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集體收入、賬外坐收坐支集體資金……山東3名幹部被處分

農村 高唐 臨清 山東 聊城 東阿縣 菏澤市人民檢察院 2019-07-06
侵佔集體收入、賬外坐收坐支集體資金……山東3名幹部被處分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教育警示,聊城市紀委市監委對3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發出通報。

高唐縣趙寨子鎮葛屯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葛洪軍侵佔集體收入、賬外坐收坐支集體資金等問題。2014年至2018年,葛洪軍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佔村集體鴨棚佔地租金、村集體桑樹種植佔地租金、村集體苗木種植佔地租金,共計5.17萬元;2017年8月,該村違規設立賬外賬戶,未將某公司與該村解除土地租賃合同的一次性補償款22萬元納入村級賬目管理,用於村務支出19.36萬元。2019年1月,高唐縣紀委將葛洪軍上述違紀行為與其他違紀事實合併處理,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臨清市潘莊鎮都齊寨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都芳震未進行資產評估變更村集體產權問題。2016年3月,都齊寨村在未進行資產評估的情況下,違規將屬於村集體資產的老村委會宅基地(面積為528平方米)及地上附屬的全部房產與該村一村民新購置的兩間二層170餘平方米樓房進行置換,變更了村集體產權。2019年3月,臨清市紀委將都芳震上述違紀行為與其他違紀事實合併處理,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東阿縣姜樓鎮鹹集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洪正賬外坐收坐支村集體資金問題。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劉洪正任職期間,鹹集村未將部分村集體收入38.71萬元納入村集體賬目管理,而是記入村建樓賬目,且在未召開村民會議研究的情況下,私自將該資金用於歸還村集體建樓欠款。2018年12月,姜樓鎮黨委給予劉洪正黨內警告處分。

農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屬於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事關農民的切身利益,歷來為廣大群眾所關心關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善,既是誘發基層幹部貪汙腐敗的主要原因,也是影響農村穩定和諧的重要因素。全市黨員幹部,尤其是基層黨員幹部要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自覺遵規守紀、廉潔履職。各級黨委、政府和農業農村管理等職能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主責意識,落實監管責任,形成監督合力;要聚焦服務定位,創新工作舉措,提供優質指導,督促農村建立健全“三資”管理配套制度,進一步促進農村“三資”規範化、專業化、制度化管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瞄準關鍵環節,強化監督檢查,持續加大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領域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把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到“最後一公里”,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

來源:聊城市紀委市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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