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提高2019年全縣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寧遠 農村 護理 保險 紅網 2019-06-07

紅網時刻永州6月5日訊(通訊員 劉志勇 何叢芳 徐豔)6月4日,寧遠縣根據省政府2019年重點民生實事任務要求和省市民政、財政、扶貧開發辦有關文件精神,決定提高2019年全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救助水平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此項規定具體為,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440元/月;從6月份起,城市低保對象一檔、二檔、三檔的救助水平分別提高到400元/月、330元/月、270元/月,並按10元/人/月的標準補發1-5月份的城市低保對象保障金,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334元/人/月;全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3540元/年;從6月份起,將農村低保對象一檔(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一類對象)、二檔、三檔的救助水平分別提高到295元/月、205元/月、170元/月,並按10元/人/月的標準補發1-5月份的農村低保對象保障金,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196元/人/月。

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7392元/年,農村特困人員分散供養標準提高到4800元/年,其中:70歲以上(含70歲)和70歲以下重病重殘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標準提高到5160元/年;農村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標準提高到7200元/年。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分別按不低於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十分之一執行。全護理人員護理費不低於5004元/年/人,半護理人員護理費不低於2520元/年/人,全自理人員護理費不低於1500元/年/人,其中對在農村敬老院集中供養的全護理特困人員護理費按10000元/年/人標準發放。對於全自理的,為其購買住院醫療期間照料護理保險後,不再發放照料護理資金。

此次提標寧遠縣將增加資金預算600餘萬元,寧遠縣民政部門每年積極向省市爭取的困難群眾救助資金達1億元以上,寧遠縣財政每年都足額配套縣級資金,以確保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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