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被遷,是否影響村民土地徵地補償款獲得?

農村 經濟 山東 農民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2019-07-05

山東某村,村委會以統計每家人口數為名,收走村民戶口本。隨後,村委會便宣佈要拆遷,當時大家也沒有多想,不巧的是,某村民因為身份證不慎丟失去派出所補辦,結果卻發現自己的戶籍已經被遷出本村。事情一出,村民們紛紛亂了陣腳,陸續去派出所查,結果發現60多戶村民的戶籍全都被遷出本村。

戶籍被遷,是否影響村民土地徵地補償款獲得?

於是,村民們要求管委會予以解答,管委會稱不知情。隨後,公安機關對於新行政區域劃分給予答覆,但是對於村民是否知情並沒有給予回覆。執法機關是否存在不合法行為,還未調查清楚,但是村民最為擔心的是戶口遷出是否影響農村集體土地的徵收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從以上法條我們可以知道,在農村,集體土地被徵收,補償款的發放以土地為基準。對於承包的耕地,徵地補償款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款和安置補助費與土地平均年產值倍數有關,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規定。戶口對於徵收補償影響不大,但是對於後期的安置工作有所影響,安置工作的安排,有時會通過戶籍人口要求免費安置面積或者平價購買安置房。

戶口是一個村民地域上的身份認證,也表明與土地之間的依附關係,遷戶籍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需要村民會議決定。對於該村戶口被遷一案,作為村民更加需要懂得拆遷過程中,自己擁有哪些權利?當利益受損如何維權?政府合法徵地拆遷的程序如何……如果經過調查,戶口的遷出存在不合法操作,村民可以通過向上級機關複議與向法院進行行政訴訟,以此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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