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農田是你的嗎?教你如何解決農村土地確權

農村 法律 法制 農權律師事務所 2019-07-08

因為歷史性遺留下來農田的難題,另外也有至少某些群眾法制觀念缺乏,加上一部分村幹部濫用職權、亂佔亂用農田,可能會導致許多地區出現一戶多宅的問題,這裡邊就出現了糾紛案件,農村土地確權如何開展,該如何解決呢?


家裡農田是你的嗎?教你如何解決農村土地確權


一,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案件狀況

1、依規獲得的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遭受損害時造成的糾紛案件。

2、對目前所有權界限的爭議。

二, 怎樣解決土地權屬糾紛案件

1、當事人商議處理

說白了商議處理就是指土地糾紛產生之後,由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本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在不危害別人權益的前提條件下,立即開展磋商,自行處理糾紛案件的方法。

2、人民政府調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之間的異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解決;個人之間、個人與企業中間的異議,由鄉人民政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解決。當事人對相關人民政府解決不服的,能夠自收到處理決定通告生效日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土地所有權和所有權異議處理之前,任何一方不可更改農田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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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

調解是由第三方從中調停,促進當事人庭外和解的這種方法。土地糾紛是土地管理部門開展調解,歸屬於行政調解。這是依據《土地管理法》授權開展的,具備行政部門法律效力。

調解的程序流程是:

①審理糾紛案件當事人的投訴。

②地權糾紛案件的調查。

③調解。土地管理部門根據現行政策、政策法規,依據調查報告,向當事人開展宣傳策劃、說服工作,使瞭解逐漸趨於相同,使糾紛案件獲得處理。調處時,不僅堅持實事求是,又要具備必須協調能力,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地解決困難。

④簽署調解協議書。調處取得成功後,當事人簽署調解協議書。

行政裁決

行政裁決是訴訟的這種方式,是相關行政機關以第三方的身份,按照法律法規對糾紛案件做出的公平的具備約束的處理決定。

裁決的程序流程是:

①當事人明確提出裁決申請辦理。當農田糾紛調解不了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均應向所在的土地管理部門明確提出裁決申請辦理,裁決申請辦理選用書面通知。

②調解。土地管理部門在作出裁決之前,要在糾紛案件當事人中間再度作出調處。調處不了的,即開展裁決。

③裁決。裁決前要通知函被告方和相關工作人員在場。土地管理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調查報告,秉著確保合法權利,有益團結一致和維護土壤資源的標準,做出決策。

3、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政府下發的處理決定不服的,依據《行政複議條例》和《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要求,能夠在收到解決決定書生效日十五日內向做出處理決定的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解決認定書生效日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農村土地確權處理方式中,下列幾大基本要素要遵循的,能合理防止多餘的糾紛案件

1、承攬的商業用地總面積低於實際上商業用地總面積的狀況以具體情況為規範。

2、已被合理合法佔有並得到賠償的農田立即從確權備案的農田總面積上減出去。

3、沒法復墾的承包地按原總面積和主要用途確權。

4、作為公益性商業用地的狀況解決,哪些稱為公益性地呢?如:村組內修建道路、機耕 路、塘、壩、渠、大學、辦公室等生產公益慈善佔用的承包地。

其中處理分為兩點:已辦理徵用手續並給與補償的,不在計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補償的,仍按原農村二輪可承包面積確權登記,在到戶清冊備註欄中註明情況。

​ 5、二輪承包後村裡又有調整過土地的,這個處理方法是在不違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組織實行民主協商解決,可依據土地承包現狀予以確權登記頒證。

6、未獲得審批而先出行建設改變用途的,一律不予進行確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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