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關於發佈海水抽水蓄能電站資源普查成果的通知

能源 財經 國家能源局 2017-04-10

國能新能〔2017〕68號

國家能源局關於發佈海水抽水蓄能電站

資源普查成果的通知

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

海水抽水蓄能電站是抽水蓄能電站的一種新型式,相關研究具有前瞻性。近期我局組織有關方面開展了海水抽水蓄能電站資源普查,基本摸清了我國海水抽水蓄能電站資源情況。現將主要普查成果發佈如下:

一、普查範圍

普查範圍涵蓋除港澳臺外所有沿海省份,主要集中在東部沿海5省(遼寧、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和南部沿海3省(廣東、廣西、海南)的近海及所屬島嶼區域。其餘河北、天津、上海3省(市)沿海地勢平坦,不具備建設海水抽水蓄能電站基本地形條件。

二、資源總量

根據站點地形地貌、成庫條件、距高比、水頭、區域地質和環境影響等方面的要求,本次共普查出海水抽水蓄能資源站點238個(其中近海站點174個,島嶼站點64個),總裝機容量為4208.3萬千瓦(其中近海為3744.6萬千瓦,島嶼為463.7萬千瓦)。

三、分佈特點

從地域分佈看,廣東、浙江、福建3省海水抽水蓄能資源最為豐富,分別有57個、71個、56個資源站點,資源總量分別為1146萬千瓦、917.6萬千瓦和1057.1萬千瓦,分別佔資源總量的27.2%、21.8%、25.1%;遼寧、山東、海南3省資源站點分別有10個、17個、19個,資源量分別為122.9萬千瓦、234.6萬千瓦、562萬千瓦,分別佔資源總量的2.9%、5.6%和13.4%;江蘇、廣西資源站點相對較少。(具體見附件1)

四、主要站點

在上述資源普查站點基礎上,考慮地形條件、工程佈置、節約淡水資源等多方面因素,進一步篩選出建設條件相對較好的8個典型站點,分佈在浙江、福建、廣東3省,作為下一步研究重點。(具體見附件2)

附件:

國家能源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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