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法院池河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村級債務糾紛'

農村 法律 經濟 歷史 跳槽那些事兒 定遠縣人民法院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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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遠法院池河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村級債務糾紛

近日,定遠法院池河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歷時多年的村級債務糾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由於歷史原因,被告三和集鎮某村民委員會於1999年10月向原告凌某借款10000元,並約定借款利息為月利率3%。由於該債務的形成由來已久,且村委會經撤併後,村委會幹部也是換了一批又一批,故凌某多次至該村委會討要借款本息無果,無奈之下,遂訴至法院。收案後,承辦法官迅速啟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鎮政府、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三方聯動、相互配合,並多次前往該村委會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調,力圖使雙方和平解決糾紛。最終,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村委會當場一次性償還凌某借款本息合計15000元。

長期以來,村級債務問題已成為影響基層政權組織建設的一個重要因素,化解村級債務,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能否正確處理好此類糾紛,關乎農村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和農村社會的長治久安。定遠法院池河法庭在化解村級債務糾紛時,更加註重調解作用的發揮,力求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把隱患消除在萌芽,不僅減少了對政府和村委會工作的影響,更緩解了法院審判、執行方面的工作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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