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

能源 京津冀 技術 經濟 設計 中國經濟網 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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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7日訊(記者熊麗)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於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遵循市場規律和電力系統運行規律,建立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電力市場,完善市場化電力電量平衡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促進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意見》提出,深化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市場主導、堅持因地制宜、堅持統籌有序、堅持安全可靠。

《意見》要求,合理設計電力現貨市場建設方案。因地制宜、科學合理選擇電力市場模式,確保市場模式有良好的開放性、兼容性和可擴展性。原則上,電網阻塞斷面多的地區,宜選擇集中式電力市場模式起步;電網阻塞斷面少且發電側市場集中度高的地區,宜選擇分散式電力市場模式起步。現貨市場主要開展日前、日內、實時的電能量交易,通過競爭形成分時市場出清價格,並配套開展備用、調頻等輔助服務交易。試點地區可結合所選擇的電力市場模式,同步或分步建立日前市場、日內市場、實時市場/實時平衡市場。市場主體範圍應涵蓋各類發電企業和供電企業(含地方電網、躉售縣、高新產業園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增量配網試點項目等)、售電企業、具備直接參加電力現貨交易條件的電力用戶等。

《意見》指出,電力現貨試點應符合國家區域協調發展要求,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按照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要求,為未來市場間交易和市場融合創造條件,進一步促進清潔能源更大範圍消納。

《意見》還對統籌協調電力現貨市場銜接機制、建立健全電力現貨市場運營機制、強化提升電力現貨市場運營能力、規範建設電力現貨市場運營平臺、建立完善電力現貨市場配套機制、做好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組織實施等方面,進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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