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集體資金、違規享受低保……桂林一批幹部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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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集體資金、違規享受低保……桂林一批幹部被處分

陽朔縣通報1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陽朔縣普益鄉普益村委團支部書記胡本湘違反廉潔紀律問題。2017年至2018年期間,胡本湘在明知保潔員胡某某未履行保潔員衛生清掃工作職責的情況下,仍以胡某某的名義與普益村委簽訂保潔合同,並通過代簽胡某某名字的方式領取保潔員工資3840元。2019年5月,胡本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款3840元。

雁山區通報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柘木鎮蘇家村易地扶貧搬遷拆舊復墾宣傳工作不到位、安置工作不紮實的問題。區移民搬遷專責小組作為易地搬遷安置工作的主要實施部門,在易地搬遷安置工作佈置、措施制定、宣傳發動、推進落實上不主動、不積極,措施不力,推進緩慢,成效不明顯,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2、大埠鄉李汕坪村第一書記徐黃毅沒在村內,回派出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參加黨員大會的問題。李汕坪村第一書記徐黃毅黨組織關係已轉入李汕坪村黨支部,並完全脫產區交通運輸局工作。4月30日區交通運輸局召開支部換屆選舉大會,通知其參加,明顯不符合要求,責令區交通運輸局黨支部寫出深刻檢查,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3、大埠鄉李汕坪村貧困戶龔記輝幫扶手冊內幫扶措施未填寫的問題。其幫扶聯繫人區財政局幹部高原扶貧工作作風不實,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4、大埠鄉李汕坪村貧困戶龔新連幫扶手冊沒有填寫年度幫扶計劃和措施的問題。其幫扶聯繫人區民政局幹部唐敏扶貧工作作風不實,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永福縣通報1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大圩鎮袁家村委獅子巖村村長廖玉坤、會計廖初弟、出納廖冠任職期間侵佔集體資金(民生資金)的問題。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廖玉坤擔任大圩鎮袁家村委獅子巖村村長,負責村集體全盤工作;廖初弟擔任大圩鎮袁家村委獅子巖村會計,負責村集體會計工作;廖冠擔任大圩鎮袁家村委獅子巖村出納,負責村集體出納工作。2017年初,大圩鎮水廠有一工程項目經過大圩鎮袁家村委獅子巖村,需在該村進行自來水管安裝、徵地等工作。大圩鎮人民政府委託廖玉坤、廖初弟、廖冠協助大圩鎮水廠進行自來水管安裝、徵地等工作。大圩鎮水廠與上述三人商議,大圩鎮水廠補償10萬元給獅子巖村集體用作購買、安裝自來水管和徵地費用。在10萬元補償款撥付至獅子巖村集體賬戶後,廖玉坤、廖初弟、廖冠三人將其中5萬元交給大圩鎮個體老闆劉某某用作購買、安裝自來水管費用,餘下5萬元被廖玉坤、廖初弟、廖冠三人私分。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合夥侵佔村集體資金5萬元,廖玉坤、廖初弟、廖冠三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置。2019年5月,靈川縣監察委員會下達監察建議書責令廖玉坤、廖初弟、廖冠三人各自辭去村長、會計、出納的職務。

2、定江鎮蓮花村委甲宅村唐建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享受農村低保問題。2014年下半年,唐建華以家庭生活比較困難為由,向定江鎮民政辦提出了享受低保申請,定江鎮民政辦批准其全家當年開始享受農村低保待遇。唐建華為外出務工方便,於2017年3月17日購買了一輛大眾牌捷達轎車,車主為唐建華。2018年3月20日靈川縣低收入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對唐建華的家庭成員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核對過程中發現其家庭擁有一輛小轎車後,鎮民政部門按要求於2018年4月停止給唐建華家庭戶發放農村低保資金。唐建華家庭生活條件有極大的改善,按政策已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標準,但唐建華並未將家庭收入變化情況向民政部門報告,而繼續享受農村低保政策。違規領取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的農村低保金共計10400元。2019年6月,唐建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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