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民營企業家自白:不解決土地產權問題,鄉村振興將難持續

仲春明有一個當村長的父親,由於自小看著父親如何努力工作去改變村莊的命運,於是,不論是童年還是少年時代,仲春明就有了一種執念:長大後做村長。

在大學畢業後經歷了城市和國外的學習、工作、生活,兜兜轉轉後,仲春明又回到了老家溧陽市鄉村,做起了鄉村旅遊的投資。鄉黨們稱他為村長,他自嘲這也算是子承父業。

仲春明是美岕品牌創始人,溧陽南山花園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也是江蘇省常州市鄉村旅遊協會會長。他說:“鄉村旅遊的快速發展,正在成為一個極具誘惑力的創業方向,我也是被這樣的誘惑,吸引到了鄉村。”

儘管如此,他也認為,要客觀地看到,其實,在鄉村,還存在很多處於困難狀態的項目。比如,有些地方差不多5年前就投資的兩個大項目,前期資金達到五六千萬元,但各種阻礙因素導致項目至今沒有起色。還有其他一些鄉村項目,因為做不下去了,無奈只能找人尋求合作。

仲春明說,在政府的推動下,現在有大量的新項目潮水一般湧向農村,包括政府投資的田園鄉村項目,但沒有把村莊產業真正建起來。所以,怎麼樣使村莊活得更好,還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情。

以下內容為仲春明關於10多年在鄉村投資經歷的自述:

搞鄉村旅遊,光有情懷活不下去

我不能代表鄉村,但我這個企業是存活在鄉村的企業,已經和村莊深深地融合在一起了。我來到鄉村,其實是為了鄉村旅遊而來。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目前來說,鄉村旅遊是村莊“活化”或者產業興旺的一種類型。

現在城鄉發展不平衡,需要有一個載體來平衡、流動。我覺得,鄉村旅遊正是這樣一個城鄉要素流通的重要平臺和載體。從這麼多年來的個人體會來看,鄉村旅遊正進入一個快速演進的變化當中。

第一,原來的農家樂向精品民宿快速發展;第二,原來搞的一些農業採摘、農業觀光,正在向大地藝術轉變;第三,原來鄉村搞的一些度假村、鄉村酒店,正在朝著綜合體發展,這個綜合體除了基本吃住行之外,還會增加一些複合的項目,比如農事體驗、科普教育,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夠更好地滿足都市人的需求;第四,由原來的景點旅遊轉化成全域旅遊。

現在的鄉村旅遊,一說起來,都是詩和遠方,且有著各種各樣的故事,有藝術家、工匠、佛系人生,還有老外,不論是為了愛情還是親子等,都讓人目不暇接,產生了極大誘惑力。但這些故事的本質,只是一個情懷的包裝,主要還是為了推廣宣傳。

鄉村旅遊作為一個小眾產業,不管是有情懷的都市人,還是在鄉村謀生計的農民,做這個東西終究是為了經營和謀生。首先,我們要能夠在村莊活著,然後才能有各種情懷。否則,光有情懷,在鄉村是不可能存活下去的。

因此,在村莊普遍呈現空心化的當下,鄉村創客如何在鄉村活下去,並且活得越來越好,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只有他們活好了,村莊才能更好地活著。

來到鄉村之後,我也一直在思考一些問題,看到中國城鄉發展的快速演進變化,我也要思考我在這裡的角色:現在究竟誰才是新型職業農民?如果沒有新型職業農民,傳統的村莊、村民,是不具有發展前途的。

華師大有一個博士,正好在做這個課題,把溧陽作為一個點進行一些調研。他統計整個長三角的數據得出的結論是,新型職業農民,就是主要以農業收入為生的,有新技術、新商業模式、新市場方向的一個群體。統計後發現,其實有百分之六七十的比例,原來都不是本地的村民,有的是當兵回來的,有的是原來外出包工頭賺了錢回來的,也有大學生回來的,也有一些技術人員、科技人員回來的,真正本土的農民轉變成新型職業農民的比例非常低,最多就30%左右。

新型職業農民還是一個農民的概念,如果再放大一點,放大到鄉村創客,就不一定完全是以農業收入作為在鄉村生存的主要來源,比如做旅遊、做電商、做美學藝術等,若是放大到這樣一個鄉村創客的群體,那麼原來的本土農民比例就更低了,90%以上的鄉村創客還是一個外來的群體。

所以,村莊怎麼樣去阻止衰落的進程,誰才是主力,誰才是關鍵的因素?其實,無非是政府、企業和創客這三者。

相對來說,政府推動的鄉村振興,更多的體現在外觀、形象的變化上,比如,村莊的面貌、環境,這些變化比較大,但它內在的產業仍然沒有產生根本性變化。企業來到鄉村之後,是為了生存而進行經營活動的,所以它會使村莊的產業發生變化。就像我們來到這邊之後,村子裡的整個產業結構就發生了變化,一個鄉村旅遊項目收入,就遠遠高於他們所有的農業產業收入。而作為一些小的創客來說,他們是跑龍套的,哪裡起來了,就會跟風過去。

所以,在我的感覺當中,現在活化村莊的主體格局,基本上是政府在搭臺,企業在唱戲,一些創客在跑龍套。

鄉村旅遊十年投資換來的感悟

在農村投資這十年,我覺得,我是痛並快樂著,其中關鍵因素有包括:

第一,有缺陷的農村土地制度,我們會不會成為犧牲品。

在城市化的進程當中,國有建設用地由房產商去開發,背後是有政府信譽的背書。但在農村,所謂的“三權分立”,其實是把土地權利搞得更加的複雜,究竟這個土地是誰的,村委會、承包方、經營方,都無法單獨代表。

所以,當企業要做這樣的項目,需要村裡土地的時候,雖然流轉過來了,有些是以租代徵的方式,但說實話,我們的心裡始終是不踏實的,還是會遇到很多問題。當我們做好了,老百姓就說“這個地是我的,對不起,我要收回了”,你怎麼辦?

在農村,村委會又不是一級政府,不是一個強力部門,無法幫助企業擺平土地事宜。

所以,土地的“三權分立”沒有真正解決農村的產權問題。

第二,要在鄉村活下去,企業需揹負更大的資金和人才壓力。

鄉村項目因為其產權制度缺陷,就導致這類項目不能夠形成有清晰產權的資產,而這部分資產就不能抵押,資金流動性就會變差,做項目滾動發展的能力就會降低。

雖然現在政府也開始通過設立基金的方式來給予一些支持,但畢竟是杯水車薪,最終還是需要搞商業化融資,才能夠推動大規模發展,而商業化融資需要抵押,這一前提是需要有清晰的產權為基礎。

像我們這樣一個1.8億元的投資,在基礎設施上投了大量的錢,流轉農民的土地需要資金,基礎道路、各種各樣的景觀都需要投資,這些東西全部都沒有可抵押的產權,錢就只能沉澱在這裡,很難收回來,只有靠核心產品,慢慢來收回投資,這對企業來說,有非常大的壓力。

另外,目前的趨向是,年輕人都往城裡跑、不願意來鄉村工作,所以鄉村的人才非常缺失,尤其是年輕人不願意做服務工作,所以我們現在的主力工作人員,基本上都是由留守鄉村的婦女、老人構成。即使提高一定比例的收入,鄉村交通條件也有所改善,但在當今價值多元化的時代,畢竟來說,讓年輕人長期待在這裡,還是存在一些難度的。

企業進入農村是直接把城市的文明植入到鄉村,企業是通過員工,藉助平時跟村民的交往,不斷地推動兩種文明融合在一起。我們是儘量把企業該做的,做得更好,但這種衝突仍然還是會存在,因為有些觀念是一時半會改變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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