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篇一】內蒙古紀委監委通報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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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紀委監委編輯:宋彥慧

2019年“五一”將至,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馳而不息糾正“四風”,持續釋放越往後對“四風”問題盯得越緊、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現將各地近期查處的六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通遼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張亮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2年12月底至2018年,張亮在擔任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通遼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期間,收受19名下屬和企業老闆所送禮金242000元,禮品摺合1600元和價值40000元的消費卡。此外,張亮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2月1日,通遼市紀委監委給予張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收繳其違紀所得。

二、赤峰市元寶山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政府副區長程瑞寶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18年7月22日,程瑞寶在元寶山區平莊鎮某酒店為女兒婚禮設答謝宴8桌,宴請26名管理對象,並收受其中23人所送禮金合計25300元(已退回)。2019年1月15日,赤峰市紀委給予程瑞寶黨內警告處分。

三、鄂爾多斯市烏審旗旗委黨校副校長曹鳳梅、貟建孝、楊海燕等5人違規發放獎金問題。2016年12月28日,烏審旗旗委黨校副校長曹鳳梅、貟建孝、楊海燕及教務處主任額爾登巴雅爾4人召開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表彰獎勵理論宣講、蒙漢語授課、科研成果、論文發表獎項及獲獎人員事宜,為支出上述費用,曹鳳梅與貟建孝及會計鄭元冬溝通後,編造了16名教職工於2016年11月16日至25日到鄂爾多斯市委黨校參加培訓一事(實際未參加),並報銷差旅費共計30432元,事後將虛報的差旅費用於支付教師發表論文獎勵、理論宣講工作獎勵和科研工作獎勵等。2019年3月28日,烏審旗紀委給予曹鳳梅、貟建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鄭元冬黨內警告處分,對楊海燕、額爾登巴雅爾進行誡勉談話。

四、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辦公室原副主任王福慶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2017年3月3日,王福慶去海口因公出差,返程時違規繞道到南昌辦私事,並停留2日。2017年9月17日,王福慶將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1547元與正常差旅費一同在單位報銷(違規報銷費用已退回)。2019年3月5日,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紀委給予王福慶黨內警告處分。

五、錫林郭勒盟太僕寺旗寶昌鎮人大主席牛玉斌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18年12月9日晚,牛玉斌在當地一飯店以“謝桌宴”名義分批次舉辦其女兒的婚禮宴請,違規邀請管理對象74人,其中村兩委幹部、社區幹部48人,寶昌鎮幹部職工26人,違規收受管理對象禮金28400元。2019年3月13日,太僕寺旗紀委給予牛玉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將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六、包頭市復興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杜宇軼公車私用問題。2017年3月,復興投資有限公司通過子公司包頭市聚誠擔保有限公司購入1臺車輛由復興公司統一管理使用。杜宇軼多次駕駛該公務用車上下班,並將車停放自家樓下;2018年6月10日,杜宇軼駕駛該公務用車,帶家人到鄂爾多斯市遊玩;2018年6月16日至17日,又駕駛該公務用車到巴彥淖爾市臨河區老家探親2天。2019年3月22日,包頭市東河區紀委給予杜宇軼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說明一些黨員幹部在“四風”問題上仍心存僥倖,不收斂、不知止。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糾正“四風”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抓日常與抓節點相結合,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緊盯“四風”問題,特別是節日期間的“四風”問題,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對我行我素和頂風違規違紀的,要堅決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對查處的典型問題一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持續進行警示震懾;對糾正“四風”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區、部門和單位,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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