

4、董事長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會。

5、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各位董事對本次董事會會議議案逐項進行了認真審議,以通訊表決方式進行了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1、會議以3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2015年員工持股計劃延期一年的議案》;

關聯董事周文、李宏、周武、丁巧生迴避表決,由其他3名非關聯董事進行表決。

董事會同意將公司2015年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延長一年,即存續期延長至2018年8月4日。如延長一年期滿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滿前2個月再次召開持有人會議和董事會,審議後續相關事宜。

《關於2015年員工持股計劃延期一年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2、會議以5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因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周文、周武作為關聯方迴避表決,由其他5名非關聯董事進行表決。

《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和授權有效期的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會議以5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

4、會議以7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定於2017年6月20日14:30召開 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關於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6月2日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2017-028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和授權有效期的公告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6月28日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修訂稿)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根據前述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決議的有效期限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有效期均為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即2017年6月27日到期。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已於2017年1月18日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書面核准文件。

為保持本次非公開發行工作的延續性和有效性,確保本次發行有關事宜的順利進行,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董事會同意將本次非公開發行決議的有效期限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並將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除延長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其他內容保持不變。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及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和授權有效期的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2017-027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5年員工持股計劃延期一年的公告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於2015年7月17日和2015年8月5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201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及摘要》,並委託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設立的“申萬宏源證券普利特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進行管理,通過二級市場購買股票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取得並持有公司股票,該計劃上限為5,000 萬元。

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通過二級市場交易的方式於2016年1月8日完成股票購買,交易均價為27.91 元,購買數量為1,276,2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4727%。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鎖定期為12個月,自2016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8日止;存續期為24個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員工持股計劃之日起算,即2015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4日止。本員工持股計劃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8月4日期間,可將賬戶中股票在二級市場賣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5年員工持股計劃未出售任何股票。

根據《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規定,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滿前2個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並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本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延長。

2017年5月25日,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通過《關於2015年員工持股計劃延期一年的議案》。

公司於2017年6月2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2015年員工持股計劃延期一年的議案》,董事會同意根據持有人會議表決結果,將2015年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延長一年,即本員工持股計劃可以在延期一年內(2018年8月4日前)出售股票。如一年期滿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滿前2個月再次召開持有人會議和董事會,審議後續相關事宜。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 2017-026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的會議通知於2017年5月25日以通訊方式發出。

2、本次監事會於2017年6月2日在上海市青浦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本公司會議室,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3、本次監事會應出席監事3名,實出席監事3名。

4、本次監事會由監事會主席張鷹先生主持。

5、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各位監事對本次監事會會議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以通訊表決方式進行了表決,且通過了以下決議:

1、會議以 3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2、會議以3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

監 事 會

2017年6月2日

證券代碼:002324 證券簡稱:普利特 公告編號:2017-029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

大會的通知公告

一、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本次股東大會是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6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4、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2)網絡投票時間: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至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6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7年6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公司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應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複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6、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以書面形式(授權委託書格式見附件二)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7、現場會議地點:上海青浦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公司一樓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會議擬審議的議案如下:

1、審議《關於延長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2、審議《關於延長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2016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6年修訂)》的要求,本次會議審議的議案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進行單獨計票並及時公開披露。

三、提案編碼

四、會議登記方法:

2、登記方式:

(1)自然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持股憑證等辦理登記手續;

(2)法人股東憑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持股憑證、法人授權委託書和出席人身份證原件等辦理登記手續;

(3)委託代理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證券賬戶卡及持股憑證等辦理登記手續;

(4)異地股東可憑以上有關證件採取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須在2017年6月16日下午15:00前送達或傳真至公司)(請註明“股東大會”字樣),不接受電話登記。

4、登記地點:

上海市青浦區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董事會辦公室(信函登記請註明“股東大會”字樣)。

郵政編碼:201707 傳真號碼:021-51685255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地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六、其他事項:

1、會議諮詢:公司董事會辦公室(上海市青浦區工業園區新業路558號)

聯 系 人:儲民宏 錢麗娟

聯繫電話:021-69210665

聯繫傳真:021-51685255

2、本次會議與會股東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費用自理。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公司將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碼與投票簡稱:投票代碼為“362324”,投票簡稱為“普利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

對於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議案外的其他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複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6月19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15:00,結束時間為2017年6月20日(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授權委託書

茲全權委託 先生/女士(下稱“受託人”)代理本人(或本單位)出席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受託人有權依照本授權委託書的指示對該次股東大會審議的各項議案進行投票表決,並代為簽署該次股東大會需要簽署的相關文件。

本授權委託書的有效期限為自本授權委託書簽署之日起至該次股東大會會議結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單位)對該次股東大會會議審議的各項議案的表決意見如下:

特別說明:委託人對受託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對”、“棄權”下面的方框中打“√”為準,對同一審議事項不得有兩項或兩項以上的指示。如果委託人對某一審議事項的表決意見未作具體指示或者對同一審議事項有兩項或兩項以上指示的,受託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思決定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

委託人單位名稱或姓名(簽字、蓋章):

委託人身份證件號碼或營業執照註冊號:

委託人證券賬戶:

委託人持股數量:

受託人(簽字):

受託人身份證件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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