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糧大戶為啥會“棄約毀耕”?

農民 種植業 農村 農業 玉米 科學興農 2018-11-29

提要:種糧大戶“毀約棄耕”,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種糧大戶的產生

農村現在的勞動力主要是“三八六零部隊”,靠家裡的幾畝自留地的收入,遠遠滿足不了家庭日常開支,於是很多年輕人都外出打工了,有的甚至定居在城裡,過年過節才會回來,即使回到老家,因為常年在外,也不知道怎麼種地了。下一代的小孩子回到農村,甚至分不清韭菜和麥苗。家裡上了年紀的老人,也漸漸的幹不動了,於是就有了種地大戶的產生。種地大戶把周邊農戶的田包過來,按年給地租。

種糧大戶為啥會“棄約毀耕”?

包地合約的出現

剛開始,包地都是口頭協議,因為雙方要麼是親戚、鄰居,或者同一個村的,大家相互之間都比較信任,並沒有立下字據、協議這些東西。包地戶按年給地租,也沒少給。但是,包地戶為了穩定這個租賃的穩定性,就給種地戶簽訂了一個三年或者五年的租地協議,雙方約定價格,不管糧食收成行情好壞,均不得毀約。這個協議會找當地有威望的人或者村裡幹部做公證人。

種糧大戶為啥會“棄約毀耕”?

種糧大戶為啥會“棄約毀耕”

近幾年,隨著種地成本的劇增,自然災害的頻發,直接導致很多種糧大戶減產,甚至絕收。有人曾計算過種地成本,比如種小麥和玉米,一年下來光成本下來,都需要投入1200-1500元/畝,再加上地租600-800元/年。糧食行情價格又不好,收成又不高,種糧大戶直接捲鋪蓋跑路了,賠不起。跑路的,有的甚至好幾年都不敢回來。

農村小散戶本來把田租出去,自己得空可以外出打工掙些外快,現在人家地不租了,也沒給地租,人也跑了,很大一部分就自認倒黴,也沒采取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主要原因就是人情因素,都是鄉里鄉親的,包地的不掙錢,還虧錢,都比較理解,只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有一方面就是農村人樸實、善良,不願把事情鬧大,當然法律意識淡薄也是一方面。

種糧大戶為啥會“棄約毀耕”?

最後,科學興農覺得,這種做法不值得提倡,說嚴重一點,這是一種不合法的做法。科學興農建議大家,包地種糧,不僅需要技術,而且也是需要情懷和資本的,這是一項高投入、低產出,自然風險較大的一個行業,對於想要從事農業經營者,要考慮清楚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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